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说:
《孟子字义疏证》于理道天命性情之名,揭而明之如天日。(《论语通释自序》)
他曾作《读书三十二赞》,其一赞《孟子字义疏证》云:
性道之谭,如风如影。先生明之,如昏得朗;先生疏之,如示诸掌。人性相近,其善不爽。惟物则殊,知识罔罔,仁义中和,此来彼往。各持一“理”,道乃不广。以理杀人,与圣学两。
我们看这些话,可以明白焦循受的戴学的影响了。
当时有上元戴衍善说戴震临死时道:“生平读书,绝不复记。到此方知义理之学可以养心。”这话本是一种诬蔑的传说,最无价值。但当时竟有人相信这话,所以焦循做《申戴篇》,替戴氏辩诬,说:
其所谓义理之学可以养心者,即东原自得之义理,非讲学家“西铭”“太极”之义理也。
这种传说本不足辩;但这也可见焦循不藐视“义理”。他曾著《辨学篇》,说当日的学者治经著书约有五派:
一曰通核,二曰据守,三曰校雠,四曰摭拾,五曰丛缀。
他最恨的是据守,最崇拜的是通核。他说通核一派是:
通核者,主以全经,贯以百氏;协其文辞,揆以道理。人之所蔽,独得其间。可以别是非,化拘滞;相援以意,各慊其衷。其弊也,自师成见,亡其所宗;故迟钝苦其不及,高明苦其太过焉。
据守者,信古最深,谓传注之言坚确不易;不求于心,固守其说,一字句不敢议。绝浮游之空论,卫古学之遗传。其弊也,跼蹐狭隘,曲为之原;守古人之言,而失古人之心。
焦循以通核自任,故阮元为他作传,称为“通儒”。通核之学在清儒中很不多见:章学诚与崔述皆当得起“通核”二字,但皆没有传人。经学家之中,只有戴震一派可称通核;如惠栋一派只能据守而已。
戴学后进,以高邮王氏父子为最能发挥通核的学风。焦循也属于这一派。他有与王引之的一书(见汪廷儒:《广陵思古编》十)云:
阮阁学(阮元)尝为循述石臞先生(王念孙)解“终风且暴”为既风且暴,与“终窭且贫”之文法相为融贯。说经若此,顿使数千年淤塞一旦决为通渠。后又读尊作《释词》,四通九达,迥非貌为古学者可比。
循尝怪为学之士自立一“考据”名目;以时代言,则唐必胜宋,
汉必胜唐;以先儒言,则贾、孔必胜程、朱,许、郑必胜贾、孔。凡郑、许一言一字,皆奉为圭璧,而不敢少加疑辞。窃谓此风日炽,非失之愚,即失之伪;必使古人之语言皆佶屈聱牙而不可通,古人之制度皆委曲繁重而失其便。譬诸懦夫不能自立,奴于强有力之家,假其力以欺愚贱,究之其家之堂室牖户,未尝窥而识也。若以深造之力,求通前儒之意;当其散也,人无以握之;及其既贯,遂为一定之准;其意甚虚,其用极实;各获所安而无所勉强:——此亦何“据”之有?
这里竟是大骂那些“据守”的汉学家了。他在《论语通释》(《木犀轩丛书》本)里有《论据》一章,也是批评这据守一派的。他说:
近之学者以“考据”名家,断以汉学;唐宋以后,屏而弃之。其同一汉儒也,则以许叔重、郑康成为断。据其一说,而废众说。苟子所谓“持之有故”,持即据之谓也。……必据郑以屏其余,与必别有所据以屏郑,皆据也,皆非圣人一贯忠恕之旨也。……九流诸子各有所长。屏而外之,何如择而取之?况其同为说经之言乎……
清儒治学最重立言有据。据是根据地。清儒所谓“据”,约有两种:一是证据,如顾炎武《唐韵正》所举“本证”与“旁证”是也;一是依据,谓依附古人之说,据为权威,如惠栋一流人之依据汉儒是也。
依据很像焦循说的“奴于强有力之家,假其力以欺愚贱”。然证据乃是清学的绝大贡献,必不可抹杀;抹杀证据,便没有清学了。但治学之人有时遇着困难,心知其意,而一时寻不着证据,难道遂不能立说了吗?不然。
治学之人不妨大胆提出假设,看他能不能解决困难,能不能贯串会通。若某一假设能“别是非,化拘滞”,“各获所安而无所勉强”,那么,这个假设便是可成立的假设;虽无所据,亦自可成立。
在那“襞绩补苴”的汉学风气之中,要想打破据守的陋气,建立有系统条理的哲学思想,只有力求通核的一条路。焦循的思想虽不能比戴震,然而在这一点上,焦循可算是得着戴学的精神的了。
焦循论性,大致与戴震相同。他说:
性善之说,儒者每以精深言之,非也。性无他,食色而已。(《性善解》一)
性何以善?能知,故善。同此男女饮食,嫁娶以为夫妇,人知之,鸟兽不知之;耕凿以济饥渴,人知之,鸟兽不知之。鸟兽既不能自知,人又不能使之知,此鸟兽之性所以不善。……故孔子论性,以不移者属之上知下愚;愚则仍有知,鸟兽直无知,非徒愚而已矣。世有伏羲。不能使鸟兽知有夫妇之别。虽有神农、燧人,不能使鸟兽知有耕稼火化之利。……故论性善,徒持高妙之说,则不可定;第于男女饮食验之,性善乃无疑耳。(《性善解》三)
《性善解》凡五篇,其要义如此。食色即是性;能知,故善:这都是和戴震相同的。
但这种相同是表面上的。焦循很佩服王阳明的哲学,根本上便和戴震不能相容。他所以能赞同戴震的性说,正因为戴氏论性,以食色为性,与阳明学派最相近。
但戴震论性,虽以食色知识为起点,却要人“由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以扩而充之”,“至于辨察事情而准”:这种纯粹理智的态度是与“良知”之学根本不同的,也是焦循不能了解的了。
焦循的儿子廷琥作焦循的《事略》,曾说“府君于阳明之学阐发极精”(《事略》,页一一)。我们看他的《良知论》,可以知道他何以不能赏识戴震的理智态度的原故了。他说:
紫阳之学所以教天下之君子;阳明之学所以教天下之小人。……行其所当然,复穷其所以然;诵习乎经史之文,讲求乎性命之本;此惟一二读书之士能之,未可执颛愚顽梗者而强之也。良知者,良心之谓也。虽愚不肖不能读书之人,有以感发之,无不动者……。牧民者苟发其良心,不为贼盗,不相争讼,农安于耕,商安于贩,而后一二读书之士得尽其穷理格物之功。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子夏曰,“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此之谓欤?
焦循认普通人说的“良心”即是良知,所以要用这条捷径来治一般人,而把穷理格物之功让给一二读书之士。王阳明曾说:“与愚夫愚妇同的,是谓同德;与愚夫愚妇异的,是谓异端”(《传习录》下,二六)。
焦循也信仰愚夫愚妇的“良心”,故往往有反理智的表示,如主张贞女(《贞女辨》上、下)及辩护割股(《愚孝论》),皆是其例。他论割股,有云:
这种地方真可以见“良知”学说的大害。我们明白了这一层,方才可以了解焦循论“理”的学说。
焦循论“理”,也受了戴震的影响,故颇有貌似戴学的话,其实他们两人是有根本不同的。焦循说:
九流之原,名家出于礼官,法家出于理官。……先王恐刑罚之不中,于罪辟之中求其轻重,析及毫芒,无有差谬,故谓理官。而所以治天下,则以礼不以理也。……今之讼者,彼告之,此诉之,各持一“理”,哓哓不已。若直论其是非,彼此必皆不服。说以名分,劝以逊顺,置酒相揖,往往和解。可知理足以启争,而礼足以止争也。(《理说》)
在这一点上,焦氏未免误解戴氏的用意了。戴氏说理是条理;焦氏用“求其轻重,析及毫芒,无有差谬”来解释理官所以以“理”命名之意,这可算是给戴氏添了一个证据。
但戴氏只反对那“得于天而具于心”的理,只反对人人把自己的意见认作理;他并不曾反对那“析及毫芒,无有差谬”的事物的条理。焦循用诉讼作譬喻,要人置酒和解,而不要论其是非,这是向来儒家“必也使无讼乎”的谬见,怕不是戴氏的原意罢?他又有《使无讼解》一篇,说:
……致知在格物,格物者,旁通情也。情与情相通,则自不争。所以使无讼者,在此而已。听讼者以法,法愈密而争愈起,理愈明而讼愈烦。“吾犹人也”,谓理不足持也,法不足恃也,旁通以情,此格物之要也。……天下之人皆能絜矩,皆能恕,尚何讼之有?……