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注意到的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卢卡奇的研究成果。他在这方面的创造性探索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
第一,在其早期代表作《历史与阶级意识》(1923)中,卢卡奇明确地提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社会理论。正是从这样的见解出发,卢卡奇十分重视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并把它理解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知识。在他看来,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哲学课堂里的高头讲章,它的基本任务之一是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普遍流行的“物化意识”(thereifiedess),从而确立无产阶级作为革命主体的自觉的阶级意识。
第二,在流亡苏联时期写下的名作——《青年黑格尔》(1948)中,卢卡奇指出,黑格尔“是试图认真地把握英国工业革命的唯一的德国思想家,也是在古典经济学的问题和哲学及辩证法之间建立联系的唯一的人”。[13]卢卡奇深入地分析了青年黑格尔在《伦理体系》、《耶拿实在哲学》和《精神现象学》中对需要、劳动、异化等问题的论述,强调正是“劳动的辩证法使黑格尔认识到,人类只能通过劳动走上发展的道路,实现人的人性化和自然的社会化”。[14]这就告诉我们:一方面,青年黑格尔的思想,尤其是《精神现象学》对马克思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另一方面,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辩证法的根本旨趣不是满足于对抽象的、与人相分离的自然界自身运动史的描述,而是集中体现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尤其体现在人类改造自然的最基本的社会活动——生产劳动上。
第三,在深入钻研马克思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基础上撰写出来的《社会存在本体论》(1971)这部晚年巨著中,虽然卢卡奇肯定“自然存在”是“社会存在”的一般前提,从而重新肯定了恩格斯倡导的自然辩证法,然而,毋庸讳言,这部著作的研究重心始终落在社会存在问题上。在这部著作的第二部分中,卢卡奇列出的最重要的问题是:劳动、再生产、思想、意识形态、异化等。我们发现,卢卡奇列出的问题域与前面提到的正统的阐释者们关注的问题域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异。
其次,我们也注意到,追随卢卡奇思路的德国学者阿尔弗莱特·施密特对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关系问题做出了更深入的探索。在《马克思的自然概念》(1962)这部重要著作中,一方面,施密特指出:
如果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像今天仍在苏联和东欧盛行的那样,只是作为一种抽象的意识形态的表白的话,那么它就与那种低劣的唯心主义没有什么区别了。不是物质的抽象本性,而是社会实践的具体本性才是唯物主义理论的真正主题和基础。[15]
这里强调的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和一般唯物主义之间的根本差异,从而启示我们,马克思绝不是通过向一般唯物主义的回归而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相对立的。另一方面,施密特认为,“从实践上把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结合起来,构成黑格尔与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的特征,反映了现代知识论的基本立场”。[16]也就是说,应当从劳动辩证法的角度,即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人关系的双重角度出发,重新理解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关系。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手稿、遗著和笔记的问世及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和黑格尔理论关系的新思考,使我们看到了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和《法哲学原理》对马克思的巨大影响,从而加深了这样的认识,即马克思始终关注的是社会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因此,历史唯物主义才构成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基础、核心和出发点。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以卢卡奇、施密特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关系的认识也存在着种种不足之处。下面,择其大端而言之:
第一,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争论的焦点常常集中在这样的问题上,即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是基本一致的,还是完全对立的。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更多地关注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亲缘关系,而新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则更多地强调两种哲学思想之间的对立关系。法国学者阿尔都塞甚至认为:“今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应该看到,黑格尔的影子是一个幻影。为了把这个幻影赶回到黑夜中去,我们必须进一步澄清马克思的思想。”[17]由于争论常常陷于情绪化和表面化,所以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总是深不下去。
第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主要理论兴趣集中在对青年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的探讨上,他们没有结合马克思本人思想的演化来思索他与黑格尔之间的理论关系的相应的变化。由于探讨浅尝辄止,引申出来的结论也就很难避免其片面性。
第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未深入地反思马克思哲学的实质问题,他们对正统的阐释者关于马克思哲学的阐释也缺乏深入的鉴别和批判。不少学者无批判地接受了“自然辩证法”、“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这样的概念,并在自己的著作中广泛地加以使用。这样一来,对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就很难进入他们的视野并得到深入的探讨。比如,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很少去思索,为什么普列汉诺夫和列宁会把黑格尔对马克思思想的影响主要限定在《逻辑学》上,并主张从一般唯物主义立场出发去解读《逻辑学》。
三、对马克思哲学实质的新认识
在对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哲学关系问题认识的历史和现状做了一番简略的回顾之后,现在我们有条件对这一关系,从而也对马克思哲学的本质做出新的说明了。为便于理解起见,我们将按下面的问题进行论述。
(一)马克思本人是如何论述他与黑格尔之间的理论关系的
应当指出,马克思在这方面做过许多论述,就其代表性的论述而言,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843年之前。在这个阶段中,马克思哲学从总体上看仍然处于黑格尔的影响之下。马克思在写于1843年2—4月献给父亲的诗册中,有一首“黑格尔讽刺短诗”,虽然对黑格尔哲学的空幻性有所批评,但也坦然承认,“我们已陷进黑格尔的学说”。[18]
第二阶段是从1843年到19世纪40年代末。在这个阶段中,马克思通过费尔巴哈和国民经济学研究的媒介,从总体上对黑格尔哲学取批判的态度。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布·鲍威尔等人的思想仍然在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地上活动:“对黑格尔的这种依赖关系正好说明了为什么在这些新出现的批判家中甚至没有一个人想对黑格尔体系进行全面的批判,尽管他们每一个人都断言自己已超出了黑格尔哲学。”[19]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到《哲学的贫困》都蕴含着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全面的、深刻的批判。
第三个阶段是从19世纪40年代末到五六十年代。在这个阶段中,黑格尔哲学的影响逐渐衰退,以致有些哲学家竟然把他当作“死狗”而弃置一旁。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在撰写《资本论》之前,重新浏览了黑格尔的某些著作,并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指出:“我要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法。”[20]
从上面这些有代表性的表述中,我们可以引申出两点结论,第一,马克思系统地研究过黑格尔的著作;第二,马克思和黑格尔的理论关系是批判继承的关系,无论是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如卢卡奇)致力于把马克思思想黑格尔化,还是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如阿尔都塞)力图割断马克思和黑格尔之间的理论联系,都是片面的,因而也是错误的。
(二)为什么侧重从《逻辑学》和《自然哲学》角度来理解黑格尔哲学对马克思的影响会成为一种流行的理解方式
平心而论,这样的理解方式也是有其理由的。我们先来看马克思与《逻辑学》的关系。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在分析黑格尔的泛逻辑神秘主义时指出:“整个法哲学只不过是对逻辑学的补充。”[21]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1858年1月14日致恩格斯的信中提到关于《资本论》的准备性研究时写道:
完全由于偶然的机会——弗莱里格拉特发现了几卷原为巴枯宁所有的黑格尔著作,并把它们当作礼物送给了我,——我又把黑格尔的《逻辑学》浏览了一遍,这在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帮了我很大的忙。如果以后再有功夫做这类工作的话,我很愿意用两三个印张把黑格尔所发现、但同时又加以神秘化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东西阐述一番,使一般人都能够理解。[22]
显然,《逻辑学》对马克思的影响是存在的,甚至像德拉-沃尔佩这样的学者在解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也认为,马克思这部著作的根本之点是通过对法哲学的基础——逻辑学的批判而确立了新的方法。然而,我们却不能由此而推断:对于马克思来说,《逻辑学》是黑格尔的最重要的著作。为什么呢?因为《逻辑学》留意的是与一切现实生活相分离的、绝对的、纯粹的知识,它既是逻辑理念自身的辩证的运动,又是对这一运动的自我认识。然而,对于马克思来说,他关注的始终是人类社会的现实问题,他不愿意自己的思路被引向抽象的、学院化的问题。所以,对马克思来说,《精神现象学》比《逻辑学》更重要,正如他自己告诉我们的:“黑格尔的‘现象学’尽管有其思辨的原罪,但还是在许多方面提供了真实地评述人类关系的因素。”[23]也正是基于同样的考虑,马克思强调,在剖析黑格尔哲学体系时,“必须从黑格尔的《现象学》即从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开始”。[24]
我们再来看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对马克思的影响。毋庸讳言,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以及为撰写这篇论文做准备的七份笔记和阅读黑格尔《自然哲学》时写下的“自然哲学提纲”的三个方案都使我们看到这种影响的存在。然而,我们能不能据此做出如下的推断,即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对马克思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以至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也就是向这种自然哲学的颠倒,即承认自然是第一性的一般唯物主义立场的回归呢?显然不能。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马克思哲学与以抽象的(即与人的目的活动相分离的)自然为基础的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哲学之间就没有什么差异了。马克思是为了探索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而去研究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的,而他之所以对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发生兴趣,并不是出于对其自然哲学的纯粹学术上的兴趣,而是因为伊壁鸠鲁是古代伟大的启蒙思想家,他倡导的“原子偏斜运动”的理论和对自由意志的肯定,为马克思置身于其中的、当时德国社会的启蒙运动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思想资源。所以,当马克思在政治和哲学上面临更迫切的启蒙任务时,他甚至把这篇博士论文的修订和出版工作也放到一边去了。[25]更何况,在解读黑格尔的《自然哲学》时,马克思并未留下真正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札记。
事实上,在马克思读过的黑格尔著作中,他留下最多札记、做过最系统研究和评论的是《法哲学原理》和《精神现象学》两书。然而,马克思在阅读黑格尔这两部重要著作时留下的极其珍贵的手稿——《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3)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普列汉诺夫和列宁都未读过,所以,他们很容易侧重于从《逻辑学》和《自然哲学》的角度去理解马克思和黑格尔之间的理论关系。
(三)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对马克思思想的形成和发展究竟产生了哪些重大的影响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当马克思回顾自己在《莱茵报》工作期间对有关物质利益的争议感到困惑时,曾经这样写道:
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这部著作的导言曾发表在1844年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鉴》上。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26]
这段重要的论述表明,正是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研究,马克思确立了两个思想:第一个思想是,法的关系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一思想构成马克思全部法哲学理论的基础;第二个思想是,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当诉诸政治经济学。这样一来,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的“市民社会”学说的批判性思考成了马克思思想演变,尤其是转向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关键。不仅如此,市民社会的概念还成了马克思创立的新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因为在马克思看来,正是“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27]细心的读者一定会发现,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对马克思的重大影响还表现在下面两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