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恩-乔恩
我从维斯比回到家里的时候,还有几周就要开学了。
我之前决定利用假期的头几天重新审视一下我所写出来的内容。只有这样,我才能判断出自己是否敢把写出来的内容寄给你。是否要阅读这些内容,完全取决于你,是否要再次见到我,也完全取决于你。
我这个人有很多毛病,大家都可以挑我的刺儿。你们可以说我有很多不足,但是我有一个绝不会“不足”的地方,那就是我的自尊心。我知道自己是个有些不太寻常的人,有的人甚至会说我是个怪异的人。在格蕾特·西西莉的追悼会上,你没有送我到门口,或者至少和我道一下别,这都让我无法理解。从阿伦达尔回家的路上,你选择坐我的车,虽然你当时确实也是身无分文,没有钱再买一张飞机票,但是我认为你是“选择”和我一起坐了几个小时的车,而且这让你比预计的回家时间晚了好几个小时。
在司文-奥克·高戴尔的葬礼上,我的注意力一直在另外一边。我在仔细地观察我之前讲述过的那些送葬人员:有埃里克·伦丁的后人出现在了当场,好像除了在阿伦达尔举办的安德雷亚斯的葬礼之外,其他的活动你都在场。如果伊娃当时真的也在布鲁教堂里,那这件事就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了。我后来和她的不期而遇,让我有机会把我对司文-奥克的记忆传递给了她。在我参加的一系列葬礼中,我还曾与一对伦丁家的夫妇对话。从以上描写来看,我的整个故事的线索确实非常松散,可能我自己都说不清楚。
在我的故事中,我没有提到关于我参加的其他的葬礼的内容,其中包括我那逃亡到了东方去的一个兄弟,还有今年春天我在瑞典瓦尔木兰郡的孙讷和布胡斯省的菲亚巴卡旅行时的一些经历。你现在所读到的内容,完全像是买彩票的人等待到的结果,是“随机赢取”到的。
我的故事结尾应该算是圆满的。我觉得在这个“小型家庭纪事”的故事里,让身穿黑衣的伊娃·伦丁拖着她的红色拉杆箱,冲出斯卡菲利咖啡馆餐厅外面的花园是一个很不错的完结。这个场景也很像是一部电影的最后一幕。我现在已经可以在脑海中看到电影的片尾字幕,听到优美的电影配乐了。当然,画面的最后或许会是一张我的照片,我会坐在黑色的码头上,身边是一瓶空了的白葡萄酒瓶。不过,一切都有待导演来决定。
后来,一些事情的发生让我的故事不得不发生了变化。
学校刚刚放假,我就看到了乔恩的讣告,他是我人生中最失意的时候遇到的一个朋友,而现在他却去世了。当时,我正坐在厨房的餐桌旁,我深深地鞠了一躬。不过,我当时要是得知他还活着,应该会比得知他去世的消息更加震惊。
很多人都以为他在几十年前就去世了,我们最后一次知道他还活着的消息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
在我看来,那个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仿佛就在昨天,还清晰地留存在我的记忆中。那时的玛丽安娜和斯维勒,并不是今天这样年过半百的中年人,而是一对花儿一般的青葱少年。
当时,我们谁都不用姓氏,我们只用名字。玛丽安娜就是“玛丽安”,因此,我不知道她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教授的女儿;斯维勒就是来自南方的“斯维勒”;乔纳斯·斯克洛瓦也不是现在已经去世了的“乔恩”。当时我自称为“佩勒”,乔恩曾经和真的佩勒打过招呼,愉快地聊过天。当时佩勒自称为“雅各布”,而那才是我自己的名字。
乔纳斯·“乔恩”·斯克洛瓦的讣告上写着,他是因病离世的。病痛和处方药剂带走了这位传奇人物。
我决定前往罗弗敦群岛去参加他的葬礼。我是在《晚邮报》上看到他的讣告的,他的后人在一份首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这则消息,可能是考虑到了他那些结识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朋友。或许乔恩的葬礼上,玛丽安和斯维勒也会不期而至。也或许他们中的一人看到后,会选择不向对方提起此事呢?
这时,我还意识到一件事情:如果他们真的会去参加乔恩的葬礼,伊娃就肯定不会去。是的,伊娃一定不会出现,因为她从来都没有见过乔恩。她和他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我为什么突然有这样的想法?我自己也没想通。有的时候,会有一些想法零零碎碎地出现在我心里,而且不会一下子就消失不见。能够再次有机会见到玛丽安和斯维勒对我来说充满了吸引力。虽然他们再次见到我的时候不一定会意识到我就是佩勒,而且他们肯定不会想到我也会去那里,参加乔恩的葬礼。在我们之前共处的那段岁月里,我只是“佩勒”而已,不是什么别的人。参加葬礼对我来说已非什么趣事。我只是看到了一个能够提高我在伦丁家族声誉的可能性。不过,这也只是我自己的一个美妙幻想而已。
现在,我坐在另一家饭店的房间里写作。我已在昨天搭乘一早的航班抵达了博德,然后换乘海达路德轮船,于晚上九点多来到了斯沃尔瓦尔。
现在,我来继续讲述乔恩的葬礼。不过,我要先写一个小插曲。你曾要求我尽可能真诚地写作,因此,我就不得不偶尔多说一些内容。
我不是一个喜欢坐飞机的人,或许正因如此,我在奥斯陆机场登机前就多喝了几杯白葡萄酒。在飞机上,我的座位与一个女人相邻,她看上去在三十五到四十岁之间。我们除了相互点头致意,简单地说了一句“你好”,然后在放报纸和行李的过程中稀疏地对答了几句之外,整个飞行过程中就再也没有什么对话了。不过,因为喝了几杯白葡萄酒的关系,我大部分时间都处在一种很幸福的睡意里,几乎一直闭着眼睛。
我坐在她左边靠窗的位置上,扣安全带时,她的手碰到了我的胳膊。我们俩都穿着短袖的上衣,我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衫,而她则穿着一条花裙子,领口的几粒扣子没有扣上。那一刻,我感觉到:刚刚发生的短暂的肌肤与肌肤的直接碰触,令我身体中充满了一种幸福与快乐的电流。在接下来飞往博德的航行中,我一直在隐隐期盼着刚刚的那种意外碰触能够再次上演。我知道,一定是那几杯酒扰乱了我的神经,让我变得如此心神不宁,才使得那位女人的触碰对我产生了这么大的影响。我确信,她和我的接触并不是什么意外,因为在她碰到我的胳膊后,并没有如同遭受电击般立刻甩开手,而是停留了三四秒钟,然后慢慢地把手收了回去。这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当然,我当时并没有睁开眼睛看她。我在假装睡觉。
我并不是想把她的这种无意的接近解读为任何带有情色意味的暗示,因为这也不是我当时的所思所想,真的不是。是的,我只是一个坐在那里等待了一个多小时的,希望她能够再次触碰的温柔的男人,这是一种人性中充满了善意而温暖的关心。因为这个世界上不只存在着仇恨与邪恶,还有许多的温暖与友善。那位年轻的女人说着一口明显的北方方言,这让我意识到,北方人更喜欢与别人交往。同北方人相比,我们这些人则以“冷漠”和“保守”著称。我当时肯定是受了大白天就喝酒的影响,之后一直坐在那里怀抱着她会再次将手放在我的胳膊上的期待,并且希望如果有第二次,她能够多停留一会儿,待上一分钟。
我不知道为什么对你讲这件事。但是我内心认为,这件事也是我的这个故事的一部分。我并不是一个热衷于身体接触的人。我从来都不会触碰我的学生,他们也从来不会触碰我,虽然我身边教师与学生的这种接触并不少见。
在我和莱顿短暂婚姻的最后一个阶段,我们之间已无身体接触。我们还睡在一张**,因为我们家里只有一张床,但是我们都只待在自己的那一边,从不越界,除了偶尔会因为睡着了或者翻身而无意间碰到对方,但也会立刻重新调整好睡姿,绝不会影响到彼此,绝不会吵醒对方。
我现在坐在斯沃尔瓦尔的这个饭店房间里继续我的讲述。玛丽安和斯维勒也来到罗弗敦群岛了。如果这里不出现伦丁家族的什么人的话,这个故事的结局就毫无意义,我也不会将它写给你看。
那是2013年7月1日,星期一,我当时刚刚从沃冈教堂乔恩的葬礼上回来。也有人将沃冈教堂称为“罗弗敦大教堂”,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这座超过一百年历史的木质教堂是挪威全国最大的120个教堂之一。每年1月至4月的鳕鱼捕捞节期间,会有大批渔民和人群聚集在这里,因此,这里需要一个可以容纳下很多人、举办大型礼拜的教堂。
在北方,这里的夜晚是温暖的。我所住的这个酒店房间是一个完整的套房,有一个很宽敞的阳台,站在上面可以眺望西边和北边的群山,还能看到外面广场上的风光。但是,在阳台上坐久了就会觉得很热,那里的阳光太强,照在我的电脑屏幕上让我看不清上面的字。
1967年的夏天,披头士发表了那首著名的《爱之夏季》[1],而那时的乔恩身在挪威首都,那里是嬉皮士文化的中心,当时他只有十七岁。几年后我再次见到他时,他已经俨然是嬉皮士文化中的一个神话般的人物,一个“邪教代表”。而当时的我则是一个来自奥尔的乡村青年,我的家乡与旧金山海特-阿什伯理区[2]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只不过勉强给自己找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才作为一个嬉皮士进入了尼瑟山[3]。
那时,我一直有一种“局外人”的感觉,这与我位于哈灵达尔的老家无关,我并不是土到不能理解他们的文化,只是被他们排斥在外。但当我进入皇宫公园的时候,我就有了一种融入感。
那是我第一次拥有了一种积极的归属感。乔恩不知道我的成长背景,也不知道我的家庭情况,他从来不问我这些问题。不过,如果他要是知道了我的这些情况的话,我想他一定会将之视为我的加分项。在皇宫花园里有大批不和父母住在一起的人,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离家出走的,和家里断了关系。那时,我也不了解乔恩的任何背景,只知道他操着一口北方方言。
虽然嬉皮士运动还是比较具有包容性的,但是其中还是会有特殊的“潜规则”与“暗号”。例如,作为一个嬉皮士,你要是不认识“乔恩”,或者没有听过他的大名,那你基本就可以被划为“智障”了。我当时很幸运地在每次的“仪式”中都可以坐在他身边,就像是佛祖周围的莲花花瓣一般,这无疑对我投身为嬉皮士的那短短几个月的声望起到重要的提升作用。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的那场嬉皮士运动其实很像是一个大型的家族活动。那里有各种各样的氏族,而这也正是我在那个时间点最为需要的:一处停泊的港湾。我只需要在那个环境里适应一件事:聆听不同的声音。在皇宫花园里没有任何的审查制度或是主导意见,各种思想百花齐放。要不是因为我们都待在一个露天的环境里,我敢说,这里的各种声音能把任何房子的屋顶给掀翻了。在这里,人们都放下警惕,不会拒绝各种类型的“实践”,无论是水烟还是大麻。
后来,我开始学习挪威文学,每当阅读到《培尔·金特》中《山魔王的宫殿》这一章时,都会让我联想到尼瑟山。这座位于皇宫花园下的山与《培尔·金特》中的山魔王的宫殿似乎有一种颇具讽刺意味的平行关系。两者当然有区别,首先,山魔王的宫殿完全是想象出来的一个地方,而且充满了迷幻色彩;而尼瑟山则是真实存在于我们的感官世界中的一个地方,而且曾有众多的嬉皮士在那里聚留。
我不再参与嬉皮士运动后的数年间,每当我路过尼瑟山,看到它的时候,都会像培尔·金特一样,想到自己曾经是那山上的“众鬼之一”。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意识到嬉皮士思想的局限性。但他们还是坐在同一片草地上。然后,真正的大人物出现了。
玛丽安·伦丁最初是以乔恩女朋友的身份被介绍给我们的。1967年夏末,她已经和乔恩站到了统一战线上,那时她也只有十七岁。他们两人身穿的旗帜性的长袍上面印着后来传遍了整个奥斯陆的《爱之夏季》,而他们俩的合照还曾数次被印在一些报纸和其他印刷物上,作为挪威嬉皮士运动的代表性人物,成为了一时的偶像。
这里是一个大家族。所有人都是朋友,但没有所谓“最好的朋友”或“死党”。我当时从未听到这样的词语在我们之间使用过。不过,除了玛丽安之外,乔恩还有一个,也是他唯一的一个非常亲密的朋友,就像他的门徒一样,他就是斯维勒。
斯维勒和乔恩一样,都是离家出走的逆反青年。斯维勒的家在南方,乔恩的家在罗弗敦群岛。他们在同一天来到奥斯陆,相遇在奥斯陆东边的火车站,并一见如故,之后就成为我们今天说的挚友。而他们成为朋友的几周后,乔恩就遇见了玛丽安,并立刻在一起了。乔恩从未告诉过我他是在哪里遇见玛丽安的。或许他俩是在皇宫公园遇见的,几个小时后,乔恩把玛丽安带到了某一个街角处,而那个时间点并不是我们一般谈话的时间。乔恩和玛丽安的关系并没有影响到他和斯维勒的关系。他们三个人常常凑在一起。斯维勒、玛丽安和乔恩就像是一片三叶草,仿佛是一个神圣的三人小组,他们“三位一体”。四年后,当我从哈灵达尔的老家奥尔来到奥斯陆大学学习时,第一次见到了这个三人组。
几个月之后,当我终于融入这个环境,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分子时,玛丽安转而投入了斯维勒的怀抱。这种相互变换交错的爱情关系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而且我对这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意识形态上的批判或反对。不过,后来玛丽安再也没有回到乔恩的身边。从此以后,乔恩就变成了一匹孤独的狼,他脱离了这场嬉皮士运动。嫉妒、仇恨和情伤与“花儿”们简单的头脑“不兼容”。我自己现在也是一名“叛徒”。因为玛丽安和斯维勒扎在乔恩心头的那一剑太深,所以他痛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