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化的马克思主义[3]
上星期,我涉及略带技术性的研究,今天我就专门来谈谈这个问题,我想指出在对历史命题的哲学或认识论阐释与这些命题借助于此种元科学所获得的意思之间有着多么紧密的联系。
今天我选的例子是存在主义战后对马克思主义的重新阐释,下周将探讨与人道主义和存在主义对立的流派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该流派以阿尔都塞为主要代表,有时被人们称之为结构主义。
我跟你们提到过马克思主义的一些主要命题:马克思主义主要分析资本主义体制的运行方式,其分析指出这一体制内部的矛盾。几乎可以不带丝毫贬义或批评意味地说科学社会主义实质上是资本主义的科学。这句话看起来自相矛盾,却与马克思的文章相符,因为马克思自己从没打算详细描写代表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可能在他的眼中,社会主义的到来不可避免,但其形式到底如何难以确定。以上矛盾将导致制度瘫痪,引发革命风暴。借助革命风暴,资本主义制度的矛盾导致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生产工具的私有制被消灭,被集体所有制所取代。另一方面,马克思专门研究英国的情况,我向你们提示并列举过一篇文章,因为英国在他的眼中是最好的例子:这是一个最纯的资本主义制度,根据科学方法,分析一个制度时观察它的最佳案例,即完满地表现出这一制度主要特征的案例,这是完全合法的。
马克思从普遍意义上区分出下层建筑,一般来说,它是支配整个社会生存的生产物质条件:“不是人类意识决定人类存在,恰恰相反,他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他们的意识”,这是引自《政治经济学批判》前言中的一句话。最终,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导致了阶级斗争,导致了历史运动,这一运动把资本主义引向社会主义。
以上是我们人人都了解的不同命题,据我所知,为了准确地理解这些命题,一共有二到三个不同的认识论阐释。
第一种阐释,是第二国际,也可能是第三国际中最经典或最正统的阐释,它便是俄国批评家在评论《资本论》时写下的,马克思赞同并再次引用的阐释。根据这一阐释,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理论阐明了类似自然科学规律的历史演变的规律,这种阐释是一种对人类演变或对资本主义制度转变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唯科学主义的和客观化的阐释。这一阐释的内部问题是:资本主义制度走向社会主义制度的规律是一种宏观历史规律,它指一种整体运动。然而,从表面上来看,物理或化学规律——自由落体规律,万有引力规律,所有那些对科学的某一独立体系有效的规律——与资本主义变为社会主义这样的宏观历史规律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差别。
第二种阐释来自第一种阐释,但没有前者那么教条:此处所表述的并不是类似科学规律的宏观历史规律,而是现代社会的草图,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草图,代表着我们口头上所说的历史主线这样的东西。这将是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马克思观察英国的资本主义制度的运行,并没有否认这一制度在各不同国家会有不同的形式。他看出了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市场无政府状态之上的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并得出以下结论:总有一天,这种制度将因其内部矛盾和劳动群众的苦难而瘫痪,这一制度将被建立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之上的另一种制度取代,计划经济代替市场经济。此处与其说是科学意义上的规律,还不如说是一种整体上的演变前景。这种阐释使得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命题与我们在汤因比那样的作家那儿见到的命题接近起来。
最后,还有第三种阐释的可能,这种阐释试图融合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为主的阐释和以阶级斗争为主的阐释。因为,从表面上看马克思主义有两种不同的版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呼唤一个对历史的客观化阐释;反之,参照阶级斗争和被剥削阶级在革命中的决定性作用,我们就来到了人和人的行为上。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阶级斗争,关于它们之间关系的最令人满意的说法大概是这样的:在生产力发展的某一时期,生产力陷于瘫痪或与生产关系发生矛盾,即与生产工具的私有制和由它产生的分配方式发生矛盾。这些矛盾表现为更尖锐的阶级斗争。从资本主义的本质中产生出对资本主义的判决,主导的阶级——无产阶级,以阶级斗争的方式执行这一判决。
以上是三种对马克思主义的阐释,三种正统的阐释。还有很多其他阐释: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康德马克思主义,浸透分析哲学的马克思主义……以上三种是最简单的。现在回到我今天要讲的主题,即存在主义的再阐释。
存在主义者们,即萨特和梅洛-庞蒂,他们又在干什么?我以为他俩想做的事可以简述如下:梅洛-庞蒂和萨特都源自现象学,受到胡塞尔的影响。他俩都用萨特语言中的“意识”或“自为”作为起点,或者用他俩词汇中的“境遇中的人”作为起点。换句话说,他们把意识哲学作为起点,想找回我前边简述过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命题。
对他们来说,问题大概是这样的:从意识哲学或个体意识哲学出发,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可能找回马克思主义基本命题?——这似乎需要一个对历史演变的客观化阐释。这就是他们一心想完成的任务,在梅洛-庞蒂的两本书《人道主义与恐怖》、《辩证法的遭遇》中,你们可以看到他的主要述说。至于萨特,他经常重提这个问题:他的两篇主要论文是发表在《现代》杂志上的系列文章《共产主义者与和平》和《辩证理性批判》,后者是一部重头著作,一种综合,他尽力在其中彻底地调和存在主义与马克思主义。
他们二人都始于一种意识哲学和现象学哲学,因此他们拒绝把客观化的社会现实作为研究的出发点,拒绝把社会现实看作一个客体。另外,他们不能接受把历史规律看作是类似于自然规律的东西:事实上,如果把马克思主义表述为类似于自然科学规律的东西,那么一边是对历史演变的物化和静态化,另一边是被存在主义和现象学哲学理所当然地放在首位的意识,二者之间必然产生矛盾。因此,他俩用来重新阐释马克思主义的命题可以简述如下:
(1)他们两人都把主观性放在认识论的首位,认为主观性在认识上是第一性的。我补充一点,在萨特理论的骨子里,主观性、意识、实践活动,或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在本体上总是第一性的。总之,不是意识决定现实而是社会存在决定意识这种说法,他俩谁也不会接受。他们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决定这个词:因为,如果说社会存在决定意识,那就意味着意识的不自由。这显然与萨特哲学的基本原则相矛盾。然而,虽说萨特和梅洛-庞蒂他们谁也不能接受决定这个动词或概念,他们却承认在意识与环境之间有着某种相互作用:我们每个人都从他所处的环境出发去思考世界;这一环境刺激我们的意识,促使它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去思考。他俩谁也不能接受的是用决定这个词取代刺激或促使,因为后边的词保留了人的自由,而决定却剥夺了人的自由。
(2)在萨特和梅洛-庞蒂那里,这个认识观上的第一性(意识先于客观现实)延伸为本体论上的第一性。这意味着,历史真实性在本质上是由有思想的、能动的人构成的,或者,历史是人的历史,思想的历史,人类行为的历史,是由或多或少被人化了的——相对于人而言具有了意义的——事物所构成的历史。事实上,如果你们在这间房里或旁边的街上散步,社会在你们的眼前表现为两种外在的形式:一是人,你们碰到的人,你们多少理解的人;二是所有的事物,带有人类意志与思想烙印的事物。所有的房屋都是有人性的东西,它们是人的作品,它们作为用具,作为我们生存的方式,对我们有意义。因此,包括那些经常性地出现在人间的东西其本身都带有意识的印记,带有创造它们的意识的印记。准确地说,那些混杂在人之间并构成了历史真实性之布纹的事物之所以成为有意义的存在,是因为它们是人类意愿的产物。人们可能会补充说,如果事物被人化了,那么人就被物化了,因为人成了自己所造之物、自己的生活所依赖之作品的奴隶。
(3)萨特和梅洛-庞蒂两人都同意在境况与主观间有着一种辩证关系:因为我感知我的境况如此,所以它如此存在。“感知”一词是梅洛-庞蒂的用语。用萨特的话说,我观察的境况之所以如此存在是因为我的“计划”(project),计划是《存在与虚无》中的用语;若用《辩证理性批判》一书的语言,则是我的境况之所以存在是因我的实践活动。换种说法:如果我站在夏莫里山谷里,我所看到的山会因我是年迈老人或职业导游而生出不同的意义。老人无力爬山,只能限于回忆他能够爬山的年代,对导游来说,山不仅是个攀登的高度,还是一个给他提供生活来源的手段。或者说,我所看到的事物只能根据激励我的意图或我想完成的计划而生出意义。用萨特的话讲:境况因我的“计划”而存在;唯有当我从现实起飞,唯有当我改变自己映射在境况之上时,境况才存在。
总之,这一由行为、思想、计划所组成的人类历史世界同时也是由意图和具体计划构成的,事物和体制不过是一种准自然的东西,一种必将囚禁我的准自然现象。“意识的物化”是《历史与阶级意识》的年轻作者卢卡奇偏爱的一个说法,存在主义者重提这一说法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据萨特的观点,意识是自由的,完全自由的,但它只能生活在他人所造世界的牢狱中。意识被物化或异化。意识是自由的,但只是处境中的自由,它命定要承受部分现实,变为客观后的现实禁锢着意识:外界的现实化为意识的一部分,结果,意识内化了周围环境的价值与约束,它不再是完全自由的了,它被异化和物化。
这一经典的分析,把马克思主义带回到它的起源黑格尔那里:意识外化为客观现实,在历史进程中,它不断被异化,一直到它的奥德赛旅行的终点,它将完全内化整个客观化整体或可能出现的异化整体。这就是萨特和梅洛-庞蒂试图用来重新阐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思想。
至于萨特与梅洛-庞蒂之间的论战,那是针对两个特殊的对象。首先,梅洛-庞蒂的第二本关于马克思主义的书《辩证法的遭遇》曾导致了一种半论战势态。在该书中,梅洛-庞蒂与共产党拉开了距离,他拒绝承认共产党的历史特权,虽说他在第一部论著中曾给予它这一特权。他拒绝承认共产党和无产阶级是等值的。因此便发生了一场政治争论:对共产党应持什么态度。对这一争论我将尽量不谈。
萨特与梅洛-庞蒂论战的第二个方面集中在下列问题上:什么才是境况与意志之间的准确关系?是否像梅洛-庞蒂希望的那样,在境况与行动之间有一种关系密切的辩证法?受到客观对待的境况和我作出的决定是否完全是两回事?这个争论对不精通哲学的人来说是非常晦涩的,它是一种半哲学性质的争论,可表述如下:共产党与无产阶级境况具有何种关系?梅洛-庞蒂批评萨特无中生有地把意志作为绝对决定,批评他赋予党而不是无产阶级一个过分的特权,西蒙娜·德·波伏瓦回击了梅洛-庞蒂。这两个争论,一个争的是对党的关系,另一个争的是境况与决定之间的辩证关系的准确形式,但其实它们共有一个目标:从现象学—存在主义哲学出发,重新找回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主题。
那么,他们是如何曲折地找到我所说的阐释学传统的呢?即找到知性思想或阐释思想传统的呢?首先,他们两人都重新捡起了阐释学传统的本原主题,这一主题可追溯到维科,在黑格尔那里获得了最纯正的表现,即:人处在历史世界之中,他是这世界的创造者,这世界因他而诞生,但同时这外部世界又被重新引入、注入观察者的意识。历史真实性由主观和实践活动、由计划和意识感知所构成,这一定义本身所导致的结果就是让存在主义重新找回阐释学传统的基本原理。由此出发,他们还重新找到了阐释学解释历史认识的另一个主要思想,即:我们每个人都从自己的境况去思考经历的历史。于是,在现象学—存在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上便出现了两个主要问题。
(1)如果所有对历史的知觉或知性都是阐释的结果,都取决于阐释者的处境,那么阐释与感知的真实性来自何处?事实上,设定每个人都根据他自己的境遇去体验历史,或从他所处的位置去阐释历史世界,这难道不是把历史真实性消解在感知的多元性之中吗?就定义而言,每种感知都有价值,因为每种感知都与观察者的境况不可分。然而,对一个假设整体历史之阐释具有真实性的哲学来说,就很难接受以上的感知多相主义。
(2)第二个难题表现为第一个问题的翻版:如果每个人都赋予历史一个意义,那么何来历史的唯一意义?如果资产者给历史一个意义,无产者给历史另一个意义,众多的意义与众多的观察者和众多的阶级联系在一起,那么某一种阐释或某一种感知的真实性建立在什么之上?
很明显,把个体意识作为首位的本体和认识,这就是现象学存在主义根本难题的起源。存在主义者用一系列亲身体验消解了历史真实性,于是就面临着寻找整体之真理的问题。参照原文,我可以认为梅洛-庞蒂和萨特都倾向于接受历史主体对历史的阐释无客观性的观点。
举一个例子,越南的例子。人们可以这样来阐释这场战争:南北统一,越共或北越为统一而兴正义之师。但有人却认为越南的分裂与德国和朝鲜的分裂一样是自有其道理的,因此,北越部队踏上南越的土地,那就是侵略。对越南战争的相互矛盾的阐释决不是因为各有各的信仰。在我全年收到的信中,各种各样的阐释都能见到:都是些自认为有良好意愿的人,但由于先设不同,他们所感知的同一个历史事件的意义便完全不同。如果我们暗指这场或那场战争之现实,我们完全可以说有一个客观的真实性,但叙述或阐释历史就不能不给事件一个意义:于是事件的意义会因人而异。这一历史感知的多相主义决不意味着历史认识——作为科学认识——的多相主义。这个问题我放在后边谈。但就梅洛-庞蒂和萨特二人而言,我觉得他们似乎都认为在历史主体对历史的切身体验与史学家对过去的认识之间有着一个基本的同质性:据他们看,历史主体对历史事件的实际经验与史学家对过去历史的阐释属于同一个性质。然而,如果假定在历史的实际经验与史学家对历史演变的重构之间有着同质性,那么就不可避免地要承认对过去重释的多样性,接着,在多视角的相对主义——存在主义历史阐释的特征——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命题之间似乎也出现了一个矛盾。于是便有了以下问题:萨特和梅洛-庞蒂对历史经验的阐释导致了视角的多样性,从多样性出发,萨特和梅洛-庞蒂如何重新找回历史演变的唯一真理这样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