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学商兑》本止一卷,因篇页较多,分为三卷:“首溯其畔道罔说之源;次辨其依附经义,似是而非者;次为总论,辨其诋诬唐宋儒先,而非事实者。”(《序例》)上卷有一段说:
顾(炎武)、黄(宗羲)诸君虽崇尚实学,尚未专标汉帜。专标汉帜则自惠氏始。惠氏虽标汉帜,尚未厉禁言理。厉禁言理则自戴氏始。自是宗旨祖述,邪诐大肆,遂举唐宋诸儒已定不易之案,至精不易之论,必欲一一尽翻之,以张其门户。(朱氏《槐庐丛书》本)
这段话有是有非。惠氏专标汉帜,但惠氏的家学是要“六经尊服郑,百行法程朱”的,所以惠氏不是有力的反理学派。戴氏明目张胆地攻击理学,尤其攻击朱子。但戴氏并不是像方氏说的“厉禁言理”;戴氏攻击那“得于天而具于心”的理,而主张那在事物之中的条理;这是厉禁言理吗?方东树论汉学有六蔽:
其一,力破“理”字,首以穷理为厉禁,此最悖道害教。
其二,考之不实,谓程朱空言穷理,启后学空疏之陋。
其三,则由于忌程朱“理学”之名,及《宋史》“道学”之传。
其四,则畏程朱检身,动绳以理法;不若汉儒不修小节,不矜细行,得以宽便其私。故曰,“宋儒以理杀人,如商韩之用法。浸浸乎舍法而论理。死矣!更无可救矣!”所谓不欲明镜之见疵也。
其五,则奈何不下腹中数卷书,及其新知小辨。不知是为驳杂细碎,迂晦不安,乃大懦所弃余而不屑有之者也。
其六,则见世科举俗士空疏者众,贪于难能可贵之名,欲以加少为多,临深为高也。
关于治经的方法,方氏在《汉学商兑》“卷中之下”里说的最详细。他引钱大昕、戴震的话,自下驳论道:
夫谓义理即存乎训诂,是也。然训诂多有不得真者,非义理何以审之?……
信乎朱子有言:解经一在以其左证之异同而证之,一在以其义理之是非而衷之。二者相须,不可缺,庶几得之。今汉学者全舍义理而求之左验,以专门训诂为尽得圣道之传,所以蔽也。
这是方氏的主旨。戴震曾说:“夫使义理可以舍经而求,将人人凿空得之,奚取于经乎?……古今县隔,遗文垂绝,然后求之训诂。训诂明则古经明,古经明而我心同然之义理乃因之以明。”方东树痛驳这段话,其大意如下:
1。古今学问,大抵二端;一小学,一大学。训诂名物制度只是小学内事。《大学》直从明新说起,《中庸》从性道说起,此程朱之教所主,为其已成就向上,非初学之比。……汉学家昧于小学大学之分,混小学于大学,以为不当歧而二之,非也。
2。“本训诂以求古经,古经明而我心同然之义理以明”,此确论也。然训诂不得义理之真,致误解古经,实多有之。若不以义理为之主,则彼所谓训诂者安可恃以无差谬也?……即以郑氏、许氏言之,其乖违失真者已多矣,而况其下焉者乎?
总而言之,主义理者断无有舍经废训诂之事。主训诂者实不能皆当于义理。何以明之?盖义理有时实有在语言文字之外者。故孟子曰以意逆志,不以文害辞,辞害意也。
汉学家专泥训诂,如高子说《诗》,所以多不可通。……故义理原不出训诂之外(适按,此言与上文“义理有时实有在语言文字之外者”一句正相矛盾),而必非汉学家所守之训诂能尽得义理之真也。
方氏的话也不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小学大学之分自是误从朱子,李塨的《大学辨业》与《圣门学规纂》已有很明快的驳论了。汉儒说经实多谬误;但此言只可用来打倒惠氏一派的真正汉学,而不能打倒戴氏以下的清学。
戴学本不拘守汉儒;他的大弟子王念孙、段玉裁等都能打破汉儒的束缚。方东树也曾说高邮王氏《经义述闻》“实足令郑朱俯首,自汉唐以来未有其比也”。
清学的大师重在方法的精密;他们的训诂考证固然未必“能尽得义理之真”,但治古书终不能不用这种方法。若因为汉儒有谬误,而就完全抹杀清儒采用的方法,而就妄想求古书的义理于语言文字之外,那就是根本上错误了。
清儒治经确有太拘泥汉儒之弊,也确有过信《说文》之弊。方东树指出迷信《说文》的十五谬都是不错的。但这也不足以攻诋戴学。
搜集古训诂来作治古书的根据,这是清儒的一个基本方法。迷信《说文》固是可笑;但轻视古训诂而空谈义理,更是可笑了。方东树最爱谈义理,但他自己实在不曾明白他所谓“义理”是什么东西。义理应该分两层说:一是古经的意义,一是后人的见解。
清代学者略有点历史的眼光,故能指出宋儒用主观见解来说古经的毛病。我们也应该认清楚:治古书是要依据古训诂的;古训诂有不完全之处,我们应该用精密的归纳比较,求出古书的意义。
我们不可认后人的主观见解为古书的义理。方东树的根本毛病即在于误认宋儒的义理为“直与孔曾思孟无二”。这种完全缺乏历史眼光的成见是不配批评清儒的方法的。
其实,方东树最痛恨的还是清儒(尤其是戴学)对于理学的态度。清学反抗宋明的“心学”“理学”;顾炎武在《日知录》里屡引戴震的话,排斥传心之学;阎若璩在《古文尚书疏证》里指出“人心惟危道心惟微”的话是出于“道经”,更动摇了心学的根据与权威。方东树大抱不平,发为驳论道:
夫所恶于禅学即心是道者,谓其专事明心,断知见,绝义理,用心如墙壁,以徼幸于一旦之洒然证悟。若夫圣人之教,兢业以持心,又精择明善以要于执中,尚有何病?……愚尝反复究思之,无论伪古文足信与否,……只此二语即出于巷说里谚,亦当平心审谛,断然信其精粹无疵,不诡于道,足以质古圣而无疑。
这是何等坚强的信仰!这样盲目的信仰往往能阻碍他对于反对派的了解。例如他说:
大抵考证家用心尚粗粗,故不喜言心,言性,言理,言道。又会有禅学心学之歧,为其藉口。此中是非杂糅,如油著面,本不易明。戴氏(震)、顾氏(炎武)以言心为堕禅,论虽灭裂,犹实有其害。近汉学家以致知穷理为堕禅,则直是乱道。不知禅之失政在不求心穷理,而禅之妙亦政在不许求心穷理。才一求心穷理,便非禅。……今汉学家咎程朱以言心言理堕禅,岂知程朱是深知禅之害在不致知穷理,故以致知穷理破彼学而正吾学之趋耶?
说考证家“用心尚粗粗,故不喜言心”,这真是冤枉。考证家最肯用心而不高兴言心;普通的理学家却是天天言心而不肯用心。方氏又说汉学家以致知穷理为堕禅,这话也有点冤枉。
汉学家不但不反对致知穷理,并且正是实行致知穷理。不过他们要致的不是那不学而知的良知,要穷的也不是那得于天而具于心的理。
按程朱以己之意见不出于私乃为合乎天理,其义至精至正至明;何谓以意见杀人?如戴氏所申,当体民之情,遂民之欲,则彼民之情,彼民之欲,非彼之意见乎?
夫以在我之意见不出于私合乎天理者不可信,而信彼民之情、之欲,当一切体之、遂之,是为得理;罔气乱道,但取与程朱为难而不顾,此为大乱之道也。
戴震根本上反对天理与人欲的分别,所以说“情之至于纤悉无遗憾,是为理”,方东树根本上不能了解此说,所以驳道:
程朱所严辨理欲,指人主及学人之心术邪正言之,乃最吃紧本务,与民情同然好恶之欲迥别。今移此混彼,妄援立说,谓当遂其欲,不当绳之以理。言理则为以意见杀人。此亘古未有之异端邪说!
我们看这两段,便可知方氏全不懂得戴学的宗旨。戴氏说理只是事物的条理;而穷理只是扩充心知之明,至于辨察事情,纤悉无遗憾。为要做到这种求理的本领,我们不能不打破那相传的理说,不能不推翻那个“得于天而具于心”的囫囵的理。
因为人若误认理得于天而具于心,便容易误认自己的私见为天理。所以戴学要人放弃那笼统的,现成的理,去求那区别的,不易寻求的条理。戴学的第一要义在于教人知道“理”是难知的,不是人人可以随便乱说的。
至于理欲之辨,诚如方氏之言,本意是指君主的心术。但古来儒者并不是人人能都像方氏这样认的清楚;他们都只泛指一切人的私欲。
理欲之辨的结果遂使一般儒者偏重动机(心术),而忽略效果;自负无私,遂不恤苛责人,自信无欲,遂不顾牺牲别人;背着“天理”的招牌,行的往往是“吃人”的事业。
所以戴学的第二要义在于指出“己之意见不出于私”未必即是天理;必须要用那训练了的心知去体察“情之至于纤悉无遗憾”,那才是得理。方氏不细心研究戴氏说理的主旨,只能摭拾几句不重要的话,谩骂一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