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什么样的男人最致命?
姜可一觉醒来就闻到了饭香味。
她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晚上7点,她居然睡了这么久。
出院的时候,宋牧叮嘱她多走动,不要总躺着,不然容易静脉栓塞。
她步履蹒跚的走进电梯,循着饭香挪到餐厅,便看到周稷荣卷着袖管在厨房里颠勺。
他会做饭,只有姜可生病的时候,才能吃到他的手艺。
以前,姜可说他是被家业耽误的厨子。
他只是随便做做,姜可学着他的样子试了很多次,做出来的却是黑暗料理。
要问她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周稷荣的,大概就是她小时候生病闹脾气不肯吃饭,周稷荣亲自下厨给她做了一碗鸡丝面。
那是她吃过最好吃的鸡丝面,到现在都记得当时的感觉。
后来,姜可被周稷荣逼着锻炼,她很少生病,就很少吃他做的饭了。
“看够了就坐下吃饭。”男人系着围裙,把饭菜端上桌,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
什么最致命?
一个只手遮天的冷漠霸总突然变成居家暖男最致命。
正是因为这种反差,姜可才不受控制的爱上他。
被抓包,她老脸一红,扶着椅背慢慢坐下。
这张餐桌是姜可请人定做的,上面的大理石花纹她特别喜欢。
在装饰公司第一眼看到这个花纹,她就眼前一亮。
当时她觉得以后每天都能跟周稷荣坐在这张桌子上吃饭,是她能想到最幸福、最浪漫的事。
他们决定出国定居之前,姜可还在上大学。
只要周稷荣不出差,她就住在犀照园。
从这儿到学校要40分钟车程,8点有课她出门都顾不上吃早饭。
周稷荣怕他不吃饭,陪她一起在车上吃早点。
佣人做的吃够了,他就让人送餐,后来还陪姜可吃过早点摊。
哪怕是最普通的煎饼果子,两个人一起吃都能吃出米其林三星店的感觉。
记忆是个可怕的东西,一旦沉进去就很难走出来。
在国外,姜可最苦最累的时候,吃的最多的是三明治和汉堡。
吃腻了吃不下去的时候,她会用回忆麻痹自己,想着这是跟周稷荣一起吃的就没那么难吃了。
“吃饭。”
眼前多了一碗汤,是冬瓜薏米炖排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