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平回宜兰雷音寺主持弘法事务后,佛光山就由我来接办开山。我在高雄,心平在宜兰,每年雷音寺有重大法会时,我就回去助他一臂之力,而我这边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他也从宜兰赶回来协助,我们南北双方合作,进展很快。心平把雷音寺重建装修完成以后,又调回佛光山担任当家,推动各项弘法活动。
心平实在适合做一个领导人,为什么?因为他“有量”,所有的工作都肯得跟大家一起做,自己也不居功。凡各单位有不足的地方,他就义不容辞鼎力相助。例如,客人太多,厨房忙不过来,我就经常看到他在厨房里煮菜;台风来了,淹了大水,土石流失,工程组忙着抢救,我也看到他跟着去工作。
另外,心平为人脚踏实地、勤劳守分,在人事和工作上毫无一点闲话和怨言,虽然他读的书不多,不算是一个有学问的人,也没有奇异之能,但是他平和的性格,可以用八个字形容:“充分授权,服务大众”。他没有执着,没有坚持己见,他也不喜欢总揽大权,集中管理。在管理上,心平接受我的意见,采分工合作,分法务组、总务组、财务组、工程组、知客组等,各自发挥。
当时佛光山正在发展,在心平的领导下,可以说百花齐放、百家皆鸣,所有的弘法工作都一起开展,多彩多姿。而他最大的优点是不妒人有,不怕人高,他尤其不嫉人好,任何一个人,只要你对佛教、对常住有表现,你做什么事,他都支持你。他真正做到“分工合作,以才为用”。观察心平的行住坐卧,我曾送他四句法语:“以慈悲获得尊重,以智慧处理是非,以恭敬接待大众,以道德修养身心。”我想这四句话,真的是他一生最佳的写照。
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我依自己所制定的“佛光山组织章程规约”从住持退位下来。有人问我为什么?我说:“我的任期满了,应该把住持之职交给心平法师担任。”那个时候,我们也不懂什么政治上的术语,就以佛门用语“退位”发出讯息,亦即“星云退位,心平接管”。哪里知道,这样的话一发出,立刻惊动了台北的政治圈子,甚至连“总统府”都来替我修正,叫我不可以用这句话,要我改为“传法”。我想,佛教里本来也就有“传法”,感谢“总统府”给我的指导,既名“传法”,那一天的仪礼也就非常慎重,一切程序按照古礼如法进行,有法卷、法名、法物、法座等。出乎意外地,此事引起当时社会舆论的关注,如报纸、电台的大幅报道,各界纷纷发表看法。
时光很快,心平法师第四任住持六年任满后,又获选担任第五任,可惜,天不假年,在第五任期中,因为肝病圆寂。当时,我正在菲律宾参加国际佛光会世界总会理监事会议,据闻心平已在台北荣总逝世,良深痛惜,赶回台湾上香时,内心深深感到不舍。他的遗嘱在慧龙法师等人协助下完成,其中有很多精神理念,我非常欣赏、赞叹,也将之收录如下。
佛光山故住持心平和尚遗嘱
心平自去夏旅美归来,医师即告患有肝癌之症,自知世缘已了,将要先走一步。
心平自一九六三年二十六岁出家,承师父上人栽培,大众兄弟护持,一九八五年被选为佛光山第四任住持之职,尽心尽力,随顺师教,为佛教发心,为常住奉献,又续当选连任,但不幸尚有二年才到任期,今未能圆满,此为我最对不起师父上人者,尚祈宗务委员会选派宗务委员一人代理未完任期,以免耽误常住法务之进行,并有数事奉告如下:
一、我之任何所有,乃至衣物,来自常住,今乃交还常住,一切由宗务委员会议决处理。
二、我无储蓄金银宝物,但我名下有常住登记之不动产,自应交常住管理。
三、敬请遵守佛教制度,给予火葬,骨灰存放万寿堂中任何一地,不必造墓,以免浪费,凡事节约为尚。
四、不发讣闻,不做焰口佛事,希望大家厚爱心平的心,继续护持佛光山就好。
五、我俗家弟妹人等,皆虔诚佛教信徒,千万不可过问我的事,僧事僧决,一切皆依佛光山决定,并望弟妹后人永远护持佛教,如我在世。
六、佛光山道场如今已是国际化、制度化,希望同门师兄弟体谅师父开山立规之辛苦,务望全体大众必信必忠,同心同德,为人间净土而继续发心。
七、本山男众比丘、沙弥,更要争气,传灯楼早晚课诵望能不懈,外出必须请假,北海道场要继续发展;师兄弟间要互相爱护,互相尊重,为佛光大学、国际佛光会以及推展文化教育等,务期日有所成。
八、师父上人常言“集体创作,有教无我”的开示,希望凡我佛光人要一体遵守!师父著作应用心细读!师父所推动之“人间佛教”,要继续努力!心平不胜馨香企盼!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心平口授 慧龙记录
慈庄 慈嘉见证
心平和尚去世以后,引起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佛光山不动产都登记在他的名下,按照目前遗产法规,这些财产全部由他俗家的家人继承。所幸,他们的家人都是正信的佛教徒,全都不敢接受,把财产全再还给了常住。但是,为了这样一笔遗产税,还是缴交了一亿多元。
可见“宗教法”里有些规定是不适用的。一般世俗的人还是不了解佛教的财务,佛教的财务应该为佛教所有,不能流落社会。这个法律上的盲点,希望将来在寺院条例中,可以修改为将寺院财产归属寺庙所有,而不是管理者所有;寺院管理者可以拥有管理权,而不是所有权,这就可以避免寺院财产落到个人手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