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正是历史性进入这个黑格尔等式的关键。思想的劳动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将《哲学史讲演录》当作将要在本章后面的部分讨论的例子,我们可获知黑格尔试图揭示希腊哲学概念的实质。他试图在古代思想中寻找当代思想自身的诠释。由于知识是自我知识,黑格尔只能将希腊思想理解为回忆的行为。他必须回忆塑造希腊沉思的思想。关于历史过程的知识总是一种回顾的行为。
在《法哲学原理》的序言中,这位现代诠释学之父做出了这样的阐述:“米涅瓦的猫头鹰总是在黄昏时起飞。”[20]他的意思是说,这只猫头鹰只能看到过去的这天,或者说知识只能在观察过去创作的思想中产生,然后在黑暗中使自身在场。
认知是人类的自我教育。通过获得客体的知识而产生的思想获得了思想在自身中的知识。通过观察自我的生产,思想和自我成为对其自我能力的认识。
《精神现象学》的最后一章是“绝对知识”,描述了自由何以与人类的自我教育是同义语。[21]然而,在这一章中,黑格尔没有将哲学史与绝对知识的产生联系起来,而是关注意识和自我意识之间的关系。即使黑格尔在改变关系这个术语时,他的主体不再是思想,而是自我意识,同样的方法论也支配了思想的发展,而且调整了自我意识的发展。
意识是感觉的标准,然而,意识具有审视自身的能力。这种自我审视的力量是自我意识。意识能划分自身:一部分获得了感觉材料,并努力认识其他主体的意识,而自我意识指的是详细检查其自身功能的意识的能力。
对意识的考察通过自我意识进行,即将意识转化为自我意识的客体。自我意识并未产生意识,而是获得它的知识,认识到自我意识是意识的一种反映。一种主体关系使意识成为客体,而使自我意识成为主体。
正如思想和存在是统一的,主客体之间也是统一的。自我意识和意识的统一是“绝对知识”的基础。主观性能够支配客体,事实上它给出一个形式,但自我意识的能力是自我决定的基础。绝对知识意味着自我意识——主体和客体的基本统一——意识到它自身的自我决定的潜能,而这是自由,或者说自由相当于绝对知识。
2。方法
黑格尔变革了逻辑学的经典概念,而不是将逻辑学理解为认识论,他将其重新定义为概念向绝对理念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那些形式。黑格尔将历史性概念引入对逻辑学的重新定义中,而不是将逻辑学描述为理解客体的静态的、机械的程序。他将逻辑学表述为发展着的绝对理念——当概念力求与客体完全统一时产生的形式序列。
在《哲学全书》的逻辑学中,黑格尔抛弃了认识客观世界的四个方法,而这些方法是形而上学的、经验主义的、批判的(意味着康德、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和费希特的哲学)和直觉的(意味着关于上帝的直接知识)。为了达成他自己对逻辑的重新定义,黑格尔需要推翻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和费希特的整个西方逻辑学传统。
例如,在《哲学全书》第一卷《小逻辑》中,黑格尔讨论了理解客观性的不同方法。“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一种态度”是形而上学,而在第27段中,黑格尔写道:“这种思想方法从未意识到主观和客观的对立。”[22]黑格尔拒绝形而上学的逻辑,因为它将主观性归于普遍性,或认为主观概念全然被吸收到“物质、力量、一、多、普遍性以及无限性”[23]的范畴中。
经验主义构成了“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二种态度”,而黑格尔批判了经验主义方法,因为它仍然限于孤立的知觉中。经验主义将自己限于对经验是唯一决定因素的狭隘理解中。[24]
批判哲学以康德、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和费希特的认识论为代表。所有这些思想家都没能成功地认识到,在原初层面上,主体和客体彼此对立,但是通过思想的劳动,主体和客体融为一体,概念就形成了。批判哲学产生于上面提到的康德和费希特的著作。康德试图批判休谟的经验主义,但并不能缩短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差距,最终承认“自在之物”始终是外在的,不能为理性所理解。费希特对休谟经验主义的回应是,假设最高的“我”存在,自我意识则出现在“自在之物”之外。费希特对主体—客体分离的回应是,使客观性为自我意识所吸收,通过否认客体的独立性来否定主体—客体的分裂。对黑格尔来说,直觉主义只是相当于取消了理性的力量:直觉主义取消了赞同直接理解虚构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自己是一个思辨哲学家,并且思辨哲学优越于上面提到的四个过时的哲学学派。思辨思想的显著特色是有能力创造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结合。思辨思想预言主体和客体具有同一性,相信这种一致的产生是在本质上发展的,它是历史的。
和黑格尔的全部著作一样,《逻辑学》为单一的、普遍的概念所规定。《逻辑学》的核心主题是绝对理念的发展,或者说主体和客体的完美统一。他关于方法的最完整讨论产生于《逻辑学》的最后一章“绝对理念”,这符合黑格尔对《逻辑学》的总体设计。
《逻辑学》是对绝对理念漫长探索过程的说明。它是绝对理念的发展史。但绝对理念的谱系经历了很多形式,或者说绝对理念在实现自身之前,必然要经过很多阶段。
方法与逻辑是等同的。方法是绝对理念为了实现自身而产生的概念形式。
在绝对理念中,概念实现了很多形式的跨越,或曰绝对理念留下了一份履历。方法是思想的考古学,是对上升到理念实现的思想的早期阶段的探寻。
方法是概念的自我知识。[25]它是概念对自己功能的自我认识。
在趋向于自我实现的过程中,绝对理念表述了很多规定。存在、本质、内容—形式都是这种表述的例证。绝对理念表述了从其分离到规定的建构,而方法论是对这种理念的功能的认识。
在“绝对理念”这章之前,黑格尔设置了题为“生命”的一章。这些章节的插入,代表了黑格尔对逻辑的重新定义。
黑格尔认为,“生命”的特征是“推理”。[26]他特意选择了“推理”这个术语,因为他想强调逻辑学的发展特点,或曰逻辑不能与生命相分离,因此它在本质上必然是连续的。
“生命”这一章被分为三节:(1)“有生命的个体”;(2)“生命过程”;(3)“类”。黑格尔运用有机的图景描述这种理念的上升过程。这种有机的图景突出在逻辑的历史或一般思想史中无休止持续发展的主题。[27]
“生命”这一章使用了“推理”这个术语,旨在表明逻辑是内在之有,理念是由目的性支配的。
由于历史性是存在的预设,那么方法论必然也反映永久的变化。方法论是概念内在发展到理念的映射和写照。
方法是关于现实何以被理解的理论。在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内部,方法等同于科学的哲学。黑格尔拒绝形而上学的方法或科学,因为它并不承认主观性。他否定经验主义的方法或科学,因为它没有发展到概念的水平。方法是一种科学,因为它是思想将设计强加于现实之上的特殊策略。在后面的篇幅中,我将表明马克思对黑格尔主义方法的依赖。但马克思没有提出一种揣摩自然科学的方法,而是提出了作为社会科学的解释逻辑的方法。
黑格尔主义的方法论具有一系列的特征,它们是:(1)有机体;(2)总体性;(3)整体和部分;(4)归纳;(5)发展理论;(6)功能解释。
第一,有机体。
黑格尔用来描述辩证法实质的模式是一种有机体。生命是有机体的内在特质,而这意味着有机的方法以活动、欲望和驱动为特征。有机体随着时代的推移而发展,并使世界环绕在其左右。它们有吸收能力和借鉴能力,因为它们扬弃和否定了环绕它们的外部世界。
有机体由自身、本质和目的填充。它们表明内在压力和推动它们走向终结的目的在其萌芽时就存在了。
这种有机的方法是全部黑格尔主义体系的预设。或者说,有机的解释是黑格尔全部著作的基础。这种倾向总是从经验到绝对理念。由于绝对理念被理解为主体和客体的统一,他的全部科学研究的倾向都是从知觉上升到自我决定。这种有机体发展的终结总是自由,或自我决定。
第二,总体性。
有机的方法论将自身实现为总体性。黑格尔使用了体系解释。他没有将现象解释为孤立的或特殊的存在,而是将其解释为整个过程的一部分。一个知识的客体就是一个系统。例如,哲学史的每一部分都是相互衔接的,即历史是一个完整的整体。
体系化方案是黑格尔对科学进行定义的核心。正如他变革了逻辑的意义,他也变革了科学的意义。在黑格尔的思想中,科学指的不是与真理相符合的理论,科学并不意味着在外部客体及该客体的心理表征之间逼真的建构,或对自然法则的揭示。更确切地说,科学的辩证理论认为,在特定的知识领域内部,每个研究方面都能在总体的体系内部得到统一。
《逻辑学》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它是对思想原则的系统表述。它开始于存在,或者说开始于由知觉环绕的本质,而终结于绝对理念。有助于逻辑发展上升的每一步,都作为逻辑发展的表象和推动者,继而上升到绝对理念。这种发展是一个统一的过程。在这里,总体对部分施加影响,而部分对总体加以支撑。
第三,整体和部分。
黑格尔的全部解释都是综合的,而它们都来自整体和部分的模式。正如人体的单个器官都附属于人体并服务于人体的目的,因此总体的特殊性为整体的目的所吸收。相互影响是整体和局部之间关系的特点,因为部分与整体协调一致,而整体是部分的总和。
综合的方法论假定集体性的存在。个体自身具有综合的实质,它们被认为是具有独特行为模式的集体。集体成为客观的力量或发展为必要的运作模式。对自我保护和自我再生产而言,客观总体性的原则之一是必要性。对客观总体性的行为的解释基于功能推理,或曰总体的部分往往采取行动,保护系统或提升系统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