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住在巴比伦的商人为了一桩生意跟着一支商队来到了埃及。在埃及的商人知道自己这个朋友要来的消息后,就慌忙跑出来迎接。两个人一见面就热情地拥抱,最后,埃及商人把巴比伦商人带回了家。在埃及商人家中,巴比伦商人受到了极好的招待。
巴比伦商人在住到第八天的时候,突然生病了。埃及商人非常着急,请来了当地最好的医生为他的朋友治病,医生在经过仔细的诊察后,发现巴比伦商人没有任何病症。最后,医生猜测他得的是相思病。
“告诉我,你喜欢上了哪个姑娘?”他的朋友说。
“把你家中所有的女子都叫来,我会告诉你我的心上人是哪一个。”巴比伦商人回答。
埃及商人叫来了家中所有的女佣,但病人却说:“不,她不在里面。”
最后,埃及商人带来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这个姑娘是埃及商人养大的孤女,他准备将来让姑娘做自己的妻子。
当巴比伦商人见到她时,他惊叫道:“看呀!就是这位姑娘,我的生死就掌握在她的手中。”
埃及商人在听了他朋友的话后说:“把她带走吧。她也许能成为你的好妻子。”
埃及商人决定给姑娘一份丰厚的嫁妆和许多礼品,很快巴比伦商人的病就好了,后来他把姑娘带回了巴比伦让她做了自己的妻子。
在那之后的几年里,埃及商人的生意失败了。他失去了所有的财产,变得一贫如洗。在绝望中的埃及商人想起了自己的朋友,对自己说:“我要去巴比伦找我的朋友,他肯定会帮助我的。”
经过了漫长的跋涉,埃及商人终于来到了巴比伦。他衣衫褴褛,靴子也破破烂烂,双脚又酸又痛。一想到他的朋友可能认不出他来,而佣人们也许会把他当成一个可怜的乞丐赶走,他就不禁害怕得发抖。
埃及商人在城镇外的一所破房子中度过了一个寒冷、痛苦的夜晚。第二天一早,他站在窗前向外看,正巧看到两个人在争吵,其中一个拔出刀子,把另一个杀死后逃跑了。
很快附近就聚集了一大群人,开始追查凶手。当他们追到破屋子时,发现了埃及商人。
“你知道是谁杀死了那个人吗?”他们问他。
埃及商人感觉自己的生活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可能死亡是他唯一的出路。于是他就对他们说:“我就是凶手。”
这个可怜人就这样被带走了,在囚禁了一个晚上之后,法官判了他绞刑。
城里所有的居民都来围观。就在他们当中,他的朋友就是那个巴比伦商人,认出了他。
“你们要吊死的是一个无辜的人!”他向法官喊道,“他不是凶手,我才是!”
于是,法官命令放了陌生的异乡人,而把巴比伦商人吊上了绞架。
在围观的人群中,站着真正的凶手,这对朋友的真情深深打动了他。他想:“如果让一个无辜的人为了我所犯的罪行而死,我一定会在地狱中受到可怕的折磨。”
于是,他也对法官喊道:“放了他。他和他的朋友都不是凶手。第一个人认罪是因为他觉得生活失去了意义,第二个则是因为和朋友真正的友谊才把罪名揽到自己头上。要知道,我才是真正的凶手,绞死我吧。”
朋友在一个人的社会活动中无疑是非常重要的。朋友像一本书,通过他可以打开整个世界,犹太人认为,与真正的朋友交往,是为了从朋友身上吸取养分。但是朋友有好坏之分,良朋益友可以带来很多的帮助,恶朋佞友却会给你带来许多的麻烦,可能还会引你走上邪路。因此,选择朋友就显得非常重要。
美国有一位名叫阿瑟·华卡的农家少年,在杂志上读到了某些大实业家的故事,很想知道得更详细些,并希望能得到他们对年轻人的忠告。
有一天,他来到纽约,也不管几点开始办公,早上7点就到了威廉·亚斯达的事务所。
在第二间房子里,华卡立刻认出了面前那体格结实、长着浓眉的人是亚斯达。亚斯达刚开始觉得这少年有点讨厌,然而一听少年问他:“我很想知道,我怎样才能赚得百万美元?”他的表情便柔和并微笑起来,两个人竟谈了一个钟头。随后亚斯达还告诉了他其他该访问的实业家。
华卡照着亚斯达的指示,遍访了一流的商人、总编辑及银行家。在赚钱这方面,他所得到的忠告不一定对他有所帮助,但是成功者的指引给了他自信。他开始仿效他们成功的做法。
过了两年,这个20岁的青年拥有了他当学徒时所在的那家工厂。24岁时,他是一家农业机械厂的总经理,不到5年,他就如愿以偿地拥有百万美元的财富了。这个来自乡村粗陋木屋的少年,终于成为银行董事会的一员。
在活跃于实业界的数十年间,华卡一直实践着他年轻时在纽约学到的基本信条,即多结交有益的人、会见成功立业的前辈能转变一个人的机运。
大部分的朋友都是偶然得来的,我们或者和他们住得很近,因而相识,或者是以未曾预料的方式和他们相识了。结交朋友虽出于偶然,但朋友对于个人进步的影响却很大。“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古人的经验之谈,为我们生动说明了谨慎交友的重要性。世界潜能大师博恩·崔西指出:“不管在你的现实生活或是想象中,你习惯相处的那些人会对你的目标有极大的影响力。”一个人的朋友如何,对他自身的发展往往起很大作用,这是一种潜移默化、熏陶感染的力量。
保罗·艾伦在大家眼中是个不善于交际的人,因为他总是喜欢整天沉浸在自己的爱好中,艾伦喜欢音乐,他常常一个人听歌,不和别人交流。他还喜欢天文,整天对着天空发呆,而不去参加朋友聚会。
看似不善交际的艾伦,其实也有自己的好朋友,那是一个比他低两个年级的金发男孩,这个男孩经常到班里来找他,因为艾伦的父亲是图书管理员,金发男孩要通过他借一些最新的电脑书籍。在借书还书的过程中,艾伦喜欢上了那个金发男孩,于是经常跟他出入于学校的计算机房,与金发男孩一起玩编程游戏。从“三连棋”一直玩到“登月”,临毕业时,他成为了一个仅次于金发男孩的计算机高手。
在1971年的春天,艾伦凭借自己优异的成绩考入华盛顿州立大学,学习航天;次年,那位金发男孩进入哈佛,学习法律。两人虽然不在一个学校,但经常联系,金发男孩继续跟他借书,继续跟他探讨编程问题。
1974年寒假,艾伦在《流行电子》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介绍世界第一台微型计算机。他兴奋异常,因为在中学时,那个金发男孩就经常在他面前抱怨,计算机太笨重了!要是小到家里能放下就好了。
后来,艾伦拿着这本杂志找到了金发男孩,兴奋地对他说:“你说的可以放在家里的计算机造出来了。”金发男孩听到这个消息十分开心,因为当时他正为“是继续学法律,还是搞计算机”而苦恼。
他看到《流行电子》杂志上的那台所谓的家用电脑后,说:“你不要走了,我们一起干点正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