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济凡坐到一旁沙发上,点了一根雪茄,抽了两口,说道:“邵慈恩许静之他们估计一颗老心都拧出血来了。唉,潘盛棠这个人啊,真是寡绝!”
银川笑了笑,起身欲给谢济凡泡茶,谢济凡摆手:“不必,我一会儿就走。”
银川不慌不忙地道:“谢叔叔别担心,假作真时真亦假,随他猜去吧。”
“小川,我总觉得有点古怪。自从那次你让佟春江的人吓了他以后,他就几乎不出门了,这整日关在家里的人,怎么还能弄来这么大一笔生意?”
银川道:“吴丰林虽然走了,但之前跟着吴丰林做事的那些经理都还在,每天都会去潘公馆向潘盛棠汇报工作,由他亲自指挥着做事。这些人口风虽然也很紧,但毕竟不像吴那么死心眼,我还是约莫打听到一些情况的。潘盛棠在洋行位子越来越不稳,想在埃德蒙面前表功,所以才努着劲儿促成这件事,又想借机除掉一些对手,我觉得我在这事上插手不太好,所以一直在观望。”
茶泡好了,他将茶杯放到谢济凡面前,抬头时眼神微变,欲言又止。
谢济凡一笑:“有话直说。”
“谢叔叔的白头发越来越多了。”
“哦?在哪儿?”
银川指了指头顶。
谢济凡满不在乎:“头发白在头顶更好。”
“为什么?”
“只有别人看得见,自己看不见,哪怕是照镜子,不低头,就看不到头顶。老天爷对我很好,不愿影响我的心情,你想想,我都是过了六十的人了,没几根白头发不就成妖精了吗?动脑子动得多,所以头发白在头顶,若是白在两鬓,则说明忧心的事儿多,我啊,倒宁可愿意让脑子灵光些,少操心少担忧更好。”
银川不由得一笑,心中却掠过了潘盛棠的影子,短短数月时间,潘盛棠的两鬓几乎全白了。
谢济凡道:“银川,你的棋还是走得稍微快了一些,我建议你先停下来,再谨慎观察一段时间。”
银川道:“停下就是往后退,我可不能往后退。”
这么多年了,与潘盛棠暗中较量着,与尴尬的身份较量着,与那些违背本性的烦恼和欲望较量着,他心里的弦一刻都没有放松过,到了这段时间,更是绷到了极限。往后退,绝对不能!他已经努力了这么久,付出了这么多,理应得到回报,而且必须尽快。
潘盛棠在洋行失去人心;富兴银号转为银行已提上日程,在如此短促的时间内达成合作关系,不仅是因为银川陆续注入了巨资,还在于他提供的关键信息,让这个老银号免遭放贷失误的致命打击,因为瑞丰蛋厂的产品运到天津等地以后果真被洋行拒收,厂子一蹶不振,抢着放贷给它的银号已受到了巨大牵连,大部分都几乎破产。
眼前许多事都在往有利的方向迅速发展,但在面对谢济凡的时候,银川是有愧的,因为他做的很多事,谢济凡并不知道。
“我有我的抱负,在事业上我会走得更远,比他们所有人都要远。他应该会理解。”
一盆小小的棕竹被风吹得噗噗响,阳光衔着长江的氤氲水汽一点点渗进来,空气湿凉,银川静静地坐着,思绪有一瞬放空。谢济凡也沉默了片刻,他抬起头来,说:“小川,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谢叔叔快请说。”
“你是不是想让华账房独立出去?”
银川脸色登时一变,旋即笑道:“谢叔叔怎么这么说?我现在能力太弱了,哪里做得了这样的事。”
谢济凡摇头道:“所处位置的强弱并不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
“那么什么才能决定成败?”
谢济凡想了想,却忽然苦笑了一下,凝视着银川道:“我只能说,一个刚柔并济、心地光明的人,不会刻意在乎成败,这样的人,也不太容易被打倒,在艰难的时世里,能让自己强大到不被打倒,这本身就是胜利。”
刚柔并济,心地光明。银川默念了一遍,暗暗点头,但见谢济凡脸色复杂,便道:“谢叔叔说得很对,不过您为什么是这样为难的表情呢?”
谢济凡低头喝了口茶,没有回答,只是笑了笑,其实他在心里说:“我并不为难,我只是有点担心这句话我说得太晚了。”
〔三〕
云升穿着浆洗一新的淡青色长衫,从潘公馆径直走了出来,他拦了一辆黄包车,穿过法租界的工部局大楼和巡捕房,穿过一条条密集有序的街道,穿过带着金钱味道的烟尘,然后下车步行了一段,走进了一家西式装潢的商店。
他今年已经三十四岁了,按理说,早就该成家立业,但直到两年前他的事业才刚刚起步。这家商店的主人正是他,几乎用尽了所有的积蓄,才在这繁华地段买了一个商铺,经营优质雪茄。
他是个孤儿,母亲是生他的时候难产而死的,父亲也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死了。他对父亲唯一的印象就是那一身恶心的酒糟味儿,只要一喝醉,父亲就会拿他撒气,那时他不过才五六岁,但记得非常清楚。父亲是个失败者,庸懦愚蠢,酗酒毁了他,也让他送了命。云家原本是个大族,但亲族之间好像并没有太深的感情,没有人愿意接济他。在卖掉一张红木条凳后,他住的那间破房子里,便一个家具也没有了,连床也卖掉了。
贫穷是会让人变得无耻和不要脸的,云升想了一个办法,他衣着褴褛,每天在族长的家门口乞讨要饭,到晚上也不回家,就睡在族长家的门廊外。他不记得熬了多久,总之,族长最终臊不起那身皮,把他叫进了屋,让他洗了澡,吃了一碗面,晚上让他睡在一间干净大客房里,第二天,亲自带着他去了云秀成的家。
“这孩子很机灵懂事,你要不让他在你家打点杂吧。”族长说,“按村里的规矩,他家其实还是有一点地的,你若收留他,我做主把那片地给你罢了。”
云秀成为了那半亩地把他留了下来,以一个佣人的身份。
发薪日,佣人们总会约着去吃一顿好的,或是做一件衣服。云升不愿意到外面吃,家里的伙食虽然差,但填肚子没问题,他得多攒钱,那些鱼啊肉啊,对他没有什么吸引力。但他也愿意做衣服,别人关心的是这块布料好不好看,他最关心的,是做一身衣服需要多少布,得花多少钱。
云升是从小穷过来的,算计过来的,贫穷让他在对待事物的态度上,总隐隐和别人有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