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没回香港?你现在在做什么?你还没毕业吗?”
“我早退学了,不是你夸我做菜有天分嘛。我后来就去蓝带学法餐了。现在在实习。”
叶蓁蓁目瞪口呆。
“拜托,小姐,你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不要那么大惊小怪。”
“没没……你爸妈知道吗?”
“知道啊,做料理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有什么好隐瞒。你不要用误入歧途的眼神看我啦,我们的大厨赚超多的,我做自己擅长又能赚钱的事,有什么不好的。”
“那是。”叶蓁蓁点头,她在伦敦那几年,在米其林花的钱确实相当可观。而且有的厨师还很傲娇,看食客不顺眼就说人满了不让进去。
“你呢?你当时尚博主开心吗?我看你结婚了。”
叶蓁蓁点头。她还在Ins上晒过钻戒,其实是为了让“那个人”看到,她想让他看到,离了他,她过得好到不能再好。
他们在一起的那阵子,路过Tiffany(蒂芙尼)的圣诞橱窗,温馨得不得了,叶蓁蓁想买个戒指,就是素戒,很便宜,她就是想要一点物证,但他无论如何不肯进店。所以她跟周密结婚的时候,钻戒硬是要买HarryWinston(海瑞·温斯顿)的,就为了能一雪当年的Tiffany之耻。周密倒是没有多想,他觉得女人嘛,平日都怕撞衫,结婚当然更怕撞戒指,大家克拉数都差不多,她想买个更好的牌子去压一压小姐妹,也不是什么事。
“你这次在伦敦待多久?你要没事的话,我喊他们出来玩,大家都想你——男生们尤其挂念你。”
“算了吧,我后天就走。品牌方给订的机票。”
“这么快呀。”
“嗯。”叶蓁蓁用勺子舀了口汤,“我可能会见一下Leon。”
“Leon?哪个Leon?”
叶蓁蓁很赧然地朝她笑,像是为自己的耿耿于怀感到不好意思,这
笑容让Echo想起来了:“哦,那个男的呀——”
Echo是唯一一个知道他们俩交往过的人,虽然她都没见过他。
是叶蓁蓁憋不住自己说的。
有次他们俩坐在他的公寓喝酒,她头发上沾了啤酒泡沫,他俯身过来帮她擦掉,她突然闻到Leon身上很好闻的味道,于是开口问:“你用什么香水啊?”
Leon说:“我不用香水。”
她回到自己的公寓,Echo一只脚跷在茶几上,正在小心翼翼地涂红色亮甲油,她问Echo:“男生的沐浴露也会带香味吗?”
Echo一听这话就觉得有八卦可循,逼问她晚上做什么去了。叶蓁蓁说完,Echo很同情地说:“沐浴露就算有香味……也很淡,但你要是觉得一个人身上味道很好闻,那你就是喜欢上他了。”
叶蓁蓁还要辩解,Echo涂完甲油,卷起一本杂志给脚扇风,然后招呼叶蓁蓁坐到她身边。她怜爱地摸着她的头,说:“你要是不信,可以哪天去超市挨个闻一下男士沐浴露,看哪一款是你闻到的恋爱的气息。”
Echo不是个喜欢追根问底的人,她把自己当叶蓁蓁的室友,而不是小姐妹。是叶蓁蓁自己憋不住了,这段感情里她的困惑太多,她需要倒一点出来才能呼吸。
她跟Echo说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有次买了杯咖啡,然后边走边喝,咖啡溅到我手臂和披肩上了,可是我手边没有纸,我就随便走进了一家店,问能不能给我餐巾纸。然后……就看到了他。我本来想把咖啡放在桌子上自己擦的,结果他让我把手抬起来,帮我把咖啡渍擦掉了。”
当时他很规矩地用纸巾替她擦小臂、手指,甚至都没有碰到她的皮肤,可是叶蓁蓁的脸腾地一下红了。
当时以为就只是萍水相逢,她连他店里什么样都没看清。但过了一个礼拜,叶蓁蓁看到一个橱窗里摆着一对陶瓷小人,她走进店里,发现这是个画廊,她刚想找店主在哪,就看到他站在了面前。
“是不是很巧?!”叶蓁蓁摇晃着Echo的手臂说。
Echo说“也还行吧,你不就逛那么几条街嘛”。
他告诉她这家店是他父亲传给他的,画廊的最里头挂着他爷爷的画。他爷爷那一代就来到伦敦,但一生没有画出任何名气,他父亲是个牙医,一心希望儿子能往英国主流社会靠拢。然而他没有读书的天分,高中毕业后索性全职经营这家店,没有客人的时候,他就自己画东西。
叶蓁蓁跟人聊了老半天,觉得不花钱不好意思了,所以随便选了幅画买走。他问她要电话、姓名和地址,说:“你手上拎着不方便,我明天给你送到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