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都是如何惩治人贩子的?】
【华夏:5~10年有期徒刑,严重的判无期或死刑。
伊朗:死刑。
泰国:4~20年监禁並罚款。
越南:5~10年监禁並罚款。
日本:7年以上或无期。
俄罗斯:3~10年监禁。
德国:6个月到10年监禁。
阿富汗:枪决,街头晒尸。
美国:监禁二十年,情节严重终身监禁或死刑。
加拿大:5~14年监禁,最高终身监禁。
纽西兰:最高將近20年並罚款50万纽幣。
马来西亚:3~20年监禁罚款+鞭刑。】
“还得是阿富汗。”
“这点得好好向阿富汗学习。”
“马来西亚的鞭刑,只有体验过才知道鞭刑有多疼。”
“孩子被去了手脚,还强迫去乞討或者挖內臟卖,更疼,他们受这刑罚活该。”
“死刑都太便宜他们了。”
大明,老百姓们看著上面的刑罚感到不可思议,特別是在知道了后世监狱里的生活是怎样之后。
“这些惩罚也未免太轻了吧?监禁他们真的不是在恶意纵容罪犯吗?”
这要是在他们的时代,按照大明律法:
拐卖儿童者一律斩首;
如在拐卖途中致孩童命丧——腰斩;
拐带儿童且產生折肢者——凌迟。
哪会像后世的那些国家,竟然大多都只是监禁,最多也就罚罚款,也就那个叫阿富汗的国家勉强可看,枪决,並暴尸街头。
对付人贩子就不能给他们好脸色,惩罚太轻的话,他们以后还是会犯的。
还不如直接用重刑来威慑其他人。
……
【隔代亲能亲到什么程度?】
镜头前。
一个画的淡妆,穿著居家服的女博主分享著自己的经歷:
【“昨天我老公跟我感嘆,有儿子以前从来没想过他爸爸能如此温柔慈祥,他小时候挨打是家常便饭,现在不论儿子怎么做妖,他爸都一脸慈祥,满眼欣赏,竟然还亲自下水教孩子游泳。”
“当时我就问他了『那你小时候你爸是怎么教的?
我老公就说『还教?直接一脚把我踹进河里!今天我爸早起看到儿子胳膊上被蚊子叮了个大包,还心疼的骂这个臭蚊子怎么光咬孩子不咬你?”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体验,要了娃之后,感觉他才是爸妈亲生的?”】
博主在分享著自己的生活点滴。
评论区里面也有人纷纷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