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结论
在推进我们对辩证理性的理解上,没有哪个哲学家比黑格尔的贡献更多。因而,分析黑格尔对于理解资本辩证法的本性是必不可少的。与柯列提(Colletti)这样的思想家相反,我相信不仅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是可能的,而且正是辩证法最适合的地方。黑格尔唯灵论的辩证法总是充斥着宗教性,因此太容易把物质性的所有形式都扬弃于精神朝向总体的发展征程当中。辩证法在资本的辩证法中才能最好地发挥作用,因为资本是一个独特的对象,它既是社会的又是物质的,同时又潜在的是自我规定的或有机的。
在这本书接下来的章节中,我将处理这样一些思想家,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反对黑格尔主义。在分析他们的作品时,我将更进一步澄清黑格尔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维度并为之辩护,同时也接受他们对黑格尔的一些批评。这将有助于更进一步澄清我所主张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特殊方法。
我接下来讨论韦伯的作品,这不只是因为他有广泛的影响,而且因为他强烈地拒绝黑格尔主义的本质主义。事实上,我将会证明,他在这一方向上做得太过了,以致他没有把握住资本主义经济特有的有机特征。
[1]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转引自LouisAlthusser,PhilosophyaaneousPhilosophyoftheStists,London,Verso,1990,p。205。
[2]JacquesDerrida,Positions,Chicago,Ill.,UyofChicagoPress,1981,p。5。
[3]前一部两卷本著作更厚重,主要处理的是同黑格尔《逻辑科学》的平行关系,后一部两卷本著作在一些经济学表达上有所提高。
[4]G。W。F。Hegel,ThePhilosophyofHistory,trans。J。Sibree,NewYork,Dover,1956,p。14。
[5]G。W。F。Hegel,ThePhilosophyofHistory,trans。J。Sibree,NewYork,Dover,1956,p。15。
[6]G。W。F。Hegel,ThePhilosophyofHistory,trans。J。Sibree,NewYork,Dover,1956,p。17。
[7]G。W。F。Hegel,ThePhilosophyofHistory,trans。J。Sibree,NewYork,Dover,1956,p。26。
[8]G。W。F。Hegel,ThePhilosophyofHistory,trans。J。Sibree,NewYork,Dover,1956,p。14。
[9]G。W。F。Hegel,ThePhilosophyofHistory,trans。J。Sibree,NewYork,Dover,1956,p。38。
[10]G。W。F。Hegel,ThePhilosophyofHistory,trans。J。Sibree,NewYork,Dover,1956,p。144。
[11]对黑格尔的“偶然性”问题的讨论,参见Miwood,AHegelDiary,Oxford,Blackwell,1992,p。60,p。199。黑格尔在他的思想中赋予偶然性的自主性比通常人们认识到的更大,参见SlavojZizek,TarryingWiththeive,Hurham,Northa,DukeUyPress,1993,pp。125-164。
[12]KarlMarx,Grundrisse,London,Penguin,1973,p。107。
[13]之所以经常出现错误,是因为前三个范畴——“商品”“货币”和“资本”——在历史上出现的次序不是这样的。然而,如果资本逻辑的序列总是和历史平行的,那么第一个范畴很可能是“土地”;第二个是“劳动”。然而在资本的辩证法中,“土地”是在很后面才出现的范畴,“劳动”直到生产论才处理到。
[14]博斯托纳非常强调矛盾,参见MoishePostoime,Labour,andSoinatie,CambridgeUyPress,1996。
[15]G。W。F。Hegel,TheEncyclopediaLereats,W。A。SudH。S。Harris,Indianapolis,HackettPublishing,1991,p。54。
[16]约翰逊认为,黑格尔的纯粹概念“既不是心灵的存在,也不是物理的存在”(参见PaulOwenJohiqueofThought:ARe-ExaminationofHegel'sSceofLogidershot,Avebury,1988,pp。5-7),他在这一点上的立场和勃兰特·罗素很像。然而,罗素认为“普遍只是抽象,个别才是独立的具体存在”,而黑格尔认为普遍“渗透着”个别,“并且是个别存在的普遍基础”。更重要的是,约翰逊认为,对于黑格尔来说,“真正的分析是结果,而非单纯的观念,但是概念规定直接就包含在对象之中”。(参见PaulOwenJohiqueofThought:ARe-ExaminationofHegel'sSceofLogidershot,Avebury,1988,p。230)按照英伍德的观点,对于黑格尔来说,概念和主体(我)、对象以及其他概念并没有鲜明的区分(参见Miwood,AHegelDiary,Oxford,Blackwell,1992,pp。57-60)。
[17]黑格尔写道:“只有相对于它的内容,思维才是真的,因为它沉浸于质料之中……意识像一个抽象的‘我’一样指导它自身,就像是它摆脱了一切个别性一样……允许质料[它自身]控制我们。”参见G。W。F。Hegel,TheEncyclopediaLereats,W。A。SudH。S。Harris,Indianapolis,HackettPublishing,1991,p。55。
[18]“科学进步所必需的……是承认否定和肯定有同等重要性,或者自我矛盾的东西并不是以无为终结的,这些都是逻辑原理。”参见G。W。F。Hegel,Hegel'sSceofLogis。A。V。Miller,London,Allen&Unwin,1969,p。54。
[19]G。W。F。Hegel,TheEncyclopediaLereats,W。A。SudH。S。Harris,Indianapolis,HackettPublishing,1991,p。24。
[20]例如,德里达(1982),“白色神话学:哲学文本中的隐喻”。
[21]G。W。F。Hegel,TheEncyclopediaLereats,W。A。SudH。S。Harris,Indianapolis,HackettPublishing,1991,pp。26-27。
[22]G。W。F。Hegel,TheEncyclopediaLereats,W。A。SudH。S。Harris,Indianapolis,HackettPublishing,1991,p。27。
[23]G。W。F。Hegel,TheEncyclopediaLereats,W。A。SudH。S。Harris,Indianapolis,HackettPublishing,1991,p。27。
[24]G。W。F。Hegel,Hegel'sSceofLogis。A。V。Miller,London,Allen&Unwin,1969,p。43。
[25]G。W。F。Hegel,Hegel'sSceofLogis。A。V。Miller,London,Allen&Unwin,1969,p。11。
[26]G。W。F。Hegel,ThePhilosophyofrans。A。V。Miller,Oxford,OxfordUyPress,1970,p。14。
[27]G。W。F。Hegel,ThePhilosophyofrans。A。V。Miller,Oxford,OxfordUyPress,1970,p。17。
[28]G。W。F。Hegel,ThePhilosophyofrans。A。V。Miller,Oxford,OxfordUyPress,1970,p。20。
[29]G。W。F。Hegel,TheEncyclopediaLereats,W。A。SudH。S。Harris,Indianapolis,HackettPublishing,1991,p。40。
[30]G。W。F。Hegel,ThePhilosophyofrans。A。V。Miller,Oxford,OxfordUyPress,1970,p。6。
[31]G。W。F。Hegel,Hegel'sSceofLogis。A。V。Miller,London,Allen&Unwin,1969,p。40。
[32]G。W。F。Hegel,TheEncyclopediaLereats,W。A。SudH。S。Harris,Indianapolis,HackettPublishing,1991,p。66。
[33]G。W。F。Hegel,Hegel'sSceofLogis。A。V。Miller,London,Allen&Unwin,1969,p。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