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历史学[1]
我们到这里来,是要讨论一下马克思逝世后的100年来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各种主题及其出现的问题。这次会议并不是要开成世纪的庆典,但从一开头即提醒我们注意马克思在历史编纂学中首屈一指的地位则是很重要的。对此,我简单地谈三点来加以说明。我的第一个说明是自传性的。20世纪30年代当我就读于剑桥大学时,许多才华横溢的男女青年加入了共产党。由于这段时期是剑桥的鼎盛时期,所以许多青年人深受我们仰慕的大人物的影响。那时,在这些青年共产主义者中间,我们常开这样的玩笑:共产主义哲学家是维特根斯坦学派,共产主义经济学家是凯恩斯学派,共产主义文学研究人员是F。R。利维斯的门徒。那么,历史学家呢?他们是马克思主义者。因为就我们所知,作为一名学者和一位启人心扉的导师,在剑桥及其他地方——我们实际上听说并了解几位像马克·布洛赫这样伟大的历史学家——尚没有哪位历史学家堪与马克思比肩。我的第二点说明与第一点相似。1969年,也就是我完成大学学业的三十多年后,诺贝尔奖得主约翰·希克斯爵士出版了《经济史理论》一书。他写道:“那些大多数(希望能确切地解释历史一般发展过程的)学者,都愿意使用马克思的范畴,或对此稍作变动,因为其他可供选择的适用的理论寥寥无几。《资本论》发表一百年来……并没有出现什么别的理论,因而,它依然是非同寻常的。”我的第三点说明来自费尔南·布罗代尔的巨著《资本主义和物质生活》——我们从书名就可以看出它与马克思的联系。在这部名著中,马克思的著作被布罗代尔引用得最多,甚至多于任何一位法国学者。这实在是一份来自一个向来尊崇本民族思想家的国家的颂词,这一事实本身非常引人注目。
马克思对历史著作的这种影响,并不是一个不须证明的发展。因为尽管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尽管马克思的每篇文章都饱含历史,但历史学家都知道,马克思本人并没写过多少历史论著。在这一点上,恩格斯更像是一位历史学家,他写了许多著作,它们完全可以在图书馆被划入到“历史”分类之内。马克思当然研究历史,并且极其博学多才。但除了一组参与辩论、反对沙俄政府的文章、后以《18世纪的秘密外交史》为题发表以外,马克思就再未写过以“历史”为题的著作,而这篇文章也是马克思著作中最没有价值的文章之一。我们所说的马克思的历史论著,几乎全部都是那些带有某种程度的历史背景的现实政治分析及新闻评论。像《法兰西阶级斗争》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这些分析现实政治的文章才是真正的上乘之作。他那卷帙浩繁的新闻评论尽管兴趣不一,但包含了他对最感兴趣的事件的分析——有人会想到他分析印度的那些文章——无论如何,这些文章是马克思把他的方法既用于分析具体的历史问题,又用于分析后来成为历史的某个时期的问题的样板。但史学研究者都知道马克思不是把它们作为历史文章来写的。最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研究包含了极其丰富的历史材料、历史说明及其他与历史学家相关的问题。
马克思大量的历史著述应被归入到他的理论著作和政治著作中。所有这些著作总是把历史发展放到一种与整个人类发展阶段有联系的长期框架中进行研究。我们必须把这些著作与马克思集中研究较短时期、特定题目和特定问题以及具体的历史事件的那些文章放到一起来读。不过,你无法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发现对历史发展实际进程的完整的综合研究,甚至《资本论》也不能说是一部“1867年以前的资本主义史”。
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还有,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不仅要阐释马克思的微言大义,还要去做那些马克思所未做的事?其因有三:首先,我们知道,马克思在完成他的学术巨著时面临许多巨大的困难。其次,尽管马克思的思想框架在19世纪40年代中期已建立起来,但直到离别人世,马克思的思想一直在发展。再次,也是最重要的,在他那些成熟的著作中,马克思有意把历史次序颠倒过来研究,把发达资本主义作为研究的起点,“人体”解剖成了“猿体”解剖的钥匙。这当然不是一种反历史的程序。它说明绝对不能就过去来解释过去:这不仅因为过去是历史过程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还因为单单就历史过程而言,就有助于我们分析、了解发生在这个过程中以及发生在过去的事件。前两个是次要原因,第三个为主要原因。
我们来看看劳动的概念,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概念的中心词汇。在资本主义以前——或者如马克思更为具体指出的,在亚当·斯密以前——与特殊的劳动种类(且它们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也是无可比拟的)不同的一般劳动的概念尚未出现。但如果我们要在全球长远的意义上,去把人类历史理解为人类渐进性的、更有效地利用和改造自然,那么,一般的社会劳动概念就是必不可少的了。因为马克思没有说明他基于未来历史发展的分析,是否无法让思想家们按照其他重要的分析概念来重新解释人类历史时得出相似的结论,在这一点上,马克思的研究方法仍存在着可争议之处。其他思想家能否得出类似的结论,这是分析中的潜在空白,尽管我们认为这样一种对未来发展的假设,至少对人类历史某些关键部分的假设,没有背离马克思劳动分析的主题。我的观点并非是对马克思进行质疑,只是想简单地说明,他的研究方法必须把那些与其主旨没有直接关系的、历史学家所感兴趣的大部分内容——如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转化的方方面面——剔除出去。这些都留给了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恩格斯也确实对这些问题非常关注,尽管他更感兴趣的内容是“事实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所以,马克思对历史学家——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的影响,主要是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他的综合理论(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以及他所勾画或暗示出的、人类历史由原始地方自治主义到资本主义发展的总体形态,一个是他对与过去的特殊方面、特殊时期和特殊问题相关的事物的具体研究。尽管后者影响广泛并且依然具有极大的鼓舞和启发效果,但我不想对此多加置评。《资本论》的第一卷有三到四处很偶然地提到过新教,但人们有关普通宗教、特殊的新教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间关系的争论却是源于这些不经意的论述。同时,《资本论》有个注脚,把笛卡儿的观点(动物就是机器、现实与思辨对立、哲学是主宰自然以及完善人生的一种手段)与“生产时期”结合起来,对笛卡儿进行评论,并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早期经济学家都愿意把霍布斯和培根作为他们的先哲,而后期经济学家则把洛克看作他们的先哲呢?(达德利·诺思相信笛卡儿的方法是“使政治经济学在货币、商业等方面摆脱了古代神话和迷信观念”[2]。)19世纪90年代,非马克思主义者已经把这一点作为马克思非凡创见的典型例子了,即使在今天,它也可为研究班提供至少一个学期的研习资料。但是,在这次会议上,我们无须向人们证明马克思的天才以及他广博的知识和学术兴趣;人们应该意识到马克思大部分研究过去具体方面的著作,不可避免地反映着他那个时代所能够利用的历史知识。
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仍值得更详尽地讨论,因为它今天不仅受到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者的反驳或是批评,而且在马克思主义者中间也有争论。在几代人中,历史唯物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最少受到质疑的部分,它被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我认为这是正确的。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德意志意识形态批判中发展起来的这一概念,基本上是针对“观念、思想、概念产生、决定并统治着人类、人类的物质条件及现实生活”的信条的。自1846年以来,这一概念基本没变。我们可以用以不同形式反复述及的一句话加以归纳:“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3]《德意志意识形态》对此有较为详细的阐述:“由此可见,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态,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全部过程(因而也就能够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了。”[4]我们顺便还应该注意到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现实的生产过程”并不仅仅是“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它要广泛得多。用埃里克·沃尔夫的合理阐述来说,它是“在自然、工作、社会劳动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一系列复杂的相互依存关系”。我们还应注意,人是同时用手以及大脑进行生产的。
这个观念并不是历史,而是历史的指南,是一项研究规划。让我再来引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话:“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间的连贯性。但是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它们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5]对此,最完整的论述,是马克思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的前言。当然,人们必然会问:是否有人对此加以拒绝,同时仍旧可以做一名马克思主义者呢?但是,这个极其简化的论述显然需要详细的阐明,因为这个论述的术语引发了关于什么是“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什么构成了“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许多争议。同样明显的是,从人类有意识开始,历史唯物主义观就是历史阐释的基础,而不是历史阐释本身。历史不同于生态学,因为人类决定着事件的发生并对此进行思考。但一个相当模糊的问题是,它是否是决定论的,并在这个意义上允许我们去发掘究竟什么是不可避免要发生的,因为它与历史变迁的一般程序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历史必然性的问题,只有回过头来看才能得到确切的答案,甚至那时也只能用套套逻辑来回答:因为没有其他事件发生,所以已发生的事件是不可避免的,其本应发生的事只是理论上的假设而已。
马克思要证明,某些历史结果——共产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但人们却一点都不清楚,这能否用科学的历史分析来加以展示。很显然的是,自从一开始,历史唯物主义就不是经济决定论:历史上并非所有的非经济现象都可以从具体经济现象中追溯其来源,并且,在这个意义上,具体的历史事件和历史日期是无法确定的。即使是历史唯物主义最僵化的拥护者,也对偶然事件及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作过长篇论述(如普列汉诺夫);并且,不论恩格斯的阐述中能有什么样的哲学批评观,他在后来给布洛赫、施米特、斯塔肯贝里等人的信中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却毫不含糊。从马克思所写的诸如《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及19世纪50年代的新闻评论中,我们可以看出,毫无疑问,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的观点,在本质上与恩格斯是一致的。
实际上,历史唯物主义观的中心论点是关于社会存在和意识之间的基本关系问题。它集中在比较史学和社会人类学的经验性问题上,而不是集中于哲学认识(如相对于“唯物主义”的“唯心主义”),或道德问题上(如“‘自由意志’及人类自觉行为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如果时机不成熟,我们应该怎么办?”)。一个典型的论点可能认为,我们不可能把社会生产关系与思想、概念(这是源于上层建筑的基础)区别开来,一方面是因为这种做法本身是倒过来作的历史区分,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生产关系是由无法还原的文化、概念构成的。另一种反对意见则可能认为,既然某一设定的生产方式与n型种类的概念相一致,我们就不能用还原“基础”的方法对此加以解释。由此我们可以了解各种社会:它们具有同样的物质基础,但却具有多种不同的方式建构其社会关系、意识形态和其他上层建筑的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世界上人的观念决定了人类社会存在的形式,至少与后者决定前者一样重要。所以说,究竟是什么决定了人的观念,就必须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分析:比如列维-施特劳斯就认为,数量有限的知识概念的一系列变化决定了人的观念。
让我们先把马克思是否对文化进行归纳的问题放在一边(我个人认为,在马克思确切的历史著作中,他是完全站在经济简化论者的对立面的)。基本事实仍然是:对任何社会、任何历史发展时期的分析,必须以对它的生产方式的分析为起点,即(1)对“人和自然之间新陈代谢”(马克思语)技术—经济形式的分析,它指的是人们用劳动来适应和改造自然的途径;(2)对劳动加以疏通、调配和分派的社会安排的分析。
今天这种情况仍然如此。如果我们想了解20世纪晚期英国或意大利的一切,我们肯定要以生产方式在20世纪50至60年代发生的巨大转变为起点。至于最原始的社会、血缘组织及观念体系(血缘组织是众多观念体系的一个方面),将取决于我们面对的是一种采集食物经济还是生产食物的经济。如像沃尔夫指出的那样,在采集食物经济中,对任何有能力获取资源的人来说,资源是可以随意使用的,而在生产食物经济(农业或畜牧业经济)中,这些资源的使用则受到了限制。我们不仅要对此时此地的状况作出阐述,对几代人的情况,也该作出解释。
尽管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概念在阐释一整套分析重点时起着关键作用,但历史唯物主义观仍面临着其他更加严厉的批评。因为马克思不仅认为,生产方式是基本的、上层建筑必须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由它所引起的“人和人之间的基本差别”(即社会生产关系),他还认为,社会物质生产力具有向前发展的必然的进步趋势,因此,它将会与现存的生产关系及其相对固定的上层建筑的表述发生矛盾,并使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让步。就像G。A。科恩指出的那样,从广义上看,这种进步趋势是技术性的。
问题并不在于为什么这样一种趋势应该作为一个整体存在于世界历史中,实际上,它已无可置疑地一直存在到了今天。真正的问题在于,这个趋势显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尽管我们可以对许多例没有显示这一趋势的社会以及对似乎停留在某一点上的社会进行辩解,但这还远远不够。我们可以很好地假定一种从采集食物发展到生产食物的一般趋势(在这里,这种趋势不会因生态原因而变得不可能或不必要),但我们却不能对近代技术和工业化的发展也作这样的假定,因为从一个——也仅仅是一个——地区发展起来的技术和工业化已主宰了整个世界。
这好像是陷入了一种《第22条军规》[6]的处境。要么不存在社会物质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趋势,或者是社会物质生产力的发展越出了一定的界限——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得不在没有这样一种基本参照物的情况下,对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作出解释,而历史唯物主义观充其量只能被用来解释特殊案例。顺便说一句,放弃“人总是不断地追求对自然控制”的观点,既不切实际,还会造成巨大的历史复杂性以及其他方面的混乱。要么就是存在这样一般的历史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不得不解释为什么这个趋势没有普遍发生作用,或者为什么在许多情况下,这个趋势明显被有效地遏制住了。看上去是社会结构的效力、惯性和某些其他力量以及物质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才会阻碍物质基础的运动。
我认为,有无上述发展的一般趋势,对于作为阐释世界的方式的历史唯物主义观来说,并没有产生难以解决的问题。马克思本人远不是一名单线发展论者,他对为什么某些社会从古典古代历经封建社会发展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提出了一种解释,同样也对为什么其他社会(马克思粗略地把一大批这样的社会划入到亚细亚生产方式中)没有这种过渡提出了一种解释。但是,有无上述发展的一般趋势,对作为改变世界的方式的历史唯物主义观来说,却产生了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论点的核心是,由于生产力已经发展到——或肯定会发展到——与生产关系的“资本主义外壳”无法相容的地步,革命必然要发生。但如果我们能够证明,在其他社会中,并没有物质力量在不断增长的趋势,或者说它们的增长得到了控制、受到了牵制,或者按1859年“导言”的说法,是社会组织及上层建筑的力量阻止了革命的爆发,那么,为什么同样的情形没有发生在资本主义社会呢?详尽剖析一个更加朴素的历史案例以说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必要性——也许是必然性——当然很有可能,甚至相当容易。但如果这样做,我们将会失去对马克思及其追随者(包括我本人)来说至关重要的两样东西:(1)社会主义的胜利是迄今为止所有历史进化的逻辑终结的观念;(2)它标明“史前期”已终结的观念,它现在不可能、将来也不会成为一个“对抗性”的社会。
上述问题并不影响“生产方式”概念的价值。在“导言”中,马克思把“生产方式”定义为: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它们构成了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形成了存在的物质手段的生产方式”。不论社会生产关系是什么,也不论它们可能具有什么其他的社会功能,生产方式构成了决定生产力的增长和剩余分配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形式的结构,社会如何能够——与不能——改变其结构,在适当时机,怎么可能或是怎样将会发生向另一种生产方式的转变。生产方式还确定了上层建筑可能性的范围。简言之,生产方式是我们人类社会变化和人类社会相互关系以及理解人类社会历史动力的基础。
生产方式并不恒同于社会,“社会”是一种人类关系体系,或者更精确地说,是人群之间的关系体系。“生产方式”的概念是用来识别引导这些人群结盟组合的力量的,在一定范围内,在不同的社会,可以对人群进行多种结盟组合。生产方式形成了可以用年代或其他方法加以排列的系列发展阶段吗?马克思本人无疑把生产方式视为形成了一个系列阶段,在这个系列中,人们日益从自然中解放出来并且开始控制自然,这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产生了影响。按照这套标准,不同的生产方式可以被视为按由低到高的次序排列。但有的生产方式显然不能被看作优于其他的生产方式(如那些需要商品生产或蒸汽引擎的生产方式被视为优于那些不需要商品生产和蒸汽引擎的生产方式),马克思的生产方式的排列并不是有意去确定一种在年代上单线发展的更替次序。实际上,这是一个观察和思考的问题:在几乎是(有前提的)人类发展的最早阶段,生产方式的不同形式已经共存并相互影响了。
生产方式既体现了一种特定的生产程序(基于特定技术和劳动生产分工的生产途径),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也体现了“一种具体的、历史上存在的一整套社会关系,通过这种关系调配劳动力,运用工具、技巧、组织和知识从自然中谋取能量”,并通过这种关系,使社会生产的剩余得以循环、分配并被用于积累或某些其他目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必须对生产方式的上述两种功能加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