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接种过破伤风疫苗或免疫状态未知的孕妇,在分娩前至少注射两剂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第二剂至少在分娩前2周注射,两剂间隔1个月。
七、水痘疫苗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引起的。水痘疫苗的免疫效果可持续10年以上。孕早期感染水痘-带状疱疹病毒会引起孕早期综合征,严重的甚至会导致胎儿畸形、早产或流产,孕中晚期感染会导致胎儿出生后患上新生儿水痘或幼年出现带状疱疹。考虑到感染水痘病毒可能给孕妇和胎儿带来的健康威胁,ACOG建议对水痘没有免疫力(没有得过水痘和带状疱疹,也没有接种过水痘疫苗)的育龄妇女接种水痘疫苗,接种疫苗后3个月内避免妊娠。
八、肺炎疫苗
有两种肺炎疫苗可供选择:肺炎球菌联合疫苗,涵盖13种血清型(PCV13);更广泛的多糖疫苗,涵盖23种血清型(PPSV23)。既往有哮喘、孕前糖尿病、吸烟、酗酒、慢性肝病、人工耳蜗、免疫缺陷、需要免疫抑制剂治疗的疾病、镰状细胞疾病和无脾症史的孕妇应考虑接种PPSV23,但是,尽可能避免孕早期接种。
九、流脑疫苗
有两种有效疫苗可用:四价联合疫苗(MCV4)和四价多糖疫苗(MPSV4)。疫苗可在妊娠期注射,风险人群包括功能性或解剖性无脾症、补体缺陷以及群居密切接触人群。MPSV4单次皮下注射,MCV4单次肌肉注射,通常与其他疫苗联合使用。
十、新冠疫苗
我国目前接种的新冠疫苗是病毒灭活疫苗。一般来说,在临床运用的灭活疫苗仅有抗原性,但失去感染活性。在研究疫苗的动物模型上,疫苗没有表现出对妊娠动物的毒性,因新冠疫苗对人类妊娠和哺乳的临床数据十分有限,缺乏孕期疫苗安全性的相关数据。
从慎重角度考虑,是不给孕妇接种新冠疫苗或减毒活疫苗的。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的男性和女性,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疫苗。已接种新冠疫苗的备孕女性,可适当推迟怀孕时间,参考其他灭活疫苗,建议在接种3个月以后怀孕。对于有新冠肺炎和(或)妊娠并发症高风险的妇女,应鼓励在妊娠前接种疫苗。同样,对处于新冠病毒暴露高风险环境的女性,也鼓励接种新冠疫苗。
目前尚无法确切判断注射新冠疫苗对胎儿的影响。对于在接种之后发现怀孕的孕妇,应该在做好密切监测的同时,根据以往孕妇疫苗接种的经验,如孕妇感染风险不大,建议不打第二针,但如果是感染高风险职业者,或者感染后容易发展成重症的孕妇,可以与医生充分讨论后决定。
十一、禁忌疫苗
妊娠期禁用减毒活疫苗,包括: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和水痘疫苗。
十二、未来发展
有两种正在研发中的用于妊娠妇女接种的疫苗,一种针对B族链球菌(GBS)感染,一种针对呼吸道合胞病毒(RSV)感染,前者预防细菌感染,后者预防病毒感染。产生呼吸道合胞病毒特异性IgG抗体的母体可降低新生儿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的发病率和严重程度;母体血清型GBS特异性抗体可降低早发型和晚发型GBS发病。这两种病原体感染可导致新生儿残疾甚至死亡,孕妇对这两种疾病的认识普遍较低。产科医生,在促进母婴接种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后,应进一步研究妊娠期某些疫苗的免疫原性、致畸性和安全性,需要努力提高疫苗接种率。
专家提示
①保护孕妇和婴幼儿从尽可能避免罹患传染病入手,最好的手段是接种疫苗。WHO对疫苗接种的建议是早接种早保护。
②妊娠期感染是一项独特的医学挑战,因为需要考虑如何处理受感染的女性和发育中的胎儿。
③围产期治疗需要考虑传播的风险、可能预防宫内或产后传染的干预措施、胎儿或新生儿的感染诊断以及新生儿的产后管理。
④许多先天性感染在出生时是无症状的,但有些可能与明显的长期后遗症有关。
⑤只要采取适当的策略,一些先天性感染是可以有效预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