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排行周排行月排行日推荐周推荐月推荐

佩奇小说网>袁世凯全集书籍>第十四章 梁启超组党挺袁 国民党革命受挫

第十四章 梁启超组党挺袁 国民党革命受挫(第3页)

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对自己虚位总统的地位十分不满,一直在设法突破临时约法的束缚。他认为中国的前途,大总统非有足够的权力不足以治国,所以梁启超的国权论很对他的味口,他率先鼓掌表示赞赏。

《申报》的记者追问道:“听先生的意思,好像反对民权、民主。”

“我绝无此意。而且民权和民主并非同一概念。我说的国权主义,强善政府,不是不要民权,也不是不要民主。我的意思是,不要过度强调民权,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民权应该给国权让道。我和宋钝初先生一样,是主张政党政治的。政党政治的根本就是通过政党监督政府行政,这就是保障民权民主的有效途径。”

“先生以为,如今的政党能够有效监督行政、保证民主吗?”记者的本意显然是在暗示袁世凯的势力太强大,政党监督根本无从谈起,所以袁世凯对梁启超接下来的谈话十分紧张。

“目前局面,当然不行。目前中国有二百余政党,就是国会中具有实力的也有五六个政党,这不合政党政治的正则。政党政治的正则,是两大党对峙,一在朝,一在野。在国会选举中占多数席位者组阁,是为在朝;少数者作为反对党,事事给予监督,是为在野。政党一旦超过两大党,则难免议论纷歧,为了一党之私而置大局于不顾,谈不到监督,只有添乱。所以,我这次进京,就是与民主、共和、统一等政党的同志交流意见,组建进步党,最终形成两党竞争、监督之局面。”

这也正是袁世凯所求,他的目的是以进步党牵制国民党;梁启超的意图是把中国政党政治纳入正轨,虽然目的不同,但在袁世凯看来,努力的方向却非常一致,因此他又再次使劲鼓掌。

《申报》记者时年二十三四岁,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而且正怀着为民代言的崇高使命感,因此追问起来十分尖锐:“如果先生组党成功,对现政府是什么态度?国民党对现政府是持激烈的批评态度。”

“政党的态度,不能对政府持无原则的批评为能事,而应对政府行政进行客观的评价和监督。一年以来,国中有两大势力,常对政治改良产生阻碍,一曰官僚社会之腐败的势力,二曰诱民社会之乱暴的势力。我进步党既以改良政治为唯一之职志,非将此两种势力排而去之不可,否则改良政治之目的终不可达。吾党鉴观各国前史,见革命之后,暴民政治最易发生,而暴民政治一发生,则国家元气必大伤而不可恢复,况我国今处列强环伺之冲,秩序一破,不可收拾,则瓜分之祸,即随其后,为祸之烈可想而知。故本党对于横行骄蹇之新贵族,常思所以裁制之。至于临时政府,既经国民承认设立,在法律上当然是国家机关,吾辈只当严重监督,而不必漫挟敌意以与相见;吾党对于临时政府之设施,也有很大意见。但,我国当此存亡绝续之交,有政府终胜于无政府。故吾党对于不满意之政府,犹予维持,以俟正式政府之成立,徐图改造。希望中国稳定,恐怕也是大多数人民之期望。极力维护国家稳定,也是我持国权主义的原因。毕竟,国家稳定,方可谈及其他。陷于混乱,百姓荼炭,国家分裂,还何谈民权、民主?那只能是纸上谈兵。”

梁启超大力支持袁世凯政府,态度已经十分明朗。《申报》记者并不甘心,看了一眼袁世凯继续追问:“那么,先生对大总统如何评价?”

“真是后生可畏!”梁启超对记者点头微笑,“你看来非要我出丑不可!不过,我很愿把我的真实态度告诉你。以今日大总统论,中外报纸评其人者多矣!有敬爱之至极点者,亦有憎恶之至极点者。然无论为敬爱、憎恶,大总统之政治才能有目共睹。以国外之经验,有政治才能者,一旦握有政权之时,必须有一大政党监督于其旁,谋顺其美,匡救其恶,不能令此种政治才能滥施于政治轨道以外,本党很愿担负其责。”

梁启超想带袁世凯走上政治轨道,颇有点像当年乃师康有为以光绪帝师自居的味道。这时外面有人来请,说宴会一切就绪。袁世凯等人将起身赴席,《申报》记者还不肯放过,对梁启超道:“梁先生,最后一个问题:你对宋案如何看?”

袁世凯所担心的一问终于还是来了,梁启超很干脆地回道:“很简单,刑事案件,以法律之法处之,不可以政治手段待之。法律讲证据,不能把政治上的敌对方想当然当成凶手。”

袁世凯恨不能拍拍梁启超肩膀以示感谢,但他最善于掩藏自己真面目,当然不会把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便对记者道:“宴会时间到了,今天的访问就此结束,若有问题,以后有的是时间。”

入席后,袁世凯对身侧的梁启超道:“任公,这些记者咄咄逼人,可畏,又可恶。”

梁启超小声回道:“大总统要学会与舆论打交道。善为政者,必暗中为舆论之主,而表面自居舆论之仆,唯如此方能有成。”

“任公所教极是,一年多来,我常陷于被动,往往为舆论所困,就是不大会与他们交道。”

4月13日,国民党在张园为宋教仁举行盛大的追悼大会,由陈其美主祭,孙中山、黄兴等敬献挽联。孙中山的挽联是“作民权保障,谁非后死者?为宪政流血,公真第一人!”黄兴的挽联则直斥袁世凯为凶手,“前年杀吴禄贞,去年杀张振武,今年又杀宋教仁;你说是应夔丞,他说是洪述祖,我说确是袁世凯。”

袁世凯从报纸上看到黄兴的挽联,拍着桌子道:“真是血口喷人!真是血口喷人!”

此时,派去青岛的言敦源、程经世已经从青岛返回。两人当晚先去见赵秉钧,第二天由赵秉钧带领去见袁世凯。据两人说,到达青岛时不巧胶澳总督带着夫人去游曲阜、登泰山,一时回不来,他的副官不能做主,事情无法交涉。于是两人约会洪述祖,劝他自行投案。“德国人让我投案,我便投案。”洪述祖态度十分嚣张,还说,“共和是我首功,无我即无共和。宋教仁主张什么政党内阁,分明是反叛民国、破坏民国,所以我才杀他。”

据言敦源说,两人到青岛的经过每天都有日记。袁世凯言道:“现在南方说有证据证明,洪荫之牵连宋案,已经多次要求引渡,听他们的意思,好像是我们有意把洪荫之藏了起来。真是岂有此理。你们两个青岛之行,足以说明政府并无袒护的私心。我看,你们就把日记提供给报纸,让报纸全文登出。梁任公说,为政者要善用舆论,极有道理。”

两人的《公出日记》见报后,并没有起到袁世凯希望的效果,社会上反而认为两人青岛之行另怀目的。上海向来反袁的《民权报》刊文说:“闻言敦源此次赴青岛,表面上为办理引渡洪述祖交涉,而实则多方运动,冀勿将洪贼交案审办。现一切手续业已办理完毕,而洪贼仍逍遥法外,机见此事真相一斑。盖言敦源本与洪为亲戚,而又与洪同供职于内务部。此次青岛之行,闻系洪贼私党自告奋勇,临行时又经赵秉钧密授计划,识者早知其必有此种结果……”

这时候,上海地方审检厅上书司法部,要求在上海组建特别法庭,专审宋教仁被刺案。赵秉钧拿着电报去与袁世凯商议。

袁世凯问:“智庵,他们组建特别法庭想干什么?”

赵秉钧回道:“他们的意思,此案内务部秘书既然是被告,我也就脱不了嫌疑,是想让我到上海去受审。”

“这可真是岂有此理,就连前清衙门办案也不会这么荒唐,别理他们。”

“不理恐怕不行。国民党这帮人最善动用舆论张目,我们不回应也会落一头不是。”

袁世凯问:“那你的意思呢?”

“我问过静仁,他说临时约法和司法部编制法都没有成立特别法庭一说。”

“这不就是一个现成的理由嘛,让司法部依法把上海的要求驳回。国民党不是张口闭口就是法律嘛,咱依法办事。”

此时,引渡到地方的杀人凶手武士英突然在监狱中暴亡。

武士英原来关押在上海模范监狱,因为江苏都督程德全要组织特别法庭审理,所以于4月18日移押到江苏海运营仓,由驻军61团负责看守。这个团是前上海都督陈其美的嫡系,移押不久的一天上午,武士英感觉疲倦,而且昏昏欲睡,午饭、晚饭均未吃,也未按惯例散步。夜里十二点报告呼吸急促,结果到了下半夜就死了。地方检察厅会同红十字会五名医生前去检验,未查出服毒的证明,又开刀剖验,也未发现中毒的迹象,只在肠中发现火柴盒的磷纸片。武士英身体很健壮,却突然暴亡,实在匪夷所思。

案子未审,关键人犯暴亡,程德全直接给袁世凯发电,称“要犯武士英在押身毙,人言啧啧,嫌疑滋多。若此案审判再行稽延,致他犯再有变故,德全等实难负其责。应请大总统查照迭电,准予组织特别法庭,迅赐任命。”

在孙中山、黄兴的督促下,程德全又向报纸公布了从应夔丞家中搜到的主要证据,以证明赵秉钧涉案,逼迫袁世凯同意设立特别法庭,并请赵秉钧南下受审,司法部接电再次复电驳回。黄兴于是亲自给袁世凯发电报,说明必须组建特别法庭的原因,“盖我国司法难言独立,北京之法院能否力脱政府之藩篱,主持公道,国中稍有常识者无不疑之。况此案词连政府,国务总理赵秉钧且为暗杀主谋之犯,法院既在政府藩篱之下,此案果上诉至该院,能否望其加罪,政府无所相挠,此更为一大疑问。宋案务请大总统独持英断,毋为所挠。”

袁世凯接电,把赵秉钧叫来商议对策,决定赵秉钧发一个长电辩白,作为对江苏公布证据的回应。袁世凯则亲自给黄兴复电,为赵秉钧辩污,“至赵君与应夔丞直接之函,唯一月十四日致密码电一本,声明有电直寄国务院。如欲凭此遽指为主谋暗杀之要犯,实非法理之平。近一年来,凡谋二、三次革命者,无不假托伟人,若遽凭为嫁祸之媒,则人人自危,何待今日。公为人道计,为大局计,必得使法理与事实两得其平。国事艰难,人心险恶,转移风气,是所望于我公。”

书友推荐:龙凤猪旅行团梦中修仙:我有九个绝色道侣不乖(姐夫,出轨)你吃饭没有蝶变认知性偏差惊悚乐园修订红颜政道交易沦陷龙傲天的反派小师妹天仙师娘女神攻略手册我偷奸了同学的妈妈纸飞机(校园 青梅竹马 1v1)在北宋当陪房岁岁平安官途,搭上女领导之后!下乡的姐姐回来了以婚为名和闺蜜男朋友睡了
书友收藏:官梯险情从边军走出来的悍卒穿越崖山:我赵昺绝不跳海以你为名的夏天重生1958:发家致富从南锣鼓巷开始全职法师触手怪她只想生存我的年轻岳母官场之狐蝶变女神攻略调教手册官场:救了女领导后,我一路飞升官场:从离婚后扶摇直上我在书记家被三女喂养医道官途官路扶摇天才少年,开局便是救世主千里宦途换爱家族优质肉棒攻略系统(np高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