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整个过程就这些,我在讲述时省略了一切推测,尽量地只是叙述事实情况,不加任何修饰。我现在把警署对此案所采取的行动对你谈谈。
“受命负责此案的警长格瑞戈里是个能力不错的警官。若是他的天性中再多加一点儿想象力,他肯定会在他所从事的职业中出类拔萃的,而且还能得到晋升。他赶到出事地点后,迅速逮捕了嫌疑犯菲茨罗伊尔·辛普森。如何找到他并不难,他就住在附近那些别墅里。他是个受过良好教育、出身高贵的年轻人,辛普森曾经在赛马场上挥霍了大笔的金钱,现在沦落到当伦敦体育俱乐部的马票预售员来维持生计。警方查过赌注记录本,发现在银色白额马身上他曾压下了五千英镑,结果都输光了。拘捕后,辛普森主动交代了他以前到过达特门,他说他去那儿只是为了了解那匹银色马的情况,再就是想打听一下另外一匹名马特尔勒的消息。特尔勒是由负责美布里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看管的。辛普森对那晚的事坦然解释说他本无恶意,仅是想得到关于赛马的最新状况罢了。可是警方在向他出示了在凶杀现场找到的领带时,他脸色变得很难看,而且不能解释它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那件淋湿的衣服说明他那天晚上冒雨外出,而他那镶着铅头的槟榔木手杖,若是用来打击别人的话也可以当做有力的武器,足以使驯马师受到那样可怕的创伤。让人难以理解的是,驯马师手中的小刀上血迹明显,因此凶手身上应当有伤痕,可菲茨罗伊尔身上并没发现伤痕。总之,情况就这些。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就多谢你了。”
福尔摩斯以他那独到的分析事物的能力把情况讲述得很清楚,我听得入了迷。尽管我已经了解大概的情况,却仍然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者说这些关系有什么重要意义。
“他们在搏斗中,斯德瑞格的刀可能划伤了自己呢。”我提出了看法。
“这种可能性不能排除,事实也许就如此,”福尔摩斯说,“要真是那样,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就没用了。”
“还有一点,”我问,“警方对此怎么看呢?”
“我担心他们的结论和我们的推测不一样,”福尔摩斯又回到正题,“据我了解,警方认定,菲茨罗伊尔·辛普森先用麻醉剂使小马倌昏睡,接着他用事先设法配制的钥匙打开马厩的大门,把那匹名马牵了出来。他的目的就是想把马偷走。辛普森找不到马辔头,他干脆用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推开门逃跑了。他牵着马在荒野上碰到了驯马师,或是驯马师赶到马厩发现有情况赶忙追上来,这必然会引起双方的争吵,接着双方搏斗起来,驯马师用小刀自卫,却丝毫不能伤到辛普森,而辛普森在打斗中残忍地杀害了驯马师,他用包了铅头的手杖击碎了驯马师的头。然后他把马藏到了别的地方,但也有可能名马在他们搏斗时走丢了,现在正在荒野的某个地方。这就是警察方面的意见,这个解释比较合理,警察们一致认为案件就是这样。无论怎样,我们必须先到现场,这样才会把事实搞明白,不然的话对此案当前的情况发现不了新的信息。”
这天傍晚,我们来到了塔维斯托克镇。这个小镇就像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坐落在达特门辽阔的原野中心。车站上已有两位绅士等着我们了,一位是警长格瑞戈里,另一位则是闻名体育界的罗尔斯上校。这位誉满侦探界的警长面庞英俊,有着一副高大的身材,他的头发和胡须都微微卷曲着,一双蓝眼睛炯炯有神。罗尔斯上校身材矮小,戴着一只单片眼镜,脸上的络腮胡子修剪得很整齐,他穿了一件呢子礼服,脚上穿着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子。上校看上去充满了活力。
“福尔摩斯先生,你能亲自赶来,真是太荣幸了,”上校说道,“警长已尽一切力量为我们侦查,我愿尽我的所能为可怜的斯德瑞格报仇,并且希望能重新找到我的爱马。”
福尔摩斯说:“警长,最近有新的进展吗?”
“很抱歉,我们没能找到有用的线索,”警长回答,“外面的敞篷马车是我们的,若是你同意的话,我们可以在天黑之前去现场看看,在路上我再对你说说。”
过了几分钟,我们坐在舒适的马车上赶往目的地。我一边瞧着马车轻快地穿过古老的德文郡的街道,一边听着两应侦探的交谈。警长格瑞戈里一路上滔滔不绝地介绍本案的情况和对此案的分析。福尔摩斯偶尔地插问一两句。我对他俩的交谈很感兴趣,警长把池的意见系统地说了出来,这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所预料的差不多。罗尔斯上校抱臂向后倚靠着,帽子斜拉到双眼上,一言不发,
“现在种种证据都指向了凶手就是菲茨罗伊尔·辛普森,”警长说,“我个人也这么认为,但我觉得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证据还不够充足,不能完全认定凶手就是辛普森。若是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很有可能以前的推论都要推翻。”
“斯德瑞格的刀伤又怎么说呢?”
“我们认为他是在倒下时自己划伤的。”
“我的朋友华生也是这么推测的。我们在火车上也谈到这种情况,这样的话对辛普森更为不利了。”
“那当然,辛普森平时对那匹失踪的名马很关注,那晚有人见他到过马厩,他又有一根沉重的适合做凶器的手杖,他的领带也在被害人手里。我想,我们完全可以提出诉讼了。”
福尔摩斯听了这些,摇了摇头。
“一个聪明的律师很容易就可以把它驳倒,”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要偷走那匹马呢?假如他想杀害它,怎么不可以在马厩下手呢?在他身上发现复制的钥匙了吗?他的麻醉剂又是从哪里弄的?另外,作为一个外地人,他又能把马藏在哪里呢?还有,他要女仆转交的那张字条,又怎么解释呢?”福尔摩斯接连提出了许多问题,而且个个都击中要害。
“福尔摩斯先生,你所疑惑的那些问题其实不像你所想象的那么难。首先,他对这里并不陌生,他每年都要到这个地方小住一段时间;名马,可能藏在荒野中的某个坑穴里或废弃的矿井中;至于那把另配的钥匙,目的已经达到了,他随便可以扔在哪个地方;麻醉剂可以从伦敦带来;那张字条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他的钱包中确实有这么一张十英镑的纸币。”
“那条被发现的领带呢?他对这条领带又怎样解释的呢?”
“他没否认领带是他的,不过他又补充说领带早就丢失了。但有一个新的线索足以证明是他从马厩中把马给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仔细地听着。
“我们寻找了不少的地方,发现曾有一伙吉普赛人在星期一的夜晚来过现场,并在第二天早上离开。我们可以假设辛普森和吉普赛人是同伙,辛普森在被追赶时把马交给了吉普赛人,银色马现在应当还在吉普赛人手中。”
“很有可能是这样的。”
“我们正在整个荒原上搜寻那伙吉普赛人,我查遍了小镇四周十英里范围内的每一间马厩。”
“据说,附近不远处有一家驯马厩,是这样的吗?”
“对,我们不能忽视这一点,因为那里的特尔勒是比赛中的第二号热门马,银色白额马失踪后对他们很有利。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和可怜的斯德瑞格的关系处理得不好,传说他本人在比赛中也下了不小的赌注。另外,我们已经认真查看丁马厩,什么也没有找到。”
“辛普森和那个叫美布里的马厩有什么联系吗?”
“没有一点儿关系。”
福尔摩斯一言不发地靠在座位的靠背上,谈话中断了。不久,我们的马车停在路旁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的小别墅前,相距不远,穿过驯马场,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四处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铺满了枯萎的黄褐色的凤尾草,一直延伸到天边,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高耸的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再向西去,就是被几幢房屋挡住的美布里的一些马厩。除了福尔摩斯以外,我们都跳下车来。福尔摩斯仍靠在座位的靠背上,双目远望着天空,凝神沉思。我走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膊,他才猛然跳下车来。
“真对不起。”福尔摩斯对罗尔斯上校说。上校惊讶地看着他,发觉他的脸上放出异样光彩,尽力抑制着兴奋的心情。我依据以往的经验,知道他已经有了线索,但想不出他是在什么地方找到那线索的。
“我们现在就去犯罪现场,好吗?”警长对福尔摩斯说。
“哦,等等,我想在这里问一两个小问题——斯德瑞格的尸体已经抬回来了吗?”
“抬回来了,就在楼上。要等到明天早上才能进行验尸。”
“罗尔斯上校,他在你这儿干了有几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