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本章通言父子,似不专指为君者言。
《论语》文辞简约,异解遂滋。如此章或谓乃专对当时贵族在位者言,非对一切人言。无改父道,乃指政治措施,不指日常行为。否则父在时,其子岂无日常行为,而仅云“观其志”?或通指父子,重此道字。谓若父行是道,子当终身守之。若非道,何待三年?或则从三年上寻求,谓三年不改,即是终身不改。疑辨纷纭。然《论语》所言,固当考之于古,亦当通之于今。固当求之于大义,亦当协之于常情。如据三年之丧为说,是专务考古之失。如云父行非道,何待三年,是专论大义之失。其实孔子此章,即求之今日之中国家庭,能遵此道者,尚固有之。既非不近人情,亦非有乖大义。孝子之心,自然有此。
孔子即本人心以立教,好高鹜远以求之,乃转失其真义。学者其细阐之。
【白话试译】
先生说:“父亲在,做儿子的只看他志向。父死了,该看他行为。在三年内能不改他父亲生时所为,这也算是孝了。”
(一二)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和为贵:礼主敬,若在人群间加以种种分别。实则礼贵和,乃在人群间与以种种调融。
斯为美:斯指礼,亦指和。先王之道,以礼为美。和在礼中,亦即以和为美。
小大由之:事无大小,皆由礼,亦即皆由和。
有所不行:此四字连下读,谓亦有不能行处,如下所云。
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节,限别义。如竹节,虽一气相通,而上下有别。父子夫妇,至为亲密,然双方亦必有别,有节限,始得相与成和。专一用和,而无礼以为之节,则亦不可行。
言外见有礼无和之不可行,故下一“亦”字。
本章大义,言礼必和顺于人心,当使人由之而皆安,既非情所不堪,亦非力所难勉,斯为可贵。若强立一礼,终不能和,又何得行,故礼非严束以强人,必于礼得和。此最孔门言礼之精义,学者不可不深求。
【白话试译】
有子说:“礼之运用,贵在能和。先王之道,其美处正在此,小事大事都得由此行。但也有行不通处。只知道要和,一意用和,不把礼来作节限,也就行不通了。”
(一三)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言可复也:与人有约而求能信,当求所约之近于义,俾可践守。
复,反复,即践守所言义。
远耻辱也:恭敬亦须合礼,否则易近于耻辱。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因,犹依。宗,犹主。谓所依不失为可亲之人,则缓急可恃,亦可亲为宗主。或说:因,姻之省文。宗者,亲之若同宗。外亲无异于一本之亲。今按:前解通说,后解专指,今从前解。
本章言与人交际,当慎始,而后可以善终。亦见道有先后高下之别。信与恭皆美德,然当近义合礼。有所因依亦不可非,然必择其可亲。
【白话试译】
有子说:“与人约而求信,必先求近义,始可践守。向人恭敬,必先求合礼,始可远于耻辱。遇有所因依时,必先择其可亲者,亦可依若宗主了。”
(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