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信封可能不是,但里边的信是他写的。”
“我觉得,无论是谁写的信封,但都是起初不知道地址,问过之后才写上去的。”
“为什么?”
“您看,人名是用深黑墨水写的,写好后自行干了。而其他字的墨色发灰,显然是写好后又用吸纸墨纸吸过,要是一口气写成,再用吸纸吸干,那么所有字迹的颜色就不会有深浅之分。这人先写人名,后来才写地址,说明他不知道收信人的地址。当然这是小事,可小事最不应该去忽视。我们现在好好看信吧,哈!还有一个东西。”
“对,是他的一枚图章戒指。”
“您敢肯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
“这是他的一种笔迹。”
“什么一种?”
“就是在匆忙中使用的一种,尽管它与平时的不一样,可我一样认得出来。”
亲爱的:
别害怕,一切都会好起来。既然错误已经铸成,就得花费一些时间来纠正它,希望你耐心地等待。
内维尔
“这信是用铅笔写的,并且信纸是一张八开本书的扉页,纸上并没有留下手纹!噢!看样子那个从格雷夫森德寄信来的人,他的拇指很脏。哈!信封是用胶水封口的,要是我没猜错的话,这个人在粘信封时口里还嚼着烟草。您肯定这是您丈夫的字迹吗,太太?”
“我肯定,这是内维尔的字迹。”
“信物还是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圣克莱尔太太,虽然我不能乱下结论说危险已经不存在,但现在确实是有一线曙光了。”
“他肯定还活着,福尔摩斯先生。”
“也许,这笔迹是经过巧妙伪造而来的,是为了把我们引入歧途。而那枚戒指,它终归证明不了什么,因为可以被人从你丈夫手上取下来呀!”
“不,不,这确实是他亲手所写的啊!”
“不错,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星期一已经写好了,但直到今天才寄。”
“是有这种可能。”
“要是这样,那么在这期间里,就什么事情都会发生。”
“哦,福尔摩斯先生,您为什么一个劲儿给我泼冷水?他会没事的。我们夫妻之间有一种默契,他要是遭遇不测,我肯定会感觉到。就在我最后见到他的那天,他在卧室里不小心割破了手,而我当时在餐厅,竞已感觉到好像出什么事了,便立即跑上楼。您看,连这样的小事都让我如此敏感,何况事关他的性命,我怎么能一点不祥的感觉都没有呢?”
“凭我的经验,的确相信一个女人的直觉有时真的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论断还准确:根据这封信,您的确有一个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论断。但是,如果您丈夫还活着,而且还有写信的自由,那他为什么要在外面住,为什么不回家呢?”
“我猜不出原因,这很难理解。”
“星期一那天,在他离家之前,有没有说过什么?”
“没有。”
“您在天鹅闸巷看到他时,是不是非常惊讶?”
“当然惊讶了。”
“窗户当时是开着的?”
“对。”
“那他可叫你了?”
“是的。”
“但是,他只是发出含混不清的呼叫声?”
“没错。”
“您觉得当时他是在求救吗?”
“对,我想那是求救声,而且他挥动了双手。”
“没准那也是一声吃。晾的叫喊,因为他突然看到了你,并且因为太意外而本能地举起了双手,您认为有这种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