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拾遗瞧着不言不语,却是一个相当有自我的人——他的自我甚至比无所谓一切的沈松照、纨绔子弟一般的宋京川更鲜明,更明亮。
他并不畏惧外界的磨砺和疼痛,也不试图强行改变规则,他会接受一切,然后从中找到自己,甚至更加坚定。
他和沈自清,是完全相反的两面。
片刻后。
沈自清微笑说:“在疗养院住得还顺心吗。”
李拾遗:“呃、挺好的,挺好的。”
沈自清说了话,李拾遗自然也有接的理由,他又问:“张闲怎么样了啊,抓住了吗。”
沈自清摩挲了一下无名指,随后顿住。
每晚造访李拾遗,让他这些日子,养成了这个微妙的习惯。
而李拾遗显然也注意到了,他的手指微微瑟缩了一下。这仿佛是一种无意识反应。
沈自清说:“还没有。”
却见李拾遗眼神闪烁几下,从兜里掏出了……
一枚草戒指。
狗尾巴草编的,有点粗糙。
他有点讨好地把草戒指往沈自清那推了推,“这个给你。”
沈自清:“……”
沈自清沉默地看着这枚草戒,语调古怪:“……给我?”
“嗯嗯,对。”李拾遗也有点紧张,他说:“我、我在疗养院,也没手机、也没钱的,这个是我自己编的……谢谢你收留我,我之前听常助理说,你给我治病还花了不少钱。”
李拾遗:“古人衔草结环以报其恩……沈先生、呃,玉树临风的,很难见、您这么帅的人。”
李拾遗紧张地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虽然不一定能见到沈自清,但这台词他其实反复练习了很多遍。
他耳朵红了一片,眼神闪烁,讲话含糊其辞。
——相当拙劣的勾引。
沈自清想。
但——这种感觉实在微妙。
得益于每晚的造访,他如今比李拾遗自己更熟悉他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当然,他们的了解仅限于肉体的温度,这与灵魂没有一点点关系。
白天他们彼此是不太熟的陌生人。
但晚上。又比这世间任何一对夫妻都要亲密无间。
有点意思。
他不紧不慢地拿起了草戒,在李拾遗紧张的目光中,戴到了自己的左手无名指上。李拾遗的笑陡然僵在了脸上:“……”
他眼睛睁大,不可置信地望着沈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