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为什么特别指定要‘公益组织’的合作经验呢?”我继续问,“商业文化公司不行吗?”“公益组织更注重社会效益,合作起来更纯粹一些。”郑总的解释开始显得牵强,“而且这也是我们践行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王哥适时插话:“郑总说得有道理。不过这条要求,在内部讨论时,有没有不同意见?毕竟它确实缩小了潜在投标人的范围。”郑总的表情微妙地僵硬了一下:“这个……内部讨论是充分的。大家都认为,为了项目质量,适当提高门槛是必要的。”
我低下头,假装翻阅内审会议记录。记录显示,这条要求是在第三次内审会上突然增加的,提出者是“公司战略发展部建议”。会议讨论很简短,只有“原则同意”几个字,没有详细论证过程。“战略发展部?”我抬头问,“这个建议有书面材料吗?比如论证报告之类的?”郑总的额角渗出细微的汗珠:“可能……可能有一些初步的研究材料,不过不一定归档了。我让人找找看。”他起身出去,几分钟后回来,手里拿着薄薄几页纸:“找到了,这是当时的初步设想。”
我接过那几页纸。内容非常简略,几乎就是招标文件中那句话的扩写大解释,没有数据支撑,没有案例分析,更像是为了填补程序空白而临时拼凑的东西。“就这些吗?”我问。“就这些。”郑总干笑两声,“其实这种细节问题,主要还是领导把握方向。我们执行层就是按要求落实。”谈话又持续了半小时,郑总始终在打太极,核心信息避而不谈。我和王哥对视一眼,知道再问下去也不会有实质性进展。“谢谢郑总的配合。”王哥合上笔记本,“材料我们带回去研究一下。招标工作规范化是个长期过程,有问题很正常,关键是要不断改进。”
“是是是,我们一定不断完善。”郑总如释重负。
离开前,我借故去卫生间,特意绕了一段路。在经过战略发展部办公室时,我瞥见门牌,也瞥见里面一个熟悉的身影——林威。他正和部门里一个人在说话,背对着门口,没有看到我。林威在千屿湖公司的战略发展部?他不是“威远文化”的老板吗?还是说,他以什么顾问、合作方的身份在这里活动?我没有停留,快步走开。但那个画面己经印在脑海里。回程车上,王哥叹了口气:“看来这条特别要求,确实有点‘量身定做’的意思。不过郑总说得也对,国企招标里这种事不少见,只要程序上没大问题,很难定性。”
“但如果这条要求是为了把某个特定公司排除在外,或者让某个公司更容易中标,那就涉嫌违规了。公司的会议记录上也没有关于公司领导层和列席人员的的民主表决意见,甚至没有参会人员签字”我说。“话是这么说,但怎么证明呢?”王哥摇头,“招标文件里又没写‘此条专为某某公司设置’。人家完全可以说是为了项目质量考虑。”我沉默了。王哥说得对,这就是这类问题的难点——意图隐藏在合规的外衣下,除非有内部人捅破,或者抓到实质性的利益输送证据,否则很难突破。但今天的发现并非一无所获。第一,那条要求的内审过程确实草率,存在程序瑕疵;第二,林威出现在战略发展部,进一步证实了他与千屿湖公司的密切关系;第三,郑总的紧张反应说明,这条要求背后确实有故事。
回到单位,我和王哥向李主任汇报了核查情况。李主任听完,沉思良久。“程序瑕疵是有,但够不上大问题。”他总结道,“这样,你们写个简要的阶段报告,客观描述核查情况,咱们留存,另外以这次外调工作为基础制作一份监察建议书,指出招标文件内审过程不够严谨,建议公司加强内部管控。至于那条特别要求本身……先不下结论,留待观察。”这个处理方式在意料之中。既回应了举报信,履行了监督职责,又没有激化矛盾。“主任,”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今天在千屿湖公司,我看到林威了。他在他们的战略发展部。”
李主任抬眼看我:“林威?‘威远文化’的那个?”“对。我不知道他是以什么身份在那里,但出现得很自然,像是常客。”李主任又点起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小夏,我知道你对这个林威有看法,对他背后的徐道哲也有怀疑。但你要记住,我们办案讲证据。看到人在那里,不代表什么。就算他天天待在千屿湖公司,只要没有证据证明他参与了违规操作,我们就不能怎么样。”“我明白。”我低下头,自己确实有些着急,学不会“拐弯抹角”的逻辑,确实看起来很不成熟,不符合体制内大多数人做事的一贯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