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激进民主:新左派的选择
(一)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产生的历史语境
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从现代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80年代末期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剧变以及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中存在的反民主攻势,构成了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理论产生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
1。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产生的现实背景
20世纪中期以后,随着原子能、微电子技术等为先导的科学技术革命的兴起、旧的殖民体系的崩溃以及新的世界范围的非殖民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福特主义为基础的组织化生产逐渐转向了后福特主义的弹性化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变化导致了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兴起和马克思主义研究范式的转换,而后马克思主义正是出现于资本主义经历结构性变化的时期,是对马克思主义研究范式转换的一种回应。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变化必然导致阶级结构的变化,传统的阶级结构不再是社会关系、社会认同以及政治联盟的决定因素,它已遭到瓦解。但这既没有像丹尼尔·贝尔所预言的那样导致意识形态的终结,也没有像马尔库塞所担忧的那样产生单向度的人。相反,无数新出现的斗争形式表明了,新的反对从属关系的斗争已经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产生了。正如福柯所言,哪里存在权力哪里就有反抗。像自然资源的浪费、环境的破坏以及生产至上的恶果促成了生态环境运动的诞生一样,反权力主义运动、反种族主义运动、女权主义、同性恋以及性权力运动等反抗资本主义的新社会运动日益兴起。
新社会运动的出现必然导致反抗资本主义斗争的内容和形式发生变化。它使原有的社会认同,如性别、种族、环保主义者等非阶级身份的认同具有了政治功能,但又不能化约到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的逻辑上来理解,从而导致了政治观念从传统的阶级、党派权力为基础的政治转向了多主题、多主体的群众抗议政治。正如凯尔纳和贝斯特在《后现代理论》中指出的,“在现代宏观政治概念中,冲突力量之间争夺的是对扎根于经济和国家中的中心化权力之源的控制权,而在后现代微观政治概念中,无数的局部群体争夺的是散布于整个社会中的分散的、非中心化的权力形式”。[1]“所有这些都意味着社会斗争存在于更广阔的区域范围,它们正在开创的……是更自由地走向民主和平等社会的趋向”,[2]这无疑消解了传统马克思主义那种宏大政治想象的最后基础。如密里本德所说:“‘新社会运动’在其出现之时,便天生地带有了对于传统的劳工与社会主义运动和政党的局限性的不满,带有一种在滋长着对于工人阶级成为剧烈社会改造的主要因素的不信任。”[3]
总之,新社会运动对于把工人阶级运动摆在首位的传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它们呼吁用更加民主的政治斗争和政治参与形式,通过以非中心化的政治联盟取代无产阶级的霸权,来对抗那些无法还原为阶级剥削与压迫的权力形式。在此情形之下,拉克劳和墨菲主张以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重新界定社会主义规划,也便毫不奇怪了。
2。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产生的理论背景
随着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剧变,西方世界沉浸在一片庆祝西方民主制胜利的气氛中,它似乎已成为众善之首,成为排他性的终极真理,似乎成为唯一正当性的政府形式。实质上,民主在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发生了异化。民主已变成“选主”,“人民统治”变成了“人民选举统治者”,在理论界也存在着一股反民主的攻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以哈耶克和诺齐克为代表的“最小国家”自由主义的反民主攻势。拉克劳和墨菲认为以哈耶克和诺齐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试图把国家权力减小到最少的程度,以便最大化个人自由主义。这种新自由主义质疑用民主的自由主义去证明在反对不平等的斗争中,国家干预的正当性以及福利国家设置的正当性。哈耶克认为,随着自由概念的拓宽和深化,西方正在走向集权主义和官僚主义,应该排除政治自由,重新形成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即把国家权力降低到最低限度以增加个人自由,而“民主本质上是一种手段,是保护内部和平和个人自由的功利手段”。[4]这种自由主义认为国家存在的唯一理由是保护个人自由,尊重个体自由是资本主义组织的唯一原则。而对于社会正义的分配,在一种每个人都能够利用自由的知识达到自己目的的制度中,社会正义的概念都是空洞和毫无意义的,国家无力完成,也超出了国家管理功能,因为它干涉了个人的自由。诺齐克也认为把国家职能缩小到最低限度是正当的,即国家功能应限定在法律和制度的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的国家就是不合理,因为它将践踏个人权利。拉克劳和墨菲认为,这种新保守主义的“最小国家”理论的核心是自由主义和整个19世纪实施的民主之间的链接问题。他们把追求平等和民主的自由主义等同于国家集权主义,通过对国家干预私人领域正当性质疑,彻底颠覆了自由和民主之间的链接,断绝了人们的民主思想。
另一方面是,新保守主义通过重新定义民主,并限制民主运用的领域,展开反民主的攻势。代表人物之一布热津斯基曾指出:“民主不是在政策制定方面训练基本选择,而是为个体自我表现保持某些自治领域。”我们应“逐渐把政治制度从社会中分离出来,把它理解为两个分离的实体”。[5]从而逐渐把公众决议从政治控制中移出来,使公众决议只成为专家的职责,把政治参与限制在非常狭窄的范围内。这样经济、社会和政治领域的基本决议将完全非政治化,这样的社会将是自由主义意义上的民主社会。墨菲认为,布热津斯基重新定义的民主,虽然没有公开攻击民主观念,但却试图否认政治参与的实际存在,抽空了民主的所有实质内涵。
法国新右派代言人阿·德·伯努瓦则对民主进行正面批判,认为法国大革命是西方文明倒退的一个重要阶段,1789年通过的《人权宣言》应予抛弃。那种主张把所有个体置于等同水平之上的普遍选举的民主,公民被无差异化和大众化了,没有考虑到个人之间实际上存在的差异,这种被强加的单一标准,必然具有极权主义特征。因此,伯努瓦认为:平等=一致=极权主义,真正的民主应该是:差异=不平等=自由。[6]
墨菲认为,这些重新定义“自由”“平等”“民主”等概念的企图,对自由民主具有颠覆性和破坏性。其根本的目的就是将自由和民主理念分开,重新将自由仅仅定义为压制的不在场。因此,新左派构建的政治理论必须要在核心论题层次上理清这种反民主逆流,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规划必须努力保护民主制度,并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诸多新的社会关系中。其目的是创造自由民主传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另一种联系,而不再以个人主义的框架来看待权利。因此,墨菲说,她研究的“中心主题是对政治以及权力和对抗的不可根除的特征进行反思,我竭力想说明这种反思对于批判当前理性主义者和个人主义者的自由话语的意义,同时,我还想根据‘激进的和多元化的民主’来重新勾画左派的方案”。[7]这种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方案是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连接起来的桥梁,这样不用推翻资本主义就能实现社会主义。“今天左派的任务就是设想一下怎样才能通过一种与自由民主政体相容的方法来实现这一过程。”[8]也就是,在不放弃自由民主意识形态的前提下,通过在激进的和多元的民主方向上深化和扩大民主,从而实现社会主义。
(二)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理论的内涵
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理论大约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包括勒弗特(ClaudeLefort)、墨菲(talMouffe)、拉克劳(EroLaclau)、康诺利(Williamolly)、基恩(JohnKeane)等人,其中墨菲和康诺利两人的著作,被视为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理论的典型。虽然他们之间有差异,但也有某些共同的主张,如都赞成回到“人民”(demos)的角度上思索民主、强调民主的政治实践动力在于对抗任何剥削与社会的压迫。因此,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认为民主的政治实践是一种“力场”(thefieldofforce),是各种势力、权力或宣称的权利(claimedrights)之间的彼此对抗,对抗不仅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而且还是民主政治的本质,因而反对任何“终极性”或“本质论”。另外,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不以宪政法治的框架为依据,也没有积极证明民主正当性的意图。就拉克劳和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而言,社会主义就是对“激进民主”的承诺和建构。一方面,激进民主承认民主革命所揭示的社会确定性标示的消失,进而挑战以本质主义或普遍性的理性主义为其形式的启蒙理念;另一方面,激进民主凭借“重述”某些保守主义、诠释学以及晚期维特根斯坦的理论对于“传统”与“理解”的反省,以彰显传统中复合的、异质的、开放的和终极不确定性的特质,并认为政治生活是象征秩序的分解与再链接的霸权实践。也就是说,他们凭借民主革命所揭示的原则以及社会客观性是由权力行为所构成的认识,提出了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理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的内容。
1。反本质主义:激进民主理论的基础
面对现实社会主义的困境,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遇到了巨大的危机,拉克劳和墨菲认为这种危机来自这样一种观念——“在历史的进程中有一种按预定的方向运作并先验地保证社会主义的到来的‘发展规律’……政治斗争不被看做是社会秩序的构成性要素,而仅仅是不可抗拒的经济进程的‘上层建筑’”。[9]“对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在历史向社会主义进化中扮演关键的角色,它表明‘过去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义成为可能,而且它们未来的发展使社会主义成为必然’……假如历史具有重要意义和合理的基础,应该归于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规律。因此,经济可以被理解为独立于人类活动发挥作用的客观现象。”[10]这种经济决定论的观点被拉克劳和墨菲称做“本质主义的最后堡垒”。出于这样的立场,他们认为:如果把经济看做是一个自我规范的机制,是依据“内在”的法规运行,是不受政治的或其他的外在干预的,这种观点将是不正确的。其实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不具有决定作用,“政治”也不是“上层建筑”的附属品。相反,他们认为必须摧毁经济主义的最后堡垒,并坚持在经济本身之内政治的优先性,政治空间可以自我独立,也就是“经济空间被结构化为政治空间”了。
拉克劳和墨菲认为通过抛弃“经济的最终决定”这一概念,不会导致“自主是绝对的”这一观念;也不会推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对于在其他领域进行的活动不施加基本的结构性限制。抛弃“经济的最终决定”这一概念只会产生如下结果:“其一,不能根据‘决定’这一范畴来思考不同领域之间的限制与相互作用;其二,并不存在社会在其基础上得以重构为合理的、可理解的结构的什么‘最终事态’,相反,每一领域的相对效验依赖于完全贯穿于社会之中的各种对抗力量之间的不稳定关系。”[11]这样通过解构经济决定论的本质主义,拉克劳和墨菲就把社会构想为一个充满着多样性的、偶然的、完全开放的政治斗争的场域,政治获得了真正的优先地位和独立性,这为激进民主理论的创立奠定了基础。
2。多元主体:激进民主理论的主体
拉克劳和墨菲通过解构经济决定论,认为社会不是经济运行的空间而是不同话语霸权链接构成的空间。在这种话语空间中,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拥有共同阶级利益、共同斗争目标的同质性阶级概念以及作为领导者的“先锋队”并不存在,“因此在民主要求变得更加多样化、群众斗争领域更加复杂化的情况下,继续与‘无产阶级的客观利益’保持一致的先锋队必定扩大了它自己的同一性与它企图领导的那部分之间的裂缝”。[12]那么面对民主革命新的对抗,革命的主体是哪些呢?他们认为,激进民主的主体将是多元的、去中心去整体的行动者,并且没有哪种政治主体拥有凌驾于其他主体之上的特权并具有先验的中心地位。“新社会运动”中包括的各种斗争,如都市斗争、生态主义斗争、反权力主义斗争、反制度化斗争、女权主义斗争、反种族歧视斗争、少数民族权力斗争以及性少数斗争,等等。这些多样化的斗争表明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里有越来越多的关系在起作用,新的政治主体就是通过这些对抗关系被建构和形成的。所以拉克劳和墨菲说:“我们面临着一种主体多元性的出现,只有放弃进行统一和被统一的‘主体’范畴,才可能思考它的构成形式和分散性。”[13]这些多元的话语主体作为“等同链条”中的一环,哪一种主体能够将差异性的多元身份“链接”成一个松散的“彩虹联盟”,哪一种主体就获得了临时的“霸权”。
3。对抗与冲突:激进民主理论的本质
拉克劳和墨菲通过解构本质主义,政治获得了真正的优先性和独立性。它不再被看成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特定阶级的“利益场”,“政治不再被局限为一种制度,也不能被设想成仅仅构成了特定的社会领域或社会阶层。它必须被构想为内在于所有人类社会并决定我们真正的存在论条件的一个维度”。[14]站在价值多元主义的立场上,他们拒绝把政治简化为阶级冲突和阶级斗争,认为政治的本质在于“对抗”。阶级斗争是可以避免的,而对抗却是不可根除的,不可能设想存在一个没有对抗的和谐社会。墨菲认为对抗、冲突永远是政治的本性,“承认霍布斯意义上的‘自然状态’不可能被根除而只能被控制,这使人们对民主的形象有了新的认识。民主……只是一种不确定的、难以达成的东西”[15],一个健康的民主程序不应该追求理性共识,而应该求助于诸多政治力量的震**冲突和众多利益的开放性的矛盾斗争。这也是激进民主与精英民主和协商民主之间最重要区别。
4。新霸权:激进民主理论的目标
拉克劳和墨菲将对抗和冲突视为激进民主政治的本质,这是因为在他们看来承认对抗的不可消除性,有利于重建政治的中心,但关键是要解释重建的方式。他们认为,19世纪以来,反资本主义的社会运动都不是无产阶级斗争,而是一系列的新社会运动。新社会运动具有经济基础的广泛化、组织形式的分散化、斗争目标的多元化等特征,要想把这些反抗资本主义的新社会运动结合起来,需要依靠霸权的实践链接才能完成。于是,拉克劳和墨菲的“新霸权”理论借鉴了葛兰西的“霸权”理论,并借助后结构主义话语理论,对包括葛兰西的霸权理论在内的马克思主义传统理论进行了解构。他们认为葛兰西的霸权理论存在着经济主义这一本质还原的倾向:“①他所坚决主张的领导权主体必然在基本阶级的平面上被构造;②他所假定的,除了由组织危机构造的暂停时间外,每一个社会形态围绕着单一的领导权中心建构它自己。”[16]这种具有本质主义特征的霸权理论已经不适应更复杂和更碎片化的发达工业社会了,也无法解释新社会运动的兴起,这就需要对霸权概念进行新的理论建构。于是他们引入了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理论,并借鉴福柯的话语理论和德里达的“构成性外在”理论,建构了社会不可能性的观点,从而肯定每个关系的不稳定特征。社会中的每种关系都成了无根的话语,成为了“漂浮的能指”,左派应该把这些反对资本主义的革命话语进行“链接”,并为争取“霸权”话语而进行斗争。
新霸权的实践链接就是在各种不同的斗争中,通过话语实践建构一种关联,而在这种关联中,各种斗争又能保持着自身的特性,从而构成相互影响的斗争链,实现社会主义的自由和民主。这种新霸权包括以下四个维度:
第一,权力不平衡性是构造性的。
第二,仅仅因为普遍性、特殊性二分法被淘汰,才存在着霸权;仅仅因为它体现在某种特殊性中,并颠覆了它,普遍性才存在,但相反地,如果不成为普遍性作用的地点,没有一种特殊性能够成为政治。
第三,霸权需要倾向于虚空能指的生产,当维持普遍和特殊之间不可通约性时,这一能指使后者能够成为前者的代表。
第四,霸权在其中扩展的领域是这样一种领域,代表关系一般化为社会秩序构造的条件。[17]
以上新霸权的四个维度中,第一个维度强调了普遍性对特殊性的依赖;第二个维度强调了普遍性的作用;第三个维度强调的是使新集体意志成为可能的等价话语的结构;第四个维度强调的是代表问题。我们可以看出,拉克劳和墨菲对新霸权的界定深受德里达和拉康的影响,这种新霸权旨在解构奠基于内在性之上的政治观念,进而建构了一种以外在性为主导的激进斗争模式。
新霸权理论通过对葛兰西的霸权理论与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理论进行重构,颠覆了封闭的社会总体性界限,在这种非封闭的总体中,差异转变为对抗的场所,过去的大众主体被民主主体所取代,正是这一转变使现代社会的对抗运动体现在不同的层面,造成了新的政治空间。在这一新的政治空间中,新霸权将是最大可能数量的民主斗争的综合物,是具有“民主价值”的霸权。这种民主的实践要多样性,并使之制度化到更多样化的社会关系中去,并使主体地位的多样性能够经由民主的母体得到巩固。这样一种激进多元民主的规划要求多样性、多元性和冲突性的存在,而具有这样一种激进民主的霸权将永远不能完结,因为不需要受某种单一民主逻辑所统治的社会。
可见,新霸权与激进民主并非相互割裂的而是相成的关系。在民主的逻辑与霸权涉及的关系中,拉克劳和墨菲认为,民主的逻辑并不足以形成任何霸权。因为民主的逻辑只不过是平等主义想对更广泛的社会关系的同等置换,而且它只是不平等从属关系消除的逻辑。民主逻辑不是社会实证性逻辑,因而它不能建立任何形式的关节点来重建社会结构。但是,如果民主逻辑的颠覆性因素和社会制度的肯定性因素不再被任何人类性基础统一起来,这一人类性基础把它们转变成阵线和单一过程的反面,那么,两者之间每一个统一的可能形式都是偶然的,并因此是链接过程的结果本身。这正是如下的情形:没有任何霸权的设计能绝对地建立在民主的逻辑上,而是必须由一系列实证的社会组织方案组成。[18]
为进一步地理解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我们还需要说明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中的“激进”与“革命”的关系。
拉克劳和墨菲一再重申,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继承了民主革命的衣钵,那么激进是否代表了革命和暴力呢?其实这里的“革命”不具有“暴力”的色彩,墨菲在接受邹纳兹(MaryZournazi)访谈时说:“我非常不喜欢‘革命’一词,因为我不确定它在多元民主下的意义。我并不是说革命可以被永远排除,因为在某些条件下,为了建立民主体系的基础,还是需要革命的。所以,我不反对暴力,而且我不相信革命可以被永远地排除。但是,你知道在一个民主的社会里,即使现有的民主社会到处充斥着缺陷,我认为也不需要革命。”[19]在这样的社会中需要的仅仅是将民主革命确立的所有人自由和平等的原则延伸和贯彻到社会生活的更多领域。因此,拉克劳和墨菲使用的“革命”一词,更接近于“实践”而非“暴力”。她说:“当我们提到激进多元民主,我们实际上是主张现有的各种民主制度的彻底化。这是一种内在的批判,因为我们不打算建立完全差异的社会。事实上,为了这种彻底化,我们相信符号资源存在于我们的各种社会里,毕竟这些社会所维系的政治原则是所有人的自由与平等(即是没有被切实地实践)。除此之外,我不认为还有更为基本的原则。所以,我们的社会所存在的问题不在没有理念,而是没有将这些理念付诸实践,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我们不需要革命的原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