王建军大步走过去。
他没有用夹子,也没有用餐巾。
直接伸出那只脏兮兮的大手,一把抓起一块顶级的蓝鰭金枪鱼大腹,连带著下面那个模特的皮肤都被他粗糙的手指划红了。
“啊……”
那个模特忍不住轻哼了一声,却不敢动弹。
王建军把鱼肉塞进嘴里,胡乱嚼了两下,然后又是一把抓起一只澳洲龙虾。
汁水顺著他的嘴角流下来,滴在地毯上。
“呸!”
他吐出一块虾壳,差点吐在对面一个端著红酒杯的年轻人脸上。
“什么破玩意儿,还没路边摊的小龙虾有味儿!”
王建军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用那只沾满油污和口水的手,在旁边洁白的桌布上蹭了蹭。
粗鲁。
野蛮。
无可救药。
“喂,那边的乞丐。”
一个极其刺耳的声音响起。
对面那个年轻人终於忍无可忍了。
他穿著一身白色的定製西装,手腕上戴著一块满钻的理察米勒,一看就是那种被家里惯坏了的富二代。
刚才王建军吐的那块虾壳,虽然没吐在他脸上,但溅起的汁水弄脏了他的爱马仕皮鞋。
年轻人一脸厌恶地走过来,手里晃著半杯红酒。
“你是哪个山沟里钻出来的野猪?没人教过你餐桌礼仪吗?”
“这地方也是你能进来的?”
富二代指著王建军的鼻子,眼神里满是高高在上的优越感。
“保安呢?把这条疯狗给我扔出去!”
周围的宾客都停下了动作,一个个饶有兴致地看著这场闹剧。
白手套站在不远处,手里端著香檳,没有任何要插手的意思。
他在看戏。
看这把新磨好的刀,到底够不够锋利。
王建军咽下嘴里的肉。
他慢慢地抬起头,那双布满红血丝的眼睛,死死地盯著眼前的富二代。
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