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革命意味着什么[7]
迄今为止,主要发生在不发达和相对不发达国家中的社会主义革命,在社会主义世界中引起了各种各样的反响、感受、疑惑和问题。那些参加革命的人们曾期望彻底的社会变革,新型的、人道的和统一的社会关系,工人阶级从雇佣关系中的解放,工人阶级和劳动者在经济和其他社会关系中的统治,一句话,人们期望着劳动对资本、对官僚制、对特权等的统治。这里我并不想列举对这一社会的所有期望,也不必强调指出人们的希望和期待总是大于实现它们的可能性。然而,尽管如此,有理由期待新型的社会主义社会将消除雇佣关系,消除人对自身之外的任何力量的屈从,它将使人从战争的恐怖和不人道中解脱出来,逐步建立起一种更人道的、精神上和物质上更丰富的生活,一个诚实和睦的,而不是依赖的、两面性的和统治的社会。然而,这些期望并没有实现,或者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没有实现。这就必然会提出问题,是否在马克思的设想中有某种错误和失误?
正如我同其他一些人已指出的那样,今天当我们思考马克思的历史概念时,我们会发现这一范畴过分地以决定论为基础,尤其是在著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的一些重要概括中。然而,我们都清楚,特别是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多次写道,他们过分地强调了这一经济因素,由于它是一个新的概念而不得不特别强调。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自己的许多著作中都清楚地认识到,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人的因素并不是简单地被决定的,历史事件总是多种因素的结果,甚至这一结果并不总是可预见的。
然而,尽管有这些警告,马克思主义者们更多地倾向于严格的决定论概念,根据这一思想,最合乎逻辑的是,革命应当在当时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即西欧和美国发生。这在某种意义上应当是历史决定论的逻辑。然而,这些预见没有实现,列宁被迫根据新的历史情况和经验为这一概念补充了新的内容——帝国主义链条上的最薄弱环节。
进一步的事实,社会主义在殖民地和最不发达国家的突破,或确切地说,以社会主义力量为主导的革命表明,为了解释这些历史进程,我们必须考虑全部历史条件和其他国家的特定经验,以使我们能够理解特定进程的趋势。在这种情形下,可以主张历史进程的相对的超决定论,这对理解这些历史进程是不可避免的。
因而,迄今为止,主要由马克思主义概念促成的革命的社会主义力量从事活动的条件是各种各样的。差别如此之大,以致当我们根据其发达程度和传统把这些国家加以比较时,我们研究的是几个世纪以来分裂的、不可比较的历史社会。然而,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在社会主义斗争和建设阶段都可以采用同样的革命处方的观点并不少见,尤其是在斯大林的教条主义中。
为了更成功的未来,必须根据迄今为止的所有的已经够多的经验来确定一些任何历史活动者在自己的革命发展阶段都会面临的关于社会主义革命问题的原则。在武装革命和夺取政权之后——我说的是不发达国家——再也不应重犯那些使其活动者和整个社会受到巨大报复的重大错误。
迄今为止的经验告诉我们,许多革命马克思主义者经历了不同的命运。那些或多或少有唯意志论倾向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作为马克思主义者,在夺取政权后能够也应当立即实现马克思所设想的消灭经济异化、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竞争、危机等的社会。马克思根据巴黎公社和政治上最发达的(法国的)工人阶级的经验,认为革命的特征必须是工人阶级(而不是以工人阶级的名义)掌握政权,它将不但利用国家保护革命成果,还将使之作为消灭经济屈从性和剥削的工具(组织自由生产者的联合体)——而在不发达的条件下,基本上是政治先锋队(政党)掌握了政权,国家作为非工人阶级,由于社会的普遍不发达,还不能成为马克思所说的进程的杠杆。
从“左”派共产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到无政府主义者,许多革命家仅仅依据理论观点,认为马克思的和其他的社会主义设想可以马上开始实现。[8]他们忘记了作为马克思主义者并不意味着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要实现马克思的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的设想,而意味着要根据具体的历史条件发展和保证革命进程。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主义的”意味着分析特定的社会、它的发展层次、阶级力量的关系、国际环境等,以及正视现实的(而不是构想的)历史可能性,从而在社会发展中采取最符合这些可能性的措施。所有革命浪漫主义(它在革命成就的一定范围内是必需的)在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中都会导致可以避免的不必要的危机、失误和冲突。
第二类马克思主义者(尤其在过去的马克思主义社会民主党运动中)认为,作为马克思主义者意味着要等待生产力和工人阶级水平的充分发展,以便使工人阶级可以通过政治的、议会的道路执掌政权。
上述两种马克思主义者都坚持马克思的理论概念,但却没有像马克思主义者那样从事活动。第一种人重视马克思的和自己的理论设想,而忽视了历史条件;第二种人则机械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分析方法,忽略了特定的可以导致更激进的历史运动的历史条件。
马克思主义者之间的这种冲突在俄国十月革命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布尔什维克党内一直存在多种思潮,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别。激进的“左”派(布哈林、洛莫夫、奥新斯基等人)不但反对《布列斯特和约》,认为同资产阶级的任何协定都是对革命原则和道德的出卖;而且他们的拥护者同列宁相反,认为通过社会主义国家可以非常快地实现马克思关于消灭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市场、雇佣关系和建立计划经济(作为国家计划)的设想。这其中的许多观点后来为斯大林所接受,只有布哈林曾认为,通过这种国家社会主义和群众参与管理(对此斯大林从未设想过)可以克服官僚制的变形。而在其他许多思潮中有人认为,通过工会可以实现工人对经济的管理(施略普尼柯夫、克隆塔耶娃和“工人反对派”的其他成员),认为在这一层次上已经可以消灭商品和货币(免费使用公寓、燃料、运输,参加文化娱乐等)。
列宁不得不同这些人以及其他一些人不断进行严肃的讨论与争论,那时,他已写了一系列政论文章,其中有《国家与革命》。然而,列宁也同样为一年前写这一重要著作时所未设想到的形势所制约。同所有的设想(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的命题除外)相反,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欧洲一个不发达国家中爆发。列宁很快意识到,在这种情况下,尤其在资产阶级战争时期,不能直接实现马克思所提出的社会主义的一些重要设想,首先是工人阶级和其他人民的自治。面对这种革命形势,列宁探索一切可能的出路,以便一方面保证社会主义的发展路线(苏维埃、工人控制、工农监督、保证工人在国家主要机构中的大多数,等等);另一方面,保证经济至少在确保满足城市居民的饮食和军队反对反革命斗争的需求的程度上运转。
列宁认为,对社会主义社会来说,甚至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也是向前迈出的一大步,这在前面所说的那些纯粹的共产主义者看来,是真正的亵渎。后来的社会主义历史经验充分证明,要使一个能在世界市场同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竞争的经济运转,仅有工人的革命热情是不够的,工人的自治不能代替科学的和有效的管理。缺少它们,社会主义就无法建立历史上新型的社会关系。
因而,列宁认为,对于革命和苏维埃社会的第一阶段来说,使企业或大企业继续保留在私有者手中,但使其生产计划、原料供应、对外贸易等受国家控制,这已经足够了,是向前迈出的一大步。也就是说,从根本上由国家政权决定经济政策,但生产的组织由那些已有足够经验和知识的人来掌握。在这方面,历史情况也证明列宁是正确的,因为资产阶级战争一结束,苏维埃社会和党就被迫开始了新经济政策时期,根据这一政策,一些国有化企业又重新由它们的所有者管理。[9]
列宁在探索维护和发展苏维埃社会的最佳发展途径的内部斗争和努力中所作的分析和他所采取的立场,使他至今仍属于最伟大、最开放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家和革命家。列宁在《论粮食税》中写道,任何共产党人都不会否认,“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这一名称表明了苏维埃政权实行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坚定性,而不是“认为现行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列宁至少是试图,而且在相当程度上成功地找到了一般理论同具体、个别理论之间的中介环节——这对任何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活动都是必要的。在马克思主义的意义上,这一中介同时表明它不属于那种丧失根本目标的实用主义,而属于那种在发展的每一阶段上的“实用的”解决方法,通过这些方法,社会主义可以向前迈进。
虽然在列宁的革命司令部中有许多杰出的天才,但列宁比别人更清楚地意识到,在经济领域还必须做许多事情。因为,就经济建设来说,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在这方面,最主要最根本的工作还没有完成。而这是我们最靠得住的事业,——无论从原则来看或从实践来看,也无论从俄罗斯联邦的现状来看或从国际方面来看,都是最靠得住的事业。”[10]
在分析迄今为止的社会主义革命,或至少是以社会主义力量为主导的革命时,我们必然得出的结论之一是,马克思的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并不是等同的。这样,我们就接触到了这一讨论的根本命题。当我们谈论马克思,显而易见也是谈论马克思主义,因为他是它的创始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特定的马克思主义立场或活动也必定是马克思的,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并非必定是马克思的。一些革命力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其行为可以是彻底的马克思主义的,但在这一时期实现的和所能实现的并不是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设想或概念,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活动对于进一步实现马克思共产主义设想的发展来说没有历史进步意义。这两种因素的混同会导致(正如它已经导致的)社会发展中的不良的和妥协的现象与进程。关于这一点后面还要说。
因此,在不发达或相对不发达的历史条件下显然不可能直接实现马克思的概念,相反,迄今为止的所有社会主义革命,由于上述原因,都从不同形式和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社会主义开始。应当把国家社会主义理解为革命发展的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上,革命的政治力量(政党)起决定作用,它们以政治手段行使权力,通过主要生产力的国有化,在经济关系中,首先在国家的经济政策中占主导地位。根据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要领,这一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主导地位应属于工人阶级,而在上述情况下,工人阶级大多是不发达的或相当不发达的,它们为政治先锋队所取代。由于这些原因,正如迄今为止的社会主义历史所表明的,国家社会主义成了试金石。已有好几代马克思主义政治家和理论家没能通过这一历史考验。
由此提出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当我们谈论社会主义革命时,究竟意味着什么?
这一问题并不是抽象地提出的,因为在这方面基本的原则与设想已相当清楚了。这里说的是社会主义革命迄今为止的具体发展,是迄今为止的革命所遇到的具体问题。这里说的是对迄今为止的国家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评价。与这些问题相关,意识形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抑制了对现实进行清楚的、批判的和公正的分析。这一意识形态活动方式的根本特征是什么?
根本的错误和历史失误就在于,第三国际后期,强迫人们接受这样的观念,即认为这种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概念,因而也是共产主义第一发展阶段的实现,而且在这一条件下可以也必须实现所有否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和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东西:计划经济,限制甚至取消市场、商品货币关系以及所有生产资料(细小的和大型的)私有制。国家社会主义被当作是业已发现的关于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不是革命和历史转变发展中的最初的、不发达的或本身是不充分的阶段。这种立场和观念的意识形态性质正在于此。这清楚地表明,它不是那种无论在分析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时都同样重要和必不可少的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的方法。这种意识形态性是由社会越来越强化的官僚制造成的,对官僚制来说,批判的思想总是不受欢迎的、不舒服的和危险的,从这种意识形态性质出发,提出了一个必须遵守的命题: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社会主义中不再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思想和方法,而转变为“教育的”!
随之,也产生了所谓的马克思主义思想顶峰的其他美景:社会主义社会中消除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与冲突,强化阶级斗争和国家,国家所有制等同于社会所有制,只存在一种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概念,艺术只有一个社会主义方向(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所有资产阶级文化都是颓废的。这里我们不去列举其他许多与马克思主义没有共同之处的东西,例如,实现了生产资料完全的国有化或集体化,社会主义就建成了,历史地实现了。那时曾经确定了进入共产主义的具体日期,由此,这种官僚制的思维,尽管也装扮成马克思主义,但却陷入了建立在初等数学基础上的理论计算的不可容忍的浅薄。
所有这些已经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了,而这些意识形态化了的思想都来自一个根本的错误:把国家社会主义结构等同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概念的实现,因而设想社会主义的根本建设只要通过国家社会主义机制的机械的、有机的发展,而不是对它的克服,就可以实现。正是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国家社会主义概念的批判态度,表明了他们思想的深度和远见。对他们来说,十分清楚,雇佣关系和经济政治异化的根本问题是不能靠国家社会主义来解决的。这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的历史使命。
如果我们要真正坚持马克思的历史分析,也就是说,要执行和实现工人阶级的解释和开始实现更自由的、更人道的和更团结的社会共同体,那就要提出一个问题:如何能保证真正的而不是口头上的劳动解放的革命进程?
当然,如果不具备起码的基本历史条件,即使最好的愿望也不会实现。正如我们所见,在不发达和相对不发达的历史条件下,国家社会主义迄今为止一直是必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迄今为止在这些制度中所做的一切都是必然的。然而,当革命过程只能以此为起点时,应当非常清醒地意识到如何将之继续发展。革命的力量面临着两种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