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宏运的开端:李斯入秦
虎狼之秦
离开兰陵,李斯日夜兼程、义无反顾地奔赴他心目中的富贵“粮仓”——秦国。那么,秦国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国家?
西周之初,秦人祖先原本是居住在今山东省的嬴姓东夷族群。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将国都由镐京(今陕西西安)迁到洛邑(今河南洛阳),宣告西周结束,开启东周春秋、战国时代。东迁过程中,秦襄公率领秦人沿途护送周天子,护驾有功,被封为诸侯,秦国由此跻身诸侯国之列。
战国时期,秦孝公任用贤才、励精图治,起用商鞅革新变法,主要措施包括:奖励军功,激励士兵奋勇杀敌;奖励农耕,保障粮草充足;推行法治,令官吏各司其职、国民安分守己。秦国因变法而富强。从秦孝公开始,秦惠文王、秦武王、秦昭襄王,一代代秦王发愤图强,正如李斯在赵国议兵时所说,大秦历经“四世有胜,兵强海内,威行诸侯”。
秦国在天下人心目中的形象十分独特,一句话概括,叫作“虎狼之秦”。
谋士苏秦曾对楚威王说:“夫秦,虎狼之国也,有吞天下之心。”楚威王也持相同看法:“秦有举巴蜀、并汉中之心。秦,虎狼之国,不可亲也。”(《战国策·楚策一》)
当年,楚怀王非要孤身犯险前往秦国,三闾大夫屈原劝阻的理由是:“秦虎狼之国,不可信。”(《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类似的言论还可以找到很多,在当时其他诸侯国的人看来,秦国犹如一头雄霸于西方的野兽。“虎狼之秦”这一比喻,正是深入认识这个国家的一把钥匙。
“虎狼之秦”最表层的意思是形容秦人凶残、暴虐、彪悍,这或许与商鞅变法中设立的“首功”制度有关。
商鞅在秦国建立“军功爵”制度,士兵从高到低分为二十等爵位,以战场上砍掉敌人的脑袋数量作为论功行赏、分封爵位的依据。在这样的激励制度下,士兵们在战场上杀红了眼,争先恐后,不留活口,甚至殃及老弱妇孺等无辜平民。秦军将士的凶狠残忍,如野兽一般,令六国军民为之胆寒,世人都说秦国是一个“崇尚首功的国家”,并且对此流露出深深的厌恶与憎恨。
秦国以武力作为立国之根基,秦人素有尚武、好战的习性。有人这样形容秦人:一听说要打仗,秦人便亢奋不已,大力跺脚,赤膊上阵,迎着白晃晃的利刃,踏着熊熊燃烧的炭火,拼死搏命的勇士比比皆是。(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韩非子·初见秦》)
除了凶狠这一点,再深入挖掘,“虎狼之秦”还有更为丰富的文化意涵。“虎狼”之说,其实是中原国家在辱骂秦人“野蛮”“未开化”“不知礼义廉耻”。
当时天下的政治、文化中心在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中原国家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称为“蛮夷”“戎狄”,将其视为文明尚未开化的落后民族。他们对远在西部边陲的秦国也保持了同样的看法。
秦国地处关中,在“战国七雄”中位置最为偏西,秦人长期与西戎等民族杂居,耳濡目染,深受影响,形成有别于中原国家的独特的秦文化。秦人民风古朴,性情彪悍,尚武好战,的确处处与中原诸国大相径庭。
一位名叫朱己的魏国大臣曾经说过这样一番话:“秦与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贪戾好利无信,不识礼义德行。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史记·魏世家》)朱己谈到秦国与戎狄习俗近似,同时引出秦国文化的另一大特点:功利主义。
秦人奉行的功利主义,同样与“军功爵”制度密切相关。不论门第出身,一律按照所立军功大小进行赏赐,立多大功,就能够得到相应的利益。这样的制度设计很大程度上塑造了秦人好利、争胜的性格。在其他国家的人看来,“好利”意味着“无信”“寡义”,只要是有利可图,连亲戚兄弟都可以不顾,与虎狼禽兽没有什么分别。
燕国太子丹曾说:“秦国只要一天不占尽天下土地,迫使海内诸侯臣服,它的欲望就一天不会得到满足。”(今秦有贪饕之心,而欲不可足也。非尽天下之地,臣海内之王者,其意不餍。《战国策·燕策三》)由此可见,秦国的“贪欲”“好利”,背后是历代秦王致力于吞并诸侯列国,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秦国所贪的“利”,乃是一统天下之大利。在那个风云变幻的时代,秦国是开拓进取的国家,秦人是昂扬奋进的国民。
以虎狼比喻秦国,细细品味,还可以从中感受到,其他国家在对这个日益崛起的西方大国鄙夷、仇恨中又夹杂着一丝畏惧。正是秦国不断向东扩张、大有雄霸天下的势头,才使得“虎狼之秦”成为六国人口中频频提及的流行语。
当初商鞅游说秦孝公,第一次谈“帝道”,第二次谈“王道”,秦孝公都毫无兴趣。直到第三次,商鞅谈“霸道”,秦孝公才欣然接受。可见秦国东出争霸的雄心由来已久,已经注入历代秦王的血液里。
李斯清楚地看到,秦国“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贾谊《过秦论》)历代秦王的雄心壮志,他们所要实现的宏图伟业,为李斯实现个人抱负提供了绝佳的舞台。秦国重利、轻义、务实的文化特征,与同样抱持功利主义的李斯可谓一拍即合,无怪乎李斯在七大诸侯国之中,不做第二选择。
也许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说不清究竟是大秦选择了李斯,还是李斯选择了大秦。
当李斯马不停蹄来到秦国都城咸阳时,恰逢秦庄襄王嬴子楚去世,时年十三岁的公子嬴政登上秦王之位。这一年是秦庄襄王三年(前247年)。次年,嬴政改元,是为秦王政元年(前246年)。
李斯入秦之际,秦国正处在政权交替时期,此时执掌秦国朝政的不是少年秦王,而是相国吕不韦。
投奔吕不韦
吕不韦原本是一名活跃于韩国阳翟(今河南禹州)的大商人,以“贩贱卖贵”作为经商发财的秘诀。他长年周游列国,低价买进货品,再运输到异地高价卖出,赚取差价利润。日积月累,靠着娴熟老到的经商手段,吕老板积累了万金家财。
虽然以商贾为业,吕老板却有一颗想要从政的心。关于经商还是从政的问题,他和父亲有过一段著名的对谈。
吕不韦问:“农夫耕田的利润,最多能有几倍?”
吕父回答:“十倍。”
“商人贩卖珠玉的利润,最多能有几倍?”
“百倍。”
“如果我成功拥立一个人成为国家的君王,这件事的利润能有几倍?”
这一问令人惊奇,从商业利润的角度去评估拥立国君这样的政治行动,视角独特,闻所未闻。虽然政治行动不会有什么具体的利润数字,但也不是没有“利润”可言,只是这“利润”抽象无形,难以量化。吕不韦这一问,看似突兀,实则问得奇崛,问得巧妙。
吕父思考良久,回答:“拥立君王的利润将有无数倍,不可胜计。”
吕不韦点点头,他心中早有答案,只不过以提问的方式,来推演其中的逻辑,引出自己的观点。他向父亲吐露心声:“这世上从来不缺乏辛勤劳苦的人,可瞧瞧那些田野里挥汗如雨的农夫,他们不辞辛劳,寒耕热耘,却还是衣不暖身、食不果腹;古往今来,唯有建立国家、拥立君王这样的大事,才能泽被后世,万古流芳,我想要从事这样的事业。”(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余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遗世。愿往事之。《战国策·秦策五》)
在赵国邯郸偶然发现嬴异人,成为吕不韦弃商从政的关键转折点。
嬴异人来自秦国王室,是秦昭襄王的孙子、太子安国君的儿子。当时,各国之间经常互派公子王孙作为人质,以此换取两国邦交互信,嬴异人就是被送到赵国的“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