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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将近两周后,我的经纪人为我安排了跟每日杂志集团总编的会面。这个集团的出版物用各种或真或半真半假的信息、性、文化和不容异见的哲学淹没美国公众。给蓝领工人看电影杂志、冒险杂志、一份体育月刊、钓鱼及狩猎书籍还有漫画。他们的“阶级”领袖——最有格调的杂志——则倾向于用文学和先锋电影的品位来打动单身汉。

一顿真正的自助大餐,每天都在吞噬着自由写手,因为他们每月要出版五十万字的阅读内容。我的经纪人告诉我,主编认识我哥哥亚蒂,是亚蒂打电话为我铺平了道路。

在每日杂志集团,人人都显得格格不入,没人看上去属于这个地方,但他们的杂志很赚钱。很有趣,在联邦政府里,我们都显得很合拍,人人都很开心,活儿却干得很糟糕。

艾迪?兰瑟这位主编跟我哥哥是密苏里大学的同学,我哥哥是第一个跟我的经纪人提到这份工作的人。当然,兰瑟在面试两分钟后就很清楚我并不符合条件,我也清楚这一点。见鬼,我根本连杂志的最基本要求都不清楚。但兰瑟却认为这反而给我加了分。他才不在乎经验,他想要找有点精神分裂倾向的人,之后他告诉我,在这一点上我的分数非常高。

艾迪?兰瑟也是个小说家,他一年前刚刚出版了一本我很喜欢的好书。他也知道我的小说,说他很喜欢,这一点对我拿到这份工作起了很大作用。在他的公告板上贴着一个从早上的《纽约时报》上撕下来的大标题:华尔街认为核战争是坏事。

他看到我盯着剪报看,便说:“你觉得自己能写个关于一个男人为这件事忧心忡忡的短篇小说吗?”

“当然。”我说,也写了。我写的是一个年轻的主管担心核弹爆炸后他的股票会大跌的故事。我没有错误地嘲弄主角或在道德上谴责他。我就直截了当地把它写出来。如果你接受基本设定,就会接受这个主角,如果你不接受基本设定,这便是篇好笑的讽刺小品文。

兰瑟对它很满意。“你真是为我们杂志量身定制的,”他说,“我们的理念就是要两条路都行得通,笨蛋们喜欢它,聪明人也会喜欢。真是完美。”他顿了顿,“你跟你哥哥亚蒂非常不同。”

“是啊,我知道,”我说,“你也是。”

兰瑟冲我咧嘴一笑:“我们在大学里是最好的朋友,他是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最诚实的一个。你知道吗,当他请求我面试你时我很惊讶。我认识他那么久,这是第一次他求人帮忙。”

“他只会为我这么做。”我说。

“我一生中认识的所有人中最正直的一个。”兰瑟说。

“他会因此送命的。”我说。我们大笑起来。

兰瑟和我都清楚彼此都是幸存者,那意味着我们并不正直,我们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骗子。我们的借口都是有小说要写,所以要生存下去。人人都有他特殊又说得通的借口。

令我大吃一惊(兰瑟却不惊讶)的是,我竟然是个很出色的杂志写手。我可以写廉价冒险故事或战地故事,可以为最有格调的杂志写艳情小说,还可以写浮夸的影评和理智的书评,又可以反其道行之,写一篇热情洋溢的评论,令读者们想去看如此精彩的书或电影。这些文章我从来没署过真名,但我并没有以它们为耻。我知道它们是次品,但我仍热爱它们。我的人生到目前为止都从来没拥有过任何一门值得骄傲的手艺。我兵当得很差,当打字员也很差,在政府职员中也不是一流的受贿者。当然,我是个艺术家,但那没什么值得吹嘘的,只不过是种宗教,或者说是爱好。但现在我真的拥有了一门手艺,我是个次品写作专家,我爱极了它。特别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赚了不少钱,还是合法的。

靠着这些小文章,我每月平均能得到四百美金,加上我的陆军预备役工作,每周能再赚两百块。就像工作激发了更多的能量似的,我发现自己开始写第二本小说。艾迪?兰瑟也在写一本小说。我们工作的大部分时间是在聊小说而不是杂志文章。

我们最终成了好朋友。在我当了六个月自由职业写手后,他向我提供了一个杂志编辑的职位,但我不想放弃陆军工作中每个月那两三千块的贿赂款。这场受贿骗局已经进行了将近两年,没出任何问题。我现在的态度跟弗兰克一样,觉得不可能出任何事。另外,我喜欢当小偷的那种刺激感觉。

我的人生开始满足于一种很快活的状态。我的写作进展顺利,每周日我都开车带瓦莱莉和孩子们去长岛。那里的家庭小楼像野草般四处发芽,我们查看不同的模型并已经挑好了自己的房子,四间卧室,两间卫生间,总价两万六千块,我们只需支付百分之十的首付,并等上十二个月。现在是时候找艾迪?兰瑟帮个小忙了。

“我一直都很爱拉斯维加斯,”我告诉艾迪,“我想写一篇关于它的报道。”

“没问题,随时都行,”他说,“只要记住加上点关于妓女的内容就好。”他安排好费用,然后我们开始聊那篇报道的彩色插图。我们总是一起研究这个,因为非常好玩,我们常常因此大笑。像往常一样,艾迪想出了个很有效的点子。一个美艳无比、穿着清凉的姑娘跳着大劈叉,在她的肚脐处,扔出的红色骰子正好是11点。彩色标题将会是“和拉斯维加斯的姑娘走上好运”。

但得先完成一个任务,那是件美差——我将会去采访美国最著名的作家——奥萨诺。

艾迪?兰瑟把他的旗舰杂志《每日生活》——整个集团最有格调的杂志——的活儿交给了我。那一篇写完后,我就可以去拉斯维加斯写另一篇。艾迪?兰瑟认为奥萨诺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但他太崇拜对方,所以自己没法做这期采访。我是所有员工里唯一对他并不十分看重的。我不觉得奥萨诺有多出色。再说,我也不信任性格外向的作家。奥萨诺已经上过几百次电视,做过戛纳电影节的评委,而且因为不知道抗议内容便带领抗议队伍而被捕过,还为他朋友们出的新书写推荐。

另外,他的成功来得很轻松。他在二十五岁时发表了第一本小说,那让他举世闻名。他有富裕的父母和耶鲁大学的法学学位。他根本不知道为艺术而挣扎是什么滋味。更重要的是,我把我发表的第一本小说寄给了他,希望他能推荐,他却表示从未收到过它。

当我采访奥萨诺时,他在编辑这里的名声刚刚开始下降。他仍然能够提前为他的小说预支很大一笔钱,也仍能让评论家为他喝彩。但他大部分的书都不是小说,在过去十年里,他一本小说都没写出来。

他在创作一部传世之作,一部将会成为继《战争与和平》之后最伟大的长篇小说。所有的评论家都同意这个说法,奥萨诺也一样。一家出版公司为这本书提前支付了超过十万美金给他。十年之后,他们仍在要求:要么拿回钱,要么拿到书稿。奥萨诺写了些有关流行话题的非小说类书籍,有些评论家宣称这些书比他的小说还要出色。他两三个月就能写一本,然后拿到一张丰厚的支票。但书的销量每况愈下,他已经耗尽了自己的名气。所以,他最终接受了全国最有影响力的《周日书评》专刊总编的职位。

奥萨诺之前的那位总编已经干了二十年,是个非常有资历的人,拥有各种学位,从最好的大学毕业,来自一个有钱的知识分子家庭,有格调,一生都是个同性恋。本来那不会有什么关系,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变得越来越过分。一个洒满阳光的饥渴下午,他被抓到正在一个用书推起的高到天花板的隔断背后帮他的办公室男孩吹箫。如果那男孩是个著名的英国作者,也许什么都不会发生;或者他曾为用来堆成隔断的那些书写过评论,也许也不会这么糟,但用来建造隔断的那些书从未经由他或者自由职业书评者过目。所以,他只得作为荣誉编辑退休。

管理层知道奥萨诺不会出这种问题,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异性恋,他爱女人,任何身材任何年龄的女人都爱。**的气息会让他像个吸毒者一样变得兴奋。他操女人就像海洛因成瘾者吸毒一样专注。如果奥萨诺一天没碰到女人的屁股或得不到一场**,他就会慌乱不安。但他是个注重隐私的人,总会锁住办公室的门,门后有时是个十几岁的书迷,有时是相信他是当代最伟大美国作家的社交名媛,有时是一个饥肠辘辘的女小说家,需要有人写她的书评才能让她的身体、灵魂和自尊合为一体。他毫不羞耻地利用身为编辑的职权、他世界著名小说家的名声,以及他这一代最忙碌的作家、诺贝尔文学奖竞争者的身份。他说诺贝尔奖是得到那些知识女性青睐的杀手锏。在过去三年里,在他所有文学界朋友的帮助下,他进行了一场疯狂的诺贝尔文学奖竞选运动,他可以给那些女人看上流的季刊如何吹捧他该得奖的文章。

奇怪的是,奥萨诺对他个人的吸引力毫无自信。他穿着得体,花大笔钱在衣服上。他的外貌并不吸引人,面部骨骼往一边偏,眸子是种苍白而狡黠的绿色。但他完全低估了自己那种不断散发出的生命力,那能吸引所有人。的确,他的名气很大一部分并不是来自于他的文学成就,而是他的个性,其中就包括对男人和女人都很有吸引力的、敏捷又卓越的智慧。

女人都为他疯狂,既有聪明的女大学生,也有阅读面广的社交名媛,甚至还有那些大声诅咒他,却又试图扯下他的裤子对他为所欲为的妇女解放斗士——用她们的话来说,这正是维多利亚时期男人曾对待女人的方式。

我从不欣赏他的作品,所以也不指望会喜欢他。书如其人,不过这一点后来被证明并不正确。毕竟,世界上还有极富同情心的医生、好奇的老师、诚实的律师、理想主义的政客、品德高尚的女人、没发疯的演员和智慧的作家,所以,奥萨诺虽毒舌如卖鱼妇,作品也不怎么样,但却是个值得交往的人,即便他谈自己的写作,倾听也并不太令人痛苦。

总之,他作为书评专刊的主编坐享一个帝国——两个秘书,二十个员工,和一串长长的自由职业书评家的名单,从顶尖作家到快饿死的诗人、不成功的小说家、大学教授和有钱的知识分子。他利用他们所有人,痛恨他们所有人。他像疯子一样管理着这家专刊。

《周日书评》的头版是每个作家挤破脑袋都想上的版面,奥萨诺很清楚这一点。于是当他发表新书,自然就得到了美国所有书评栏目的头版。但他痛恨几乎所有的小说作者,他嫉妒他们。有时他会从重量级的大学教授那儿拿来一本关于拿破仑或卡特琳娜女皇生平的书,把它登上头版。不论书还是书评通常都很艰涩,但奥萨诺很开心,他成功地激怒了所有人。

我第一次见到奥萨诺,他简直就跟他自己创造的、文学界所有的派对故事和八卦流传的公众形象一模一样。他兴致高昂,坦然地为我出演了伟大作家这一形象,还有各种道具来配合他。

我去了汉普顿,奥萨诺在那儿买了幢避暑别墅,他像古代的苏丹一样安坐(他的用词)其间。他五十岁,从四段婚姻中得到了六个孩子。那时他还没有经历第五、第六和最终的第七段婚姻。他穿着一条蓝色网球长裤,同色网球夹克是专门量身定做的,好遮住他鼓出的啤酒肚。他的脸棱角分明,令人印象深刻,正适合下一任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尽管他有双邪恶的绿眼睛,却能自然地显得很善意。今天他就很善意。他是最有影响力的周日文学评论专刊的老大,每次发表作品,其他人都竭尽全力拍他马屁。他并不知道我是来打败他的,因为我是个不成功的作家,只出了一本销量惨淡的书,第二本正在难产。当然,他写了一部几乎是伟大的小说,但他其他的作品都是垃圾。如果《每日生活》杂志容忍我,我就会让全世界看看这个人到底是什么货色。

我的文章写得不错,完全抓住了他的精髓,但艾迪?兰瑟拒绝发表。他们希望奥萨诺写一部重要的政治小说,不希望激怒他。所以,那天算是白费了。不过两年后,奥萨诺打电话给我,请我去做他一本新文学评论刊物的助理。奥萨诺记住了我,他看过杂志不愿发表的那篇文章,欣赏我的胆量,反正他是这么说的。他指出,我对他的作品欣赏的地方正是他自己也欣赏的。

第一次见面,我们坐在花园里看他的孩子打网球。我现在就得说明,他真心爱着他的孩子,也许因为他自己也是个大孩子,所以他对待他们的态度很完美。总之,我请他谈女人、女性解放运动和性。他自己加了爱情。他挺幽默,虽然在他的作品中,他永远都是伟大的左翼分子,但他本人完全可以变成得州大男子主义者。谈到爱情时,他说自己一旦爱上某个姑娘,就会停止对妻子的嫉妒,然后,他摆出一副作者代言人的样子说:“不允许男人一次嫉妒超过一个女人——除非他是波多黎各人。”他觉得开波多黎各人的玩笑没关系,因为他的激进分子头衔毫无瑕疵。

管家走出屋子,训斥在网球场里为该谁打球而争执不下的孩子们,她是个很专横的管家,对孩子毫不客气,就像她是他们的母亲一样。就她的年龄而言,她算是个好看的女人,跟奥萨诺年纪相仿。有那么一刻我很好奇,特别是她走回房子之前轻蔑地看了我们俩一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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