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古读扶如酺,转为蟠(证略,下同)。
(3)服又转为犕……
(4)服又转为謈(音暴)。……
(5)伏抱互相训,而声亦相转,此伏羲所以为庖牺……
(6)伏又与逼通。……
(7)古音负如背,亦如倍。……《书·禹贡》“至于陪尾”,《史记》作“负尾”,《汉书》作“倍尾”。……
(8)古读附如部。……
(9)苻即蒲字。……
(10)古读佛如弼。……
(11)古读文如门。……
(12)古读弗如不。……
(13)古读拂如弼。……
(14)古读繁如鞶。……
(15)古读蕃如卞。……藩如播。……
(16)古读偾如奔。……读纷如豳。……
(17)古读甫如圃。……
(18)古读方如旁。……
(19)古读逢如蓬。……
(20)古读封如邦。……
(21)古读勿如没。……
(22)古读非如颁。……
(23)古读匪如彼。……
(24)古文妃与配同。……
(25)腓与膑同。……
(26)古音微如眉。……
(27)古读无如模,……又转如毛,……又转为末。……
(28)古读反如变。……
(29)古读馥如苾。……(以下诸例略)
2。断语(以类予)——“以其所未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
凡轻唇之音(非敷奉微),古读皆为重唇音(帮滂并明)。我把这一条长例,几乎全抄下来,因为我要读者知道中国“汉学家”的方法,很有科学的精神,很合归纳的论理。“推”的定义的下半段“是犹谓他者同也,吾岂谓他者异也”,又是什么意思呢?人说“那些不曾观察的,都和这些已观察了相同”(他者同也),我若没有正确的“例外”,便不能驳倒这通则,便不能说“那些并不和这些相同”(他者异也)。
例如上文“古无轻唇音”一条,我若不能证明古有轻唇音,便不能说“这二三十个例之外的轻唇音字古时并不读重唇”。
以上为七种“辩”的方法。“或”与“假”系“有待的”辞,不很重要。
“效”是演绎法,由通则推到个体,由“类”推到“私”。“辟”与“侔”都用个体说明别的个体,“援”由个体推知别的个体,“推”由个体推知通则。这四种——辟、侔、援、推,都把个体的事物作推论的起点,所以都可以叫做“归纳的论辩”。
这七种之中,“推”最为重要。所以现在且把“推”的细则详说于下。
“推”(归纳)的细则
自密尔以来,归纳的研究法,大概分为五种:
(一)求同(二)求异(三)同异交得(四)求余(五)共变
这五术,其实只有同异两件。“求余”便是“求异”,“共变”也就是“同异交得”的一种。《墨辩》论归纳法,只有(一)同、(二)异、(三)同异交得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