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瓦尔德彭纳斯。”
既然还有时间,赫索格就在楼上宽阔而昏暗的走廊里漫步,通过双开弹簧门上的椭圆形小窗,可以看到审判室里面的情况。他从一个小窗往里面窥视,在宽大的红木座椅上,大家似乎都很悠闲。他走进去,恭恭敬敬地摘下帽子,朝法官点了点头,但那个法官没有理会他。那个法官身材魁梧,秃顶,肥头大耳,声音低沉,握紧一只拳头放在文件上。这间审判室非常大,天花板装饰华丽,墙壁是浅黄色的,但色调总觉得很冷。一名法警打开被告席后面的那扇门,就可以看到拘留室的铁栅栏。赫索格两腿交叉。他总是很有风度,即使是抓痒痒,他的风度也从未消失。他一双眼睛乌黑、专注,他准备聆听的时候,会微微侧过脸去,这也是他妈妈的习惯性动作。
一开始似乎没什么动静。几名律师和当事人漫不经心地聊着,好像是在讨论细节问题。然后,法官突然提高嗓门,打断了他们。
“等一下。你是说……”
“他说……”
“我先听听那个人自己怎么说。你是不是说……”
“不,先生,我没有。”
法官问:“那么,你是什么意思?律师,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当事人仍然表示……不服罪。”
“我没有……”
“法官大人,就是他。”一个黑人说道,但语气并不坚决。
“……他喝醉了,你就把他从圣尼古拉斯大道拖到那个地下室……具体地址是几号来着?企图抢劫。”法官说话的声音低沉,纽约口音很重。
从背后看,赫索格就能辨认出这个案件中的被告。那是一个黑人,穿着脏兮兮的棕色裤子。他的两条腿在不停颤抖,好像非常紧张,俨然将要参加赛跑,而他微微蹲着,好像是蹲在起跑线上。但是,在他面前大约十英尺[3]的地方,是闪闪发光的铁栅栏。原告的头上绑着绷带。
“当时你口袋里有多少钱?”
“六十八美分,法官大人。”缠着绷带的那个人说。
“他强迫你进入地下室了吗?”
“我没问你。闭嘴。”法官很恼火。
这时,那个受伤的人把缠着绷带的脑袋转过来。赫索格看到了一张黑乎乎、干瘪、苍老的脸,眼圈通红。“没有。他说他要请我喝一杯酒。”
“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大人,但他确实请我喝了一杯酒。”
“这么说,你和这个陌生人去了地下室……地址呢?法警,文件在哪里?”摩西发现这个法官是故意做出喜怒无常的样子来逗乐自己和活跃审判室里面的气氛。否则,里面的人都在例行公事,太沉闷了。“在地下室里,发生了什么事?”法警从他身边走过,他看了一眼他拿在手上的表格。
“他打我。”
“是突然袭击吗?他站在哪里?在你背后吗?”
“我看不见。血往下流,流进了我眼睛里面。我看不见。”
那两条绷紧的腿渴望着自由,迫不及待了。
“他把你的六十八美分都拿走了?”
“我抓住他,开始大喊大叫。然后,他又打了我一下。”
“你用什么打这个人?”
“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否认打过他。”那个律师说,“他们是熟人。他们是一起出去喝酒的。”
那张脸真的是黑乎乎、干巴巴的,头上裹着绷带,嘴唇紧闭,眼睛红红的,盯着律师。“我不认识他。”
“都是要命的狠手啊!”
“袭击,蓄意抢劫,”赫索格听到法官说,“我猜想原告一开始就已经是醉了的。”
也就是说,他的血液被威士忌稀释了,血液里面掺了威士忌酒,就是这样流的。罪犯又紧张起来,他那条宽松的裤子真滑稽。那个法警油光满面,带被告回牢房的时候,样子看上去很和蔼。他把门打开,拍拍被告的肩膀,让他自己走进去。
接着又有一群人站在法官面前,由一个便衣警察做证。“晚上七点三十八分,在中央车站地下层的男厕所……这个人站在旁边(报了名字),伸手来摸我的性器官,同时说……”赫索格想,这个便衣警察肯定是专门在男厕所蹲守的,经常在里面晃**,把自己当成诱饵。从他做证的说话速度和专业程度来看,他肯定是轻车熟路的。“我抓他,是因为他犯法了。”便衣警察还没有说明那个人犯了什么法,法官就问:“有罪还是无罪?”
那个被抓的人身材高大,是一个外国年轻人,是德国人。他出示了护照。他穿着一件棕色的长款皮大衣,皮带系得紧紧的,小脑袋上留着浓密的鬈发;他的眉毛是红色的。经过盘问,得知他是布鲁克林一家医院的实习生。此时,法官让赫索格大吃一惊,他一直以为这个法官只是一个粗俗、啰唆、无知的寻常治安官员,只会表演给旁听席上的观众看,包括赫索格。然而,他双手拽着黑色长袍背后的领口,赫索格认为,这个手势是想叫被告的律师别多说废话。他说:“告诉你的当事人,如果他认罪,他将永远不能在美国行医。”
他兴致勃勃地旁观着。医院实习生的案子还没有谈完,又来了一个抢劫未遂案的主犯。主犯是个男孩,未成年人,虽然他的脸上布满皱纹,更为奇怪的是,他的皱纹有些比较阴柔,有些则阳刚之气十足。他穿着一件绿色的衬衫,很脏。他的头发染过,又长又硬,同样也是很脏。他的一双眼睛圆滚滚的,颜色很淡,虽然眼神欢快,但显得空洞,不,那比空洞更糟糕。回答问题的时候,他的音调很高,冰冷,做作得很明显。
“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