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德!”
“砰!”
枪响了。我没心思再管尸体,左拐右拐冲进那间有灯的储藏室。随后,我看到了令人呲目欲裂的邪恶景象。
一个七八岁的金发男孩,躺在地板中央,大滩的血迹蔓延在周围。他被开膛破肚,肠子从腹腔里扯出来,已经吃掉了一半。他的五官已经分辨不清,因为眼珠是最先最容易被挖出来的。这具破碎的小尸体让我再也无法控制,跌倒在墙边剧烈地干呕。
酸水顺着我的鼻子流下,模糊的视线里,除了我还有治安官跪倒在角落里呕吐,但是福尔摩斯和伯爵都不在。
我一个激灵,从地上爬起来。
“治安官先生!”我用力拖拽起他,“快追!”
他手里拿着枪,指了指地面。一串鲜红的血迹洒落在石板上,一路通往阶梯,几个血脚印清晰可见。
我不能把福尔摩斯丢下独自处理食人怪物,强硬地拽着还在猛烈颤抖的治安官冲上阶梯,跌跌撞撞地闯进一间书房。
枪声把公馆里的仆人都惊动了,乱糟糟地四处尖叫和跑动。我们来到走廊上,听见玻璃碎裂,径直下了三楼楼梯,推开几名大叫的仆人,奔向窗户。
碎裂的窗户在二楼,伯爵竟然直接从那里跳出窗外。我从扶手往下看,福尔摩斯正急速穿过前厅,指着外面高喊。
“开枪!华生!快开枪!”
我掏出手枪,越过破碎的窗户瞧去,一个黑色的身影在庭院里往树林的方向狂奔。我连开两枪,全部落空,根本没法瞄准。
“我看不见!”我大喊,“太黑了!他太狡猾了!”
“夸嚓!”
他抡起椅子砸碎前厅窗户,一跃而出,只留下翻飞的大衣下摆。治安官追在他身后,大喊着伯爵的名字,也跳出了窗户。
“快!华生,他要逃走了!”
我眯着眼睛,扣动扳机。
“砰!”
树林边上的身影踉跄一下,我希望我击中了他,随后也下到一楼跑出公馆。
黑夜里的树林根本看不清路,我很快就撞见了福尔摩斯和治安官,三人都气喘吁吁,精疲力竭。尽管福尔摩斯仔细检查血迹和脚印,我们也很快跟丢了那家伙。
“该死!”他对治安官大叫道,“如果你那枪再准一点!或者你不要那么贸然冲上去!”
被训斥的人咬紧牙关,眼神涣散,显然已经到了极限。我不忍心再去刺激这个撞破发小恐怖秘密的可怜人,提出三人分开追查。
这个方法有点冒险,但决不能让食人怪物潜逃。我们带上枪,分别朝三个方向进发。
深入树林之后,公馆那的骚乱都听不见了。夜晚寂静无声,我走的这片有条蜿蜒小路,上面有车轮的痕迹,猜想伯爵应该不会走这边。没想到突然前方的树梢攒动,枪声响起。
紧接着第二枪从我的头上飞过,惊起一只飞鸟,只差几英寸就能打到我。
我的心提到嗓子眼,害怕福尔摩斯出事,急忙赶去。
然而我看到的不是福尔摩斯,而是伯爵。他瘦长的背佝偻着,快速跳上一辆汽车,清晰的血掌印留在车门上。
我立刻举枪,他像是知道我在这,猛地转过头,这个瞬间我吓得浑身僵硬,像是只被蛇盯住的青蛙。
他的脸好似张野狗的脸,尖锐而凶恶,半张脸浸在鲜血里,露出森森白牙。他的皮肤呈现诡异的灰白色,像是蒙着层胶皮或者面具,一丁点也不似活人。
就在这被惊吓的犹豫间,他从开车人手里夺过一只双管猎枪,那汽车快速冲出,沿着车道开走了。
我认出了汽车。
那是辆阿斯顿·马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