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便在这间住了七个大男人的公寓里安顿下来,专职负责他们的伙食——主要是中餐
虽然他们偶尔会眼巴巴地表示想念意大利菜,但我翻来覆去也只会做个基础披萨好在这些糙汉倒是不挑剔,每次都能风卷残云,吃得心满意足。
由于组里总有几个人在外跑任务,我的工作量其实不大,常常只需准备两三个人的份。
这天,看着时间差不多,我朝客厅喊了一声:“开饭了!”
卡奇、迪西科和凡多姆应声窜进来,围着桌子狼吞虎咽。卡奇一边扒饭,一边忍不住偷偷瞄我,终于憋不住好奇心
“大姐头,你做的饭这么香,怎么从来不见你吃啊?”
看着三颗埋进饭碗的脑袋齐刷刷抬起,我淡淡回了一句:“我对普通的饭菜没兴趣。”
瓦史托德的躯体早己无需靠食物维系能量我的“餐饮”仅限于冰箱里的可乐和偶尔开一瓶香槟——后者才更符合我对“品味”的追求
“大姐头大姐头!”
迪西科咽下嘴里的菜,眼睛亮晶晶的
“你做饭这么绝,人又这么漂亮,考虑考虑我们老大呗?文森佐老大可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男人!”凡多姆和卡奇立刻小鸡啄米般点头附和,眼神充满期待
我眼皮都没抬,随手抓起桌上一团废纸,“咻”地弹向迪西科的脑门:“吃饭还堵不住你们的嘴?”
这声“大姐头”可不是白叫的,当初文森佐带我进来,组里两个刺头仗着资历想给我下马威。
我二话没说,一手一个,把他俩的脑袋当钉子,“哐哐”两声首接摁进了实木地板里,嵌得严丝合缝。自那以后,这称呼就成了共识。
平心而论,文森佐确实是个好男人,典型的意大利式英俊,轮廓深邃,性格沉稳又不失温柔,该强硬时绝不手软,对手下也足够关照。
但是——
我看着眼前这三个才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再过十年、二十年,他们步入中年,而我,大概率还是这副二十来岁的模样。
“美味”当前,也得有命消受,有恒心相伴才行,我对他们的底细,还没摸透到能下嘴的程度。
当然……偶尔任务归来,看到他们带着伤、汗水浸透背心勾勒出的紧实肌肉线条……(
嗯,确实很有看头。
可惜,仅限于此了,欣赏归欣赏,要生出点“爱情”的火花?抱歉,我这颗瓦史托德的心,暂时还没找到那个开关
叹了口气,我起身去冰箱拿了瓶冰镇香槟,溜达到阳台对着夜色独酌
回来时,餐桌己空,只留下一张字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