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我想像的大。”
“你在说反话。”
“我在说真话。”沈牧之喝了一口咖啡,“秦墨,我来是有件事跟你说。”
“什么事?”
“我打算把事务所关了。”
秦墨的手停了一下。“关了?”
“对。方诚不在了,我不想一个人撑著。而且——”沈牧之停顿了一下,“而且我觉得够了。这些年,我帮很多人打贏了官司,让他们不用坐牢。但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有没有罪。方诚的事让我想明白了一件事——我不能再做那个只看证据链、不问真相的人了。”
“你不做律师了?”
“不做了。我打算去法学院教书。把我知道的东西教给学生。也许比在法庭上有用。”
秦墨看著他。“你確定?”
“確定。”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那方悦呢?你还会去看她吗?”
“会。我答应过方诚。”
秦墨点了点头。“那就好。”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窗户前,看著窗外的围墙和巷子。“你呢?打算在这儿待多久?”
“不知道。也许很久。也许不长。”
“什么意思?”
秦墨从桌上拿起那本案卷,翻到第一页,给沈牧之看。“这是我刚入警第三年经手的案子。失踪案,一直没有破。这些年我经手的未结案,都在这个房间里。也许——我该把欠的债还完。”
沈牧之看著案卷上秦墨的签名,没有说话。
“欠谁的债?”他问。
秦墨把案卷放回桌上。“欠那些等著答案的人。”
沈牧之没有再问。他走到门口,转过身。
“秦墨。”
“嗯。”
“如果有什么事需要帮忙——查资料、跑腿、搬东西——找我。”
“你不是要去教书吗?”
“教书也可以帮忙。”
秦墨的嘴角动了一下。“好。”
沈牧之走了。走廊里传来他的脚步声,一步一步,越来越远。然后楼梯间的门响了一声,脚步声消失了。
秦墨坐在椅子上,重新拿起那本案卷。他翻开第二页,是张志远的照片。一个普通的男人,圆脸,短髮,穿著一件蓝色的工装,站在一个工地上,背景是还没有完工的楼房。他的笑容很憨厚,像一个不会拒绝別人的人。
秦墨看著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他把案卷放下,站起来,走到窗户前。窗外,巷子里有一个老人推著自行车走过,车后座上夹著一捆旧报纸。围墙上面,天空灰濛濛的,云层很厚。
他转过身,回到桌前,坐下来。从抽屉里找到一支笔,在案卷的第一页上写下了今天的日期。
然后他翻到第二页,开始重新读那份报案记录。
走廊里很安静。日光灯在头顶嗡嗡作响。窗外的光线慢慢地移动,从桌面上移到地上,从地上移到墙上。灰尘在光柱中缓缓飘动,像在跳一支很慢的舞。
秦墨一页一页地翻著案卷,看自己当年写的每一个字。字跡很工整,一笔一画,像是在认真地做一件重要的事。他记得那个时候的自己——刚从警校毕业,穿上一身警服,觉得自己能改变世界。
十五年过去了。世界没有被改变。他也没有被改变。他只是被挪了一个地方——从重案组挪到了档案室。但该还的债,还在那里。
他把案卷合上,靠在椅背上。黑猫不在身边,办公室里只有他一个人。
“张志远,”他对著空气说,“你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