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昱迎著他的目光,不卑不亢,神色平静。
他是认识程昱的,梦中,但彼时的程昱,已经是个小老头了。
而眼前的程昱,身材魁梧,面容俊朗,气势沉凝,正值三十来岁的壮年。
昨日午后,日头正烈。
刘氏安排接待外客的宅院不大,前院会客,后院住人,中间隔著一道月门和几棵半死不活的枣树。
简雍靠在月门边的墙根底下,一条腿支著,一条腿伸直,嘴里叼著根草茎,正百无聊赖地看著蚂蚁搬家。
他这个人,生得不算差,眉目清朗,身量適中,可浑身上下总透著一股吊儿郎当的劲儿。
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说话更是没个正经。
此刻简雍正盯著地上那队蚂蚁出神。
蚂蚁排成一列,从墙根下的蚁穴一直延伸到枣树底下,浩浩荡荡地搬运著一只不知被谁踩死的青虫。
他看著看著,忽然伸出一根手指,在蚂蚁的队伍中间轻轻一划。
蚁群顿时大乱。
他满意地收回手指,重新叼好草茎,像个做了坏事的孩子一样眯起眼。
“简先生好雅兴。”
声音从月门那边传来。
简雍懒洋洋地转过头,就看见刘德然领著一个身量高大的陌生人走进院子。
刘德然他是认识的,都是同乡子弟。
简雍见过他几面,印象不深,只记得是个读书读得不错、性子也算爽朗的年轻人。
此刻刘德然一身风尘僕僕的行装,面上带著旅途的倦意,却掩不住眼中的兴奋。
“德然兄!”简雍靠在墙上没动,只抬了抬下巴,算是打过招呼,“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到。”刘德然笑道,“玄德呢?”
“新婚燕尔,天塌下来也得排后头。”
简雍把草茎从左边嘴角换到右边嘴角,“怎么,有急事?”
刘德然笑著摇了摇头,侧身让出身后的那人:“这位是我在兗州结识的朋友,姓程,名昱,字仲德。”
“仲德有大才,我邀他来辽西走走。”
简雍的目光落在那人身上。
程昱。
兗州东郡人,身量高大,面容方正,颧骨微微隆起,一双眼睛沉静地回望著他,目光不闪不避,却也不咄咄逼人。
那种沉稳不是装出来的,是刻在骨头里的,像是一块在河底沉了多年的石头,水流再急也冲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