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它使马克思认识到:“人并不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之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28]因为黑格尔正是从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这些人类生存的共同体形式出发来论述人的权利、义务和本质的。正是基于这方面的思考,马克思后来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第二,它启发马克思形成了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根本方法。如前所述,列宁认为,不理解黑格尔的《逻辑学》,就不可能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其实,正如我们前面已引述过的、马克思在1858年1月14日致恩格斯的信中所阐明的那样,《逻辑学》主要是“在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帮了马克思的忙,而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根本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主要来自《法哲学原理》所提供的启示。马克思在论述这种科学的研究方法时指出:“比如,黑格尔论法哲学,是从主体的最简单的法的关系即占有开始的,这是对的。”[29]马克思的《资本论》乃是这种研究方法的光辉典范。更不用说,《资本论》中关于占有、劳动、需要、分工、契约、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人格、必然王国、自由王国等许多论述,或直接以批判的方式引证了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或间接地体现了这部著作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或许我们更应该说,不理解黑格尔的法哲学,就不可能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乃至他的全部经济学说。
(四)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究竟对马克思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哪些重要的影响
首先,在马克思看来,《现象学》的中心任务在于它抓住了“人的异化”这一核心问题,从而展开对整个社会、国家、意识形态,尤其是宗教领域的批判。[30]尽管这一批判在相当程度上被神秘化了,但它对马克思的启发是十分重大的。
其次,马克思发现:“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31]这一发现之所以重要,在于马克思看到了《现象学》中的辩证法和《逻辑学》中的辩证法之间的差异。在《逻辑学》中,辩证法的承担者乃是逻辑理念,而在《现象学》中,辩证法的承担者乃是人类的劳动,因而卢卡奇、施密特等人把这种辩证法称作“劳动辩证法”是卓有见地的。尽管黑格尔只注意到劳动的积极方面而未注意到其消极的方面,尽管他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劳动,然而,《现象学》毕竟以大家的手笔,在历史这个巨大的舞台上,展示出人在劳动中的生成。无疑地,这是《现象学》的最伟大的成果,马克思后来在谈到黑格尔的辩证法时指出:“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32]其实,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合理内核”正是劳动辩证法。当然,在马克思那里,劳动不再是抽象的精神劳动,而是从事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现实的劳动。
最后,正是《现象学》中的“异化”和“劳动”概念启发了马克思,使他在考察国民经济学时提出了“异化劳动”这一新概念。事实上,马克思后来对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的批判,都是从对异化劳动批判的基础上逐步演化出来的。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黑格尔的著作中,《法哲学原理》和《精神现象学》对马克思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有着最为重要的影响。尽管《逻辑学》和《自然哲学》也对马克思的思想产生过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相对是比较弱的,因为马克思既不是经院哲学家,也不是自然科学家,他首先是革命家,他关注的重点始终落在社会历史和现实生活上。正是这一根本性的思想倾向使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和《精神现象学》对他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五)马克思哲学的实质和问题域究竟是什么
在阐述这些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再来回顾一下马克思对黑格尔的“逻辑学→自然哲学”的过渡的批判。马克思认为,这种从抽象向具体的过渡乃是牵强附会的,并指出,从逻辑学中引申出来的自然界必然是抽象的自然界:“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不言而喻,这位决心进入直观的抽象思维者是抽象地直观自然界的。”[33]这就启示我们,不光唯心主义者黑格尔从逻辑学出发推演不出现实的自然界,即使唯物主义者把逻辑学颠倒过来,从世界统一于物质(而不是逻辑理念)的一般唯物主义观点去探讨自然界,这个自然界仍然是抽象的,不是现实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它与人的活动是相分离的。所以,在马克思看来,唯有“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34]而在费尔巴哈那里,自然界仍然是直观的对象,因而仍然是抽象的,与人的目的性活动相分离的。这正说明了费尔巴哈虽然从一般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但他并没有真正地超越黑格尔。
我们丝毫不否认,马克思在摆脱黑格尔影响的过程中受到过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启迪,但绝不能由此断言,马克思是通过返回到费尔巴哈的一般唯物主义的立场而与黑格尔相决裂的。在马克思思想转变的过程中,除了他的实践活动和费尔巴哈的影响这两个因素外,还有两个理论因素不容忽视:一是通过对《法哲学原理》的批判性解读,发现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二是通过对《精神现象学》和国民经济学著作的批判性解读,马克思提出了“异化劳动”的新概念,并创立了以现实的人的劳动为载体或承担者的新的辩证法。正是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使马克思不是返回到一般唯物主义,而是直接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划时代的新世界观。如果说逻辑学的倒转是一般唯物主义的话,那么,现象学和法哲学的倒转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为什么?因为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以逻辑理念为研究对象的,把它颠倒过来,就是一般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物质;黑格尔的现象学和法哲学是以社会意识为研究对象的,把它颠倒过来,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社会现实。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曾经对新世界观有一个著名的概括[35],这一世界观后来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得到了更经典的表述。那么,这种世界观,即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整个哲学学说中的地位和作用究竟如何呢?
正是在这个关系到马克思哲学实质的根本问题上,我们与“推广论”的见解发生了根本性的分歧。按照这种见解,马克思先确立了一般唯物主义的立场,然后又批判地改造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从而形成了以自然界为研究对象的辩证唯物主义,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到历史领域就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说,马克思哲学的基础是一般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不过是其引申出来的结果。这样一来,马克思哲学研究的重心就必然落在与历史领域相分离的一般唯物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的领域内,即落在抽象的物质或抽象的自然界上。于是,马克思哲学与旧哲学之间的界限就被取消了,不仅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霍尔巴赫在《自然体系》、狄德罗在《关于物质和运动的哲学原理》、费尔巴哈在《未来哲学原理》中谈论自然、物质、运动和时空,而且黑格尔在《自然哲学》的基础部分谈论的也正是这些问题,尽管他们选择的是不同的立场。
显然,从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唯物主义颠倒的基础上去理解马克思的哲学是不符合马克思哲学的实质的。马克思说过:“那种排除历史过程的、抽象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的缺点,每当它的代表越出自己的专业范围时,就在他们的抽象的和唯心主义的观念中立刻显露出来。”[36]“推广论”的要害在于,历史唯物主义只是作为“推广”的结果而出现的,换言之,作为“推广”之基础的一般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排除历史过程的”。实际上,在马克思那里,历史唯物主义不是“推广”出来的结果,而是他全部学说的基础、核心和出发点。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去解释自然,自然就不是与人相分离的“抽象的自然界”,而是“人化的自然界”、“历史的自然界”;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去解释物质,就不会停留在“世界统一于物质”这类旧唯物主义者已经意识到的、空洞的说教中,就会致力于对现代历史条件下物质的普遍形态——商品的拜物教的批判;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去探讨认识论,认识论就不再是脱离一切历史条件、满足于谈论主体—客体关系的抽象认识论,而是成了社会认识论或历史认识论;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去解释辩证法,辩证法的承担者就不再是抽象的物质或抽象的自然界,而是劳动或人化自然。易言之,马克思的辩证法乃是历史辩证法,具体言之,则体现为劳动辩证法、人化自然辩证法和社会形态辩证法。
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37]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就其实质而言,马克思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探究一切理论问题的前提和出发点。在马克思的哲学体系中并不存在以抽象物质或抽象自然界为研究对象的辩证唯物主义或自然辩证法。如果一定要保留“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概念的话,那就必须改变它的内涵,即把它理解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代名词,它的功能不过是彰显历史唯物主义所蕴含的历史辩证法的维度;而“自然辩证法”则应改为“人化自然辩证法”,以彰显人在实践活动中与自然的辩证关系。进而言之,在马克思的哲学体系中,也不存在着一个一般唯物主义的基础。诚然,马克思有时也使用过“唯物主义”的概念,甚至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也谈论过“我的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38]。但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和他对抽象的唯物主义的大量批判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努力划清自己和一般唯物主义之间的界线,虽然马克思有时也使用“唯物主义”这种表达形式,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实际上指涉的是历史唯物主义。总之,在马克思那里,历史唯物主义不但不是以一般唯物主义作为自己的基础和出发点的,相反,正是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理论基础出发,马克思才深刻地阐明了一般唯物主义,尤其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理论的局限性。
如果承认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哲学的实质,那么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也就不可能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了。这一问题实际上是在对黑格尔的有关论述做所谓“唯物主义的颠倒”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而撇开人和社会历史,“存在”和“思维”都不过是抽象的概念。马克思在分析黑格尔的“思维”概念时指出:
黑格尔为什么把思维同主体分离开来;但就是现在也已经很清楚:如果没有人,那么人的本质表现也不可能是人的,因此思维也不能被看作是人的本质表现,即在社会、世界和自然界生活的有眼睛、耳朵等等的人的和自然的主体的本质表现。[39]
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也就是从从事实际活动的、现实的人出发。这样,哲学基本问题就显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的辩证的统一:一是人对自然的关系,二是人对人的关系。[40]基于这样的理解,不仅马克思和黑格尔关系中的被遮蔽的一面,即马克思与《法哲学原理》和《精神现象学》的重要关系被揭示出来了,而且对马克思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问题域也将发生重大的转折,我们不妨列出这一问题域中的7个基本的问题:
四、黑格尔:一个再批判[41]
假如我们提出下面这个问题:除了马克思,究竟还有哪个西方思想家对中国理论界有重大的影响?人们可能会不约而同地说出黑格尔的名字。确实,黑格尔的影响是无与伦比的。笔者认为,这主要是以下三个原因引起的:
一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黑格尔的高度评价。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1873)中提到当时德国理论界把黑格尔当作一条“死狗”来看待时,曾经写道:“因此,我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42]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出路》(1888)[43]中谈到矛盾和发展的无限性时,也毫不犹豫地指出:“就获得这种认识来说,归根到底没有一个人比黑格尔本人对我们的帮助更大。”[44]
二是新黑格尔主义者和许多其他学者对黑格尔的推崇。比如,克洛纳在《从康德到黑格尔》(1921—1924)中谈到康德以来的哲学运动时指出:“发展的冲动,到黑格尔已经穷尽,登极之举已经完成了。要逾越黑格尔已不再成为可能。”[45]在新黑格尔主义运动中,除了德国的克洛纳、格罗克纳,还有英国的格林、布拉德雷、鲍桑葵,美国的罗伊士、布兰夏德,法国的伊波利特,意大利的克罗奇等。还须指出的是,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德国的海德格尔和法国的科也夫也促成了黑格尔研究的复兴。
三是中国学者在意识和无意识层面上与黑格尔的认同。在意识的层面上,黑格尔的名字如雷贯耳,自然引起了中国学者的关注。如君武在《唯心派巨子黑格尔学说》一文(载《新民丛报》1903年第27期)中说:“黑格尔之大名,雷轰于哲学界,放大异彩,固自有其真价值在焉,非偶然也。”[46]在无意识的层面上,黑格尔的总体至上的思维方式正好迎合了未经过启蒙洗礼的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心理。事实上,崇尚个体至上原则的哲学家,如克尔凯郭尔、罗素、萨特、诺齐克等对中国人思想的影响远逊于黑格尔。
在当前中国理论界,有谁没有听说过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与他的方法论之间的矛盾呢?有谁不把黑格尔式的思辨理解为哲学上的最高境界呢?又有谁不夸耀自己的研究方法是逻辑与历史一致的方法呢?[47]无论是在思维中,还是在沉默中,无论是在意识层面上,还是在无意识的层面上,黑格尔的阴影几乎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笼罩着每一个从事理论思维和研究活动的人。仅仅阐明这一点,似乎还远没有说出当前中国理论研究者们的窘迫状态。因为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他们已经以批判的方式清算并超越了黑格尔。事实上,他们所摈弃的黑格尔的观点远比他们自己想象的要少,反之,他们从黑格尔那里借用的思想远比他们自己想象的要多。打着批判黑格尔的旗帜而原封不动地搬用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和思维方式,这就是中国理论界的现状。这种现状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一)一般唯心主义,还是历史唯心主义
在《出路》一书中,恩格斯告诉我们,在黑格尔学派解体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个问题,即他的保守的哲学体系与具有革命性质的方法论之间的关系问题。其实,在涉及这个问题时,还蕴含着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即如何判定黑格尔体系的本质特征。换言之,黑格尔体系的本质究竟是一般唯心主义,还是历史唯心主义。
恩格斯在肯定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是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的基础上,指出:
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承认某种创世说的人(而创世说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往往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繁杂和荒唐得多),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除此之外,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两个用语本来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它们在这里也不是在别的意义上使用的。[49]
从恩格斯的这段话中,可以引申出以下两点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