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他不听。贵族的事跟他有什么关係?劳勃国王胖了还是瘦了,泰温公爵生气了还是笑了,史塔克家又生了几个儿子——关他屁事。他只知道码头的监工今天心情好不好,能不能多挣半个铜板。
但现在他开始听了。
码头上有人閒聊,他就凑过去听一耳朵。酒馆门口有人吹牛,他就蹲在墙角听几句。有时候是哪个骑士被封了地,有时候是哪个领主娶了亲,有时候是多恩那边又闹起来了,有时候是铁群岛的船又在劫掠西海岸。
他听完就忘,也不往心里去。但耳朵竖著,总能听见点什么。
那天他听见了一个名字。
“赫伦堡。”
说话的是个老头,瘸了一条腿,在码头边上卖咸鱼。他旁边蹲著个年轻人,像是他儿子,正在收拾鱼內臟。
“又换主了?”年轻人头也不抬。
“没换,”老头说,“但快了。你等著看吧,那地方谁坐谁倒霉。”
林皮克蹲在旁边假装繫鞋带,耳朵竖得老高。
“这次是谁?”年轻人问。
“不知道,”老头说,“反正不是科霍家的人就是坦格利安家的人。劳勃国王想把那地方赏出去,赏了好几年了,没人敢接。”
“为啥?”
老头看了儿子一眼,压低声音:“你听过『赫伦堡的诅咒没有?”
年轻人摇头。
老头开始讲。
林皮克听著听著,手上的鞋带系了又解,解了又系。
赫伦堡。黑心赫伦建的,龙焰烧过的,后来换过多少主人没人数得清,反正每个坐上那把椅子的最后都不得好死。科霍家的人坐过,坦格利安家的人坐过,现在空著,没人敢要。
老头讲完了,啐了一口唾沫:“那地方邪性。寧可在奔流城要饭,也別去赫伦堡吃席。”
林皮克站起来,往棚子走。
走出去十几步,他回头看了一眼。一號跟在后面,还是隔著五六步的距离,尾巴尖上那片鳞在太阳底下一闪一闪。
赫伦堡。
林皮克没去过,也不知道在哪儿。但老头的话在他脑子里转了好几圈。
寧可在奔流城要饭,也別去赫伦堡吃席。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乾瘦,发黄,指甲缝里都是黑泥。
这不就是在要饭吗?
晚上躺在那堆烂布里,林皮克翻来覆去睡不著。
一號窝在他脚边,呼哧呼哧睡得正香,尾巴尖搭在他脚踝上,那片小鳞凉丝丝的。
林皮克盯著棚顶的破洞想事情。
奔流城待不下去了吗?倒也不是。虽然穷,虽然饿,但好歹活下来了。十八年都这么活过来的,再活十八年也行。
可是——
他侧过头,看了一眼脚边那团灰毛。
0。01%了。
照这个速度,要多少年才能变成真正的龙?一百年?两百年?那时候他早死了,骨头都烂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