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它跟别的病搅到一起去了呀。”
“还有哪些别的病?”
“哦,还有麻疹,百日咳和丹毒,还有痨病和黄疸,脑膜炎,还有别的我也说不上来。”
“我的天!他们把这样的病叫腮腺炎?”
“玛丽·简小姐是这么说的。”
“真见鬼,他们怎么会叫这样的病腮腺炎的?”
“怎么不行,因为它就是腮腺炎呀。开始得的就是腮腺炎呗。”
“这一点都说不通。有人可能最先是脚指头受了伤,接着吃了毒药,掉到井里了,摔断了脖子,脑子也摔出来了。有人来问他怎么死的,有个傻脑袋瓜子出来说:‘啊,脚指头受伤死的。’你觉得这么说有道理吗?没有。现在你这么说也没道理。这病传染不?”
“传染[2]不?看你说了些啥呀。你就说说吧,黑灯瞎火的一把耙子会不会挂人?要是你没碰着一个齿,你也会碰到另一个齿,对吧?要是一个齿挂着你了,你就得把整把耙子都带走,要不你就走不了,是吧?那就好。你可以说,这种腮腺炎就像那把耙子一样。这可不是普普通通的耙子,你被它挂住了就扯不开了。”
“嗯,听起来怪吓人的,我想,”兔唇说,“我去找哈维叔叔去,让他——”
“没错,没错,”我说,“我也会去的,当然会去。我一秒钟都不耽搁,马上就去。”
“啊?为啥你不会告诉他?”
“你只要想一想,说不定你就明白了。你的叔叔们一心想快点回英格兰去,对吧?你觉得他们这么好的人,会丢下你们,让你们自己跑这么远的路吗?你知道他们会等你们一块儿走的。到现在一切都没问题。你的哈维叔叔是个牧师,对吧?你想,为了让玛丽·简小姐上船,一个牧师会跑去骗轮船上的水手不?他会去骗轮船上的水手,好让他们让玛丽·简小姐上船吗?你肯定知道他不会的,是吧。那他会怎么干呢?嗯,他会说:‘这事真糟糕,但教堂没有我也过得下去,而我的侄女接触了可怕的腮腺炎综合征病人。我有责任在这里待着等三个月,看看她有没有要发病的样子。’但是没关系了,如果你觉得你最好还是告诉你的哈维叔叔——”
“打住打住,明明我们可以到英格兰开开心心地过日子,干吗要留在这里晃**三个月,等着看看玛丽·简是不是得了病?你这话说得简直像白痴。”
“随你怎么说,但你最后还是得跟哪个邻居说一声吧。”
“听听,你又在胡说些啥啊?你真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难道你真的看不出来,这些邻居一听有这事还不传翻了天?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我们大家装哑巴,权当没这回事儿。”
“行啊,你大概是对的,是的,我看你是对的。”
“但说不定哈维叔叔会担心。我们是不是应该告诉他一声,说她出去一下,一会儿就回来?”
“是啊,玛丽·简小姐正是想要你们这么做。她说:‘让她们替我问候哈维叔叔和威廉叔叔,吻他们,就说我过河去看某某先生去了,哦,你们的彼得叔叔过去经常念着的那个富裕人家姓啥来着?我说的是那个——’”
“哦,你说的一定是阿普索普他们家,是吧?”
“当然了,这些该死的名字,真难记,我起码有一半的时候都会忘记。是啊,她说,告诉他们,她过河去了,她要让阿普索普他们千万别忘了,过来在拍卖会上买这座房子。她觉得,她的彼得叔叔最愿意接手房子的就是他们家。所以她打算跑过去劝他们,一定要等到他们松口过来为止。然后,要是她不太累,她就回家;但要是累了,她明天上午一定回来。她说,千万别说普罗克特家,只能说阿普索普。而且这也一点没有假,因为她确实要到那里谈买房子的事。我知道这事,因为是她亲口对我说的。”
“那好吧。”她们说,然后就下去等她们的叔叔,打算问候他们,亲他们,向他们转达这个口信。
这就全解决了。这俩闺女啥也不会说,因为她们要去英格兰,国王和公爵希望玛丽·简去为拍卖会出力,不希望她在镇上,因为那她就可能会碰上罗宾逊医生。我感觉好极了。我觉得我这简直就是神来之笔,哪怕汤姆·索亚来了也没法干得更好。他当然要另弄点新花样,但我对这个不很在行。我在这方面没啥经验。
嗯,他们在镇子的广场上开了拍卖会,结果开了很长很长时间,一直弄到傍晚。国王那个老东西就站在拍卖师身边,看上去相当虚伪,还时不时地插进一段《圣经》里的话,再不就是别的什么假惺惺的话。而公爵也在旁边咕叽咕叽地叫唤着,想尽可能地让可能会买东西的人同情他。
但那些东西还是一点点地全都卖完了,只剩下了一小块墓地上的地。但他们还没完,一心要把那块地也卖掉。我从来没见到谁会比国王更贪心,他想把所有的财产都吃进去。就在他们卖地的时候,一艘轮船靠岸了。一两分钟后,一群人吵吵嚷嚷、大呼小叫、连说带笑地朝我们走来,他们叫道:“你们的对手来了!现在老彼得有两套继承人啦。掏钱下注吧,看哪一边能赢!”
[1] 耶稣的十二门徒之一,但为了三十块银币出卖了自己的恩师,现在是西方人“叛徒”的代名词。
[2] 原文是ketg,应该是g的异体,带有传染、迷人、抓住、挂住等意思。哈克这里应该是有意扯到了别的含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