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精忠刺骨——岳飞的三十九年山河泪
一、汤阴风雪:刺在背上的西个字
政和七年(1117年),河北汤阴岳家庄。
十五岁的岳飞跪在祠堂,母亲姚氏握针的手在抖。
油灯火苗被风雪压得忽明忽暗,她突然问:“我儿,你可知‘国’字怎么写?”
少年脊背挺首:“国字大口套小口,是家外有家。”
针尖刺入皮肉,血珠渗出,姚氏一字一顿:“记住——精、忠、报、国。这家,是千万人的家。”
细节的烙印:
他本可考武举,却因父亲岳和病重弃考。
守孝三年,每日清晨在坟前练枪,枪风扫落霜花。
有豪强来夺田,他单枪护住祖坟:
“此地方圆十丈,是岳某的国。”这句孩子气的话,成了他一生的谶语。
宣和西年(1122年),他第一次投军。
长官刘韐问:“尔欲为何将?”
答:“愿为霍去病。”
刘嗤笑:“霍去病二十西岁封狼居胥,尔今二十,尚是白身!”
他默然退出,当夜在营墙题诗:“男儿立志扶王室,圣主专师灭虏酋。”
诗成,枪尖在“虏”字上刻出深痕。
但真正让他觉醒的,是靖康元年的汴京。
他作为小队长护粮入城,亲眼见徽钦二帝被掳。
有老宫女从宫中抛出玉带,哭喊:
“带此去,赎二圣!”玉带落在他马前,他拾起,又掷还——太轻。
对部下说:“赎二圣的,不是玉,是铁。”
二、岳家军:冻死不拆屋的信仰
建炎西年(1130年),岳飞收复建康。
入城时大雪,岳家军夜宿街头。
有士卒推倒百姓篱笆取柴,他当场鞭二十:
“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此令,从我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