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直起身,慢条斯理地解开脖子上的鞋带,穿好皮鞋,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衣摆。
他又变回了那个优雅的绅士,只是眼神比夜色更黑。
“辛特拉山区……”
他抬起头,看向城市西北方向那片连绵起伏的阴影。
杨琳白天给的情报很详细。
那个叫马尔科的傢伙,躲在辛特拉山腰的一座古堡里。
那个蠢货以为躲在城堡里就安全了?
他根本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些r人比军队更可怕。
王振华助跑两步,右脚在一面斑驳的红砖墙上猛地一蹬,身体腾空而起,双手攀住墙头,利落地翻上了一座低矮民居的屋顶。
里斯本是一座建在七座山丘上的城市,老城区的建筑鳞次櫛比,红色的屋顶连成一片,就像是为他铺就的一条空中高速公路。
王振华的墨镜让他能穿透任何障碍。
远处的警车警灯、街道上的巡逻队、甚至几公里外正在亲热的情侣,所有的热源都变成了背景板。
他锁定了一个方向。
下一秒,王振华跳上屋脊,在上面狂奔起来。
瓦片在他脚下发出轻微的呻吟,但他快得像一道闪电,根本不给重力反应的时间。
他在楼宇间跳跃,跨过狭窄的巷道,避开所有监控和视线。
风声在耳边呼啸,將城市的喧囂拋在身后。
这种极致的速度感,让他有一种掌控一切的错觉。
他是这座城市的幽灵,是凌驾於规则之上的神祇。
十五分钟后。
王振华的身影出现在辛特拉山脚下。
这里已经远离了市区,四周是茂密的森林,空气中透著一股松脂和泥土的清香。
他像一只大鸟,轻巧地落在一棵百年橡树的树冠上。
透过繁茂的枝叶,几公里外的半山腰上,一座古老的庄园城堡在夜雾中若隱若现。
那是一座典型的曼努埃尔式建筑,高耸的塔楼,厚重的石墙,看起来固若金汤。
王振华扶了扶墨镜,视线拉近。
城堡外围,几十个红色的人形热源正在来回移动。
“ak47,两条杜宾犬,还有……红外线警报器。”
王振华的目光穿透了草丛,看到了那些隱藏在暗处的细微光束。甚至在城堡的制高点上,他还看到了两个趴著不动的热源——那是狙击手。
“防御做得不错。”
“可惜,你们遇到的是我。”
他抬起手腕,看了一眼那块百达翡丽。
凌晨三点。
“两个小时。”
王振华轻声自语,声音里透著一股漫不经心的狂傲,
“天亮之前,得赶回去陪她们吃早餐。要是让林雪发现我半夜溜出来,又要嘮叨了。”
话音未落,树冠轻颤。
那个原本蹲在树梢上的黑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几片被风吹落的橡树叶,在夜空中缓缓飘落。
猎杀,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